第146章 跑路(1 / 1)

加入書籤

張之凡不能再等,只得前往南州。之前他還擔心黑龍的事報警之後會被追捕,但還好進站的時候一切順利。檢票之後走過進站口,張之凡在拐彎之前,回頭看了看候車大廳,心想,這次離開白州,還不知道再回來是什麼時候,也許半年,也許幾年,也許更久。看了兩分鐘,直到所有人全都進來,乘務員打算關上閘門的時候,他才轉身走向月臺。

那個時候,張之凡可能做夢都沒想到,再次踏上家鄉的土地,竟已經是十幾年後。

到了南州之後,他再轉乘計程車來到機場,機場裡有好幾家旅行社,打算訂去曼谷的機票。t國仔在曼谷還沒回來,說明仍然在辦那些事務,先跟他碰面再考慮一下步。往旅行社門口走去,這些旅行社的大門和牆壁都是透明玻璃,張之凡看到兩名穿橄欖綠警服的公安正在裡面跟旅行社的人說話,公安手中拿著一張紙,正在指指點點,旅行社的女職員邊看邊點頭。

張之凡頓時警覺起來,他心裡發虛,知道通常公安不會沒事往旅行社裡跑,訂機票都得在旅行社,很有可能是那種被通緝的人物。於是張之凡立刻轉向旁邊的衛生間,看到附近有小賣店和一家小飾品店,牆上掛著很多太陽鏡和墨鏡,就過去買了兩副,一個墨鏡一個變色鏡。機場大廳裡很明亮,但張之凡為了喬裝,只好把那副比較淺的變色鏡戴在臉上。

怎麼辦?要不要去買機票?張之凡心裡七上八下。如果已經真被通緝,就算能訂到票,過安檢的時候工作人員也會拿著資料對比他的長相,還是無法過境。他想找個辦法打聽出來,可只有自己一個人,操作起來太難。張之凡當機立斷,覺得不能乘飛機離開華夏。

他在機場找到能打國際長途的服務檯,給曼谷“臺灣中華旅行社”的女導遊阿君打去電話,剛好她也在辦公室,張之凡沒敢說自己犯案的事,只問一個叫阿泰的朋友是否找過你幫忙。聽他說那個阿泰就是章美蘭的兒子,阿君立刻說:“知道知道,他給我打過電話!拿著他媽媽的骨灰罐,說是要送到這邊的寺廟安葬,我還託我同事帶著他去銀行,幫他取他媽媽遺留下來的存款,但好像還沒有辦完。”

“我現在要去找他,”張之凡連忙說,“如果你能幫我聯絡到阿泰,或者他再找你,拜託請幫我轉達,讓他在曼谷等著我,先不要回國!”阿君答應下來。

張之凡這才把心放進肚子,離開機場後,他馬上乘計程車去南州火車站,路上心裡在想,要是不給舒大鵬和阿玉那一萬塊錢,自己也就不用從半夜耗到天亮,連夜乘火車到南州,基本就能買到機票飛去t國。公安那邊效率再高,也不至於半夜就把資料傳遍全省吧。可舒大鵬是自己多年的兄弟,阿玉做他女朋友也有三四年了,自己帶幾萬塊錢從此跑路,半毛錢也不給他們倆留,實在說不過去。

但張之凡並沒後悔,他覺得人要念感情,如果連情分都不講,還是人嗎?

有兩條路,一是從南州乘火車去昆明,再到華夏和寮國的邊境地區偷偷出境,由寮國入境t國找t國仔;二是去汕頭,找一個專幫人聯絡偷渡的朋友,從海路前往t國。張之凡心想,夜長夢多,時間越久,他乾死黑龍的事就真有可能傳遍全省,從南州到昆明時間太長,路上只要公安得到聯絡,就會在沿途的任何一個站點上車排查,太不保險。再說,昆明他沒有任何朋友,也不知道怎麼過境。但從南州到汕頭沒多遠,那裡也有熟人,所以思前想後,還是決定去汕頭。

在南州火車站買票時,張之凡也注意看是否有公安在這裡摸排,好在買火車票不用身份證資訊,誰都能買。於是張之凡就在售票大廳門口花二十塊錢辛苦費找了個大學生模樣的小夥,讓他幫著買從南州到汕頭的車票。這年輕人很高興,立刻跑去跑回。

張之凡拿票上車,這是唯一的路,如果乘長途汽車反而更加不安全,路上任何地方都可以設卡,直接抓個正著,所以只能乘火車。張之凡在汕頭有個朋友,這些年一直幫人聯絡偷渡去東南亞等國家的生意,很賺錢,在汕頭已經住上別墅。雖然張之凡跟那朋友並不是很熟,但現在也只能找他,別無出路。

來到汕頭,張之凡按電話本的號碼打給那朋友,說明來意。下午兩人在某公園碰面,這朋友聽說他想要偷渡去t國,就拿出地圖,指給張之凡路線:從汕頭往t國去太遠了,你看,最近距離全是陸路,從海上得繞多大的彎子?通常我只帶入去兩個地方,汶萊和新加坡。去汶萊就是先從海上直接到菲律賓,然後在蘇祿海的西部去汶萊;到新加坡就更麻煩,還要從汶萊到加里曼丹島的西部,找機會才能過去,你自己選一個吧。這個過程可能有些長,因為每步都得找最好的機會,不然就白費了。”

“費用大概多少?”張之凡關心這個,對他來講,時間並不太重要。

朋友說:“去汶萊兩萬五,去新加坡得四萬。”張之凡心想身上只有不到三萬,新加坡是去不成了,去汶萊的話還能剩點。拿出現金一數,兩萬七千元。朋友要他先付兩萬,到汶萊之後付尾款,但全程必須聽話,否則直接甩掉不管。

張之凡心裡很煩,去汶萊就得兩萬,到時候還不知道怎麼從汶萊到t國,兩千塊錢是否夠用都不一定。早知道這麼折騰,還不如冒險從昆明往南穿過邊境了。但已經到這裡,後悔也沒用,只好硬著頭皮往前走。就這樣,張之凡付給這人兩萬,開始讓對方安排偷渡事宜。

這人姓李,腦袋比較大,所以都稱他“大頭李”,他交給張之凡很多厚實的油紙和膠帶,讓他把值錢東西用油紙層層包裹之後,再用這種特製的防水膠帶反覆纏好,再繫到腰間,能有效防水。不得不說,這個大頭李“能當蛇頭不是沒道理,確實有些手段和人脈。他告訴張之凡,一般偷渡都是用那種大型的漁船,在海上進行捕魚作業,一出海就是七八天才回。如果遇到海警,偷渡客就全藏在下層用來裝魚的艙內,漁艙是改裝過的,下層還有個夾層,並不像張之凡平時在電視中看到的那種,個個都蹲在底層,吃喝拉撒不準露頭。大頭李說那種並不安全,基本上一查一個準。這船的夾層設在側面的船板,人只能站著側身橫行而進,就像螃蟹,裡面寬度不足公分,太胖的都站不下。如果人不是很多,也可以躺在船板上。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