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無罪(1 / 1)
兩天後,紐瓦克聯邦法院,5號法庭。
“全體起立。”
肖恩條件反射般地站起身來,眼睛注視著從側門走入的赫里斯法官。
經過兩天的等待,陳凱文案的陪審團仍未達成一致意見。赫里斯法官決定暫時擱置那邊的評議,先處理肖恩·潘的案件。
兩個案子在時間線上交織在一起,這給所有當事人都帶來了額外的壓力。
“請坐。”赫里斯法官落座,翻開面前的卷宗,“本庭現在繼續審理新澤西州訴肖恩·潘一案。今天將進行雙方的結案陳詞。”
他看向檢方席:“檢察官,請開始。”
馬文·加西亞站起身,他裝模作樣地整理了一下西裝,旋即走到陪審團席前。
“各位陪審員,在過去幾天的審判中,你們聽到了大量的證詞。辯方試圖把這個案子描繪成一場關於言論自由的聖戰,把被告包裝成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捍衛者。”
“但讓我們迴歸事實。”
加西亞按下遙控器,螢幕上再次出現那段播客影片的截圖。
“被告肖恩·潘在一檔收聽率極高的播客節目中,公開號召聽眾去76人隊訓練中心抗議。他使用了大量煽動性的語言,把一個商業開發專案描述成對華人社羣的種族滅絕。”
“兩天後,數百人聚集在訓練中心門口。其中一人開槍射傷了球隊總裁。這個開槍的人,陳凱文,在接受審訊時承認他是受到被告言論的鼓舞才去參加抗議的。”
“辯方會告訴你們,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這沒錯。但言論自由有其邊界。當言論直接導致暴力時,它就不再受保護了。”
加西亞走近陪審團席。
“最高法院在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案中確立了一個標準:如果言論意圖煽動即刻的非法行為,並且很可能產生這種行為,那麼這種言論就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被告的言論符合這個標準嗎?讓我們看看:他在節目中呼籲人們去行動,兩天後就發生了暴力事件。這不是巧合,這是因果關係。”
“我請求各位陪審員,根據法律和事實,認定被告有罪。”
加西亞落座。
赫里斯法官轉向辯護席,“辯方,請進行結案陳詞。”
文森特並沒有立刻走向陪審團席,他站在原地,環顧了一下整個法庭。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他說道,“檢察官剛才提到了布蘭登堡案。既然他提到了,那讓我來詳細解釋一下這個標準究竟意味著什麼。”
文森特走到大螢幕前,按下遙控器。螢幕上出現了一段文字:
“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案:最高法院裁定,政府不能懲罰煽動性言論,除非該言論意圖煽動即刻的非法行為,並且很可能立即產生這種行為。”
“請注意這裡的兩個關鍵詞:即刻和意圖。”
文森特轉向陪審團。
“我的當事人在德克薩斯錄製了那期播客。節目播出後兩天,新澤西才發生了抗議活動。兩天。這算即刻嗎?”
“更重要的是,我的當事人有意圖煽動暴力嗎?這點我之前已經陳述過無數次了。”
“各位,”文森特震聲道,“我的當事人一直提倡的是投票、發聲、寫信、參加抗議,包括事發當天,我們也一起去卡姆登市政府請求了和平抗議的申請,只不過沒有透過罷了。而這些都是憲法明確保護的活動。他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任何一句鼓勵使用暴力的話。”
“檢方試圖把一個開槍者的行為歸咎於我的當事人。但讓我問一個問題:
“如果一個人聽了某位政客的演講後去搶銀行,那個政客應該為搶劫負責嗎?”
文森特搖搖頭。
“當!然!不!應!該!”
“因為每個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誠然,我也為陳凱文辯護,道陳凱文是一個持有合法槍證的成年人。他選擇開槍,那是他的決定,不是我當事人的決定。”
“說到這裡,”文森特的語氣變得更加鄭重,“我想提醒各位陪審員注意一個歷史先例。”
他按下遙控器,螢幕上出現了一張黑白照片:七個男人坐在被告席上,面對著一群法官和律師。
“這是1969年的芝加哥七君子案。”
“當時,美國正處於越戰的漩渦中。數千名反戰抗議者聚集在芝加哥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會場外。抗議活動演變成騷亂,警察和抗議者發生了激烈衝突。”
“聯邦政府隨後起訴了七名抗議組織者,指控他們跨州煽動暴亂。這個指控的法律依據,和今天檢方用來起訴我當事人的法律依據,幾乎一模一樣。”
文森特看向陪審團。
“那個案子的結果是什麼呢?經過漫長的審判和上訴,所有煽動暴亂的指控都被推翻了。上訴法院認定,被告們的言論和行為屬於受保護的政治表達,政府無權以此定罪。”
“五十五年前,美國的司法系統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它拒絕了政府利用模糊的煽動罪名來壓制異見的企圖。”
“今天,同樣的選擇擺在你們面前。”
文森特走近陪審團席,目光掃過每一個陪審員。
“檢方想讓你們相信,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危險的煽動者,他的言論直接導致了暴力。但事實是,他只是一個敢於說出真相的公民。他批評了一個有權有勢的機構,他為一個弱勢的社羣發聲。這正是第一修正案存在的意義。”
“如果你們今天判他有罪,那麼明天,任何一個敢於批評權貴的人都可能面臨同樣的命運。言論自由將變成一句空話。”
“我請求各位,做出公正的裁決。判我的當事人無罪。”
文森特回到辯護席坐下。
回應他的一片寂靜。
赫里斯法官看向被告席,“潘先生,根據聯邦刑事訴訟規則第32條,你有權在陪審團評議之前進行最後陳述。你要行使這個權利嗎?”
“是的,法官閣下。我要行使這個權利。”肖恩點了點頭。
他走到法庭中央,面對著陪審團,深吸了一口氣。這群人對他的好感參差不齊,有【50】也有【75】,甚至還有在【0】左右徘徊的。
但這都不妨礙他表達自己的觀點。
“各位陪審員,我不是律師,不會用複雜的法律術語來說服你們。我只想用最樸素的語言,告訴你們一些事情。”他說道,“我是一個演員出身的人。在好萊塢,我曾經以為表演就是我的全部人生。但後來發生的一些事情改變了我。”
“因為阿瓦隆基金會的事,我得以看到了普通人在這個社會中的掙扎。我看到了那些被忽視、被邊緣化、被踐踏的群體。我看到了費城唐人街的老人們,他們在這片土地上辛苦了一輩子,卻隨時可能被趕出自己的家園。”
“我選擇站出來為他們發聲。我知道這樣做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我知道那些有權有勢的人不會放過我。但我還是這樣做了,因為我相信這是正確的事情。”
肖恩的目光像浪一樣掃過陪審團席的每一個人。
“檢方說我煽動了暴亂。但我要告訴你們的是,在美國的歷史上,那些爭取公正的運動,從來都不是風平浪靜的。廢奴運動、民權運動、勞工運動……每一次進步都伴隨著衝突和犧牲。”
“我不支援暴力,我從來沒有叫任何人去開槍。”他頓了頓,“但我理解那些憤怒的人。當一個人被壓迫太久,當他的聲音被忽視太久,當他的尊嚴被踐踏太久,他的憤怒是可以理解的。”
“今天坐在這裡接受審判的是我。但被審判的不僅僅是我。被審判的是每一個敢於挑戰權威的普通人。被審判的是我們這個國家最珍貴的價值:言論自由。”
肖恩最後看向赫里斯法官。
“法官閣下,我說完了。無論陪審團做出什麼裁決,我都會接受。因為我相信,真正的公正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他回到被告席坐下。
法庭內鴉雀無聲。
赫里斯法官清了清嗓子:“陪審團現在退庭評議。在你們達成一致意見之前,請不要與任何人討論此案。”
“休庭。”
……
法院外的走廊裡,文森特快步走在肖恩身邊。
“潘,你剛才那番話……”他低聲道,“說得不錯。但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你已經不只是在打官司了。”文森特看了他一眼,“你是在發表政治宣言。從現在開始,不管判決結果如何,你都回不去了。”
肖恩沉默少頃,然後輕輕笑了笑。
“卡特,我從來就沒打算回去。難道你以為我公開要競選總統的時候我就給自己準備了後路了嗎?”
說謊,這是赤裸裸的說謊!
可他看著文森特那雙寫著篤信的眼睛。
他知道自己的謊言天衣無縫。
肖恩知道他騙過了所有人,甚至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