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家丁(1 / 1)
劉宗敏走在最後,那雙亮得扎眼的眼睛裡也閃著光。
“對,”陳景把軍令扔到桌上,“要打仗了。”
四個人湊過來,看著那份軍令。
高一功第一個開口:“一千五百人?咱們哪有....”
李過拉了一下他的袖子,高一功把後面的話嚥了回去。
而陳景沉默了片刻,腦子裡飛快的轉著。
金聲桓,四五百個逃兵,在榆林附近的山裡藏著,想去米脂。
他手底下三百六十七人,加上李卑的五百人,一共八百多人。
八百多打四五百,人數上佔優,但對方是據險而守的逃兵,不是烏合之眾。
硬攻,傷亡太大。
他這些兵,是他好不容易攢起來的家底,折不起。
“先搞清楚情況,”陳景說:“金聲桓現在在哪,有多少人,什麼裝備,走哪條路,這些都不知道,沒法打。”
“劉大,你派人出去打探,三天內,我要知道金聲桓的所有底細。”
“是。”
“你們回去把各自的人馬拉出來,檢查兵器甲冑。”
“是。”三個人齊聲應道。
“還有,”陳景頓了一下,“這一仗,咱們不衝在前面。”
四個人看著他。
“李卑是遊擊,官比咱們大,讓他打頭陣,咱們跟在後面,撿漏。”
高一功咧嘴笑了:“守備大人,您這是....”
“這是什麼?”陳景看了他一眼。
“沒什麼,沒什麼。”高一功連忙擺手。
陳景沒理他,而是想金聲桓要去米脂。
米脂在南邊,從榆林附近到米脂,有兩條路。
一條是大路,沿著無定河走,好走,但容易被官軍堵住。
一條是小路,翻山越嶺,難走,但隱蔽。
金聲桓是逃兵出身,肯定懂點兵法,不會走大路。
他一定走小路。
“劉大,你打探的時候,重點查小路,米脂北邊的那些山溝溝,金聲桓很可能藏在那裡。”
“是。”
陳景站在輿圖前,看著那些彎彎曲曲的線條,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低聲說了一句話,聲音小到只有自己能聽見。
“四五百個逃兵……”
“能收編就好了。”
但他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金聲桓殺了上官,是朝廷欽犯。
收編他,等於跟朝廷對著幹。
吳自勉第一個饒不了他。
........
翌日傍晚。
劉大步子極快的走進陳景的屋子。
“守備大人,查到了。”
陳景趕緊叫劉大坐下細談。。
“金聲桓那夥人,藏在鎮川堡西北方向大約六十里地的青陽山一帶。”
“山溝裡頭,地勢險要,只有兩條小道能上去,易守難攻。”
“多少人?”
“看著大約四五百,但屬下不敢靠太近,怕被他們的哨探發現。”
劉大頓了一下:“不過屬下在山下蹲了兩天,發現一件事。”
“什麼事?”
“金聲桓的人,不像是普通的逃兵。”
陳景抬起頭看著他。
“他們有哨探,”劉大的聲音壓低了:“不是那種隨便派個人在山頭上望風的哨探,是真正的、輪班的、有暗號的哨探,屬下第一天靠近的時候,差點被他們發現,幸虧反應快,趴在山溝裡躲了半個時辰才敢動。”
陳景的眉頭擰了起來。
有組織、有紀律、有哨探,這已經不是“潰兵”的概念了,這是一支有指揮體系的軍隊。
其實明末後期很多農民起義軍都是以逃兵為骨幹。
打到後面,兩軍對壘,甚至很多都是一個村的。
“還有,”劉大繼續說。
“他們紮營的地方,選了山腰上一塊平地,背靠懸崖,左右都是陡坡,只有前面一條路能上去,那條路上還設了三道柵欄,每道柵欄後面都有弓箭手把守,這個金聲桓,懂兵法。”
陳景沉默了片刻。
四五百個逃兵,據險而守,有組織有紀律,還有懂兵法的人指揮。
這仗不好打。
“裝備呢?”他問。
“看不太清,但遠遠看著,大部分人都有甲,至少是皮甲。兵器也不差,刀槍齊全,還有弓箭。”劉大頓了頓,“屬下還看到幾個人騎著馬,馬雖然不高大,但在山路上跑得飛快。”
陳景點了點頭,據險而守,有組織有紀律,這支流寇的戰鬥力,恐怕比李卑那五百人裡的大半官軍都強。
“明天一早,去榆林鎮,跟李卑會合。”
“是。”
.........
翌日,天還沒亮。
陳景就帶著隊伍出發了。
三百六十七人,排成兩列縱隊,沿著黃土官道朝榆林鎮方向行進。
陳景騎獵馬走在最前面,馬上還掛著那把陌刀,明光鎧則在包裹裡,被捆在馬尾。
劉大跟在他身後,高一功、王破軍各領一隊,走在隊伍的不同位置。
而李過和劉宗敏則在旁邊充當副手。
對於這個決定,他倆沒什麼異議。
三百六十七個人的腳步聲匯成一片沉悶的轟響,在黃土塬上傳得很遠。
簇新的鴛鴦戰襖在晨光中泛著暗紅色的光澤,腰刀和圓盾隨著步伐輕輕晃動,發出有節奏的碰撞聲。
走了大約一個時辰,榆林鎮的輪廓出現在視野裡。
在城外的校場上,陳景看到了李卑的隊伍。
校場是一片開闊的平地,四面用木柵欄圍著,中間豎著幾面旗幟。
李卑的隊伍已經列好了陣,五百人分成兩個隊伍,站在那裡等著。
陳景勒住馬,目光掃過李卑的隊伍。
他首先注意到的是李卑本人。
李卑站在隊伍最前面,騎著一匹高大的棗紅馬,穿著一身簇新的鐵甲,胸前的護心鏡在陽光下鋥亮。
他身後站著大約一百人,站在李卑身後的位置,距離主將最近。
陳景的目光落在這百人身上。
這些人,他們的棉甲明顯更厚實,而且內襯鐵片的棉甲,不是普通棉甲。
頭盔也是鐵的,不是那種皮帽或者布帽。
兵器整齊劃一,清一色的腰刀配圓盾,背上還斜揹著長槍,槍尖雪亮。
他們的站姿也不一樣。
不是那種鬆鬆垮垮的站姿,而是腰桿筆直,目光平視。
每個人臉上都帶著兇狠。
這些人,顯然是見過血的。
陳景的目光從這百人身上移開,落在那四百人身上。
對比太強烈了。
那四百人的棉甲,有的厚有的薄,有的新有的舊,還有幾個穿著皮甲的,甚至有一個穿著布面甲,就是那種棉布後面縫幾塊鐵片、聊勝於無的東西。
兵器更是參差不齊,有人挎著腰刀,有人扛著長槍,有人揹著弓,還有人手裡攥著一根削尖了的木棍。
站姿也鬆鬆垮垮的,有人在東張西望,有人在低聲說話,有人乾脆蹲在地上,像是在等吃飯。
這四百人,不像是兵。
倒像是湊數的。
這就是大明的“家丁兵”。
一個將領身邊帶著幾百個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家丁,這些人是他花自己的銀子養的,吃的是他的飯,拿的是他的餉,對他忠心耿耿。
這些人,是他打仗的資本,是他升官的本錢,也是他在亂世裡活下去的保障。
至於那四百人。
那是營兵,他們的裝備、訓練、士氣,都跟家丁沒法比。
在戰場上,他們的作用只有一個,充數。
站在那裡,湊個人頭,讓對面以為人很多。
真正打起來,衝鋒陷陣的是家丁,斷後掩護的是家丁,力挽狂瀾的還是家丁。
而普通營兵,運氣好的跟在後面撿漏,運氣不好的,被當成炮灰填進去。
陳景看著那四百人,忽然想起了一句話。
“得二三百人之心,盡失部下二三千軍之心。”
這就是大明的軍制。
將領們剋扣全體士兵的軍餉,用這些銀子養少數家丁。
家丁吃香的喝辣的,普通營兵餓著肚子。
家丁穿鐵甲用精兵,普通營兵穿破棉襖拿鏽刀。
打起仗來,家丁立功受賞,普通營兵當炮灰。
這樣搞,誰還願意當兵?
誰還願意賣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