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回榆林鎮(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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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卑的人正在把傷亡的弟兄抬到一邊,用布蓋住臉。

陳景的人也在做同樣的事。

李卑看著那些人,沉默了片刻,開口了。

“我這邊,死了二十三個,傷了十幾個。”他頓了頓,“二十三個,都是跟了我好幾年的老人。”

營兵那邊他沒提。

陳景知道為什麼。

那些營兵就純粹是朝廷的兵,死了再招就是了。

但家丁不一樣,是自己花錢養的,死一個少一個。

陳景沒說話。

“你那邊呢?”李卑問。

“還不知道。”

兩個人站著,看各自的人打掃戰場。

陳景的人把屍體抬到一處,並排放在地上。

動作很快,沒什麼聲音。

劉大從那邊走過來,步子不快。

他走到陳景面前,站定。

“守備大人,清點完了。”

“說。”

“咱們這邊,死了三十八個,傷了十九個,傷的不重,大多能養好。”

陳景沒說話。

劉大站在那裡,等了一會兒,見陳景不開口,又補了一句。

“死的已經登記好了,名字、籍貫都有,後事怎麼辦,等您示下。”

陳景點了點頭。

劉大看了他一眼,轉身走了。

陳景站在那裡,看著那排屍體。

三十八個。

他知道其中幾個人的名字。

張石頭,趙家莊人,跟著他去抄趙德財的時候衝在最前面。

孫鐵柱,米脂人,橋山上截來的,剛換上戰襖沒幾天。

現在都躺在地上,臉上蓋著布,看不出誰是誰。

陳景把目光收回來。

慈不掌兵。

這四個字他讀過很多遍,但讀到和做到是兩回事。

他把這個念頭掐了。

但立馬,腦子裡轟的一下。

光幕彈出來,藍白色的光在他視野右上角閃了幾下。

【戰鬥結算中……】

【你的部隊擊殺敵軍:241人】

【獲得經驗值:2410點】

陳景愣了一下。

兩千四百一十點。

沒想到自己的部下殺敵也可以獲得經驗值。

他點開詳細。

光幕跳動,一行一行的字列出來。

【你的部下‘劉大’擊殺敵軍1人,造成100點傷害,獲得10點經驗】

【你的部下‘高一功’擊殺敵軍2人,造成200點傷害,獲得20點經驗】

【你的部下‘李過’擊殺敵軍1人,造成100點傷害,獲得10點經驗】

【你的部下‘劉宗敏’擊殺敵軍3人,造成300點傷害,獲得30點經驗】

一行接一行,密密麻麻。

陳景往下翻了幾頁,大多是普通兵丁的名字,每殺一個,自己就可以從中獲得十點。

隨後陳景開啟

【宿主:陳景】

【等級:3】

【經驗值:3369/3426】

【個人數值:力量13、敏捷7、智力20、魅力15】

【技能:鐵骨6、強擊4、強弓0、騎術0、戰術4、說服力10、統御3】

【武器熟練度:單手武器100、雙手武器0、弓弩0、火器100】

部隊經驗漲的也很快,一場仗,照這個速度,再打訓練個七八天,輕步兵就能升級了。

隨後陳景把光幕關掉,抬起頭。

李卑還在那邊站著,看著自己的人抬屍體。

“大人。”陳景走過去。

李卑轉過頭。

“這次繳獲怎麼分?”陳景問。

李卑沉默了一下。

“金聲桓是你抓的,人你帶走領賞吧,至於繳獲的兵器甲冑,咱們一人一半。”

“行。”

李卑點了點頭,沒再說什麼,翻身上馬,帶著人走了。

陳景站在原地看著李卑的背影。

等李卑的人走遠了,陳景轉過身。

劉大正在指揮人搬運繳獲。

“劉大。”

“在。”

“繳獲清點了嗎?”

“清點了。”劉大從懷裡掏出一張紙,展開,“兵器:腰刀兩百三十一把,長槍一百零七杆,弓四十三張,箭矢大概八百支。甲冑:鐵甲十七副,皮甲八十一副,棉甲一百二十四副。糧草:雜糧大概也就八十石。騾馬:十一匹。”

陳景聽完,沉默了一下。

金聲桓四五百人,就這點家底。

“金聲桓呢?”

“綁在那邊,樹下。”

陳景走過去。

金聲桓坐在樹下,雙手被反綁在樹幹上。

右臂上的傷口被簡單包紮了一下,布條上滲著血。

他抬起頭看著陳景,沒說話。

隨後陳景站起來。

“帶回去吧。”

“是。”

劉大揮了揮手,兩個兵丁走過來,把金聲桓從地上拽起來,推著往前走。

陳景翻身上馬,帶著人朝著榆林堡的走去。

........

到榆林鎮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城門口點著火把,守門的兵丁認得陳景,沒攔,直接放行。

總兵府門口站著四個挎刀兵丁。領頭的那人看見陳景,抱了抱拳。

“陳守備,總鎮大人正等著您呢。”

陳景把韁繩扔給劉大,大步走進去。

正堂裡燈火通明。

吳自勉坐在長案後面,旁邊還坐著一個人。

那人五十多歲,清瘦,三縷長髯,穿著青色官袍,腰間繫著銀帶。

陳景沒見過這人。

但也猜到這應該就是榆林鎮巡撫,張夢鯨。

陳景走進去,單膝跪地。

“卑職參見總鎮大人。”

吳自勉看了張夢鯨一眼。

張夢鯨端起茶盞,抿了一口,然後站起來。

“吳總鎮,本官先走了。”

“送張大人。”

張夢鯨從陳景身邊走過去,步子不快,鼻子裡哼了一聲,聲音不大,但正堂裡安靜,誰都能聽見。

陳景低著頭,沒動。

等張夢鯨走遠了,吳自勉才開口。

“起來吧。”

陳景站起來。

“金聲桓呢?”吳自勉問。

“押在城外,我的人正看著。”

“人沒事吧?”

“傷了一條胳膊,但死不了。”

吳自勉點了點頭,從案上拿起一張紙,看了看,又放下。

“張巡撫剛才來,就是問金聲桓的事。”

吳自勉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案沿上叩了兩下:“金聲桓的事,到此為止,等下帶人來總兵府交接。”

“是。”

“還有,”吳自勉從案上拿起一個布包,扔到桌上,發出一聲悶響:“賞銀,五百兩。”

陳景愣了一下。

沒想到還能吳自勉還捨得給賞銀。

“拿著。”

“謝總鎮大人。”

陳景上前,把布包拿起來,沉甸甸的,壓手。

吳自勉擺了擺手。

“下去吧。”

陳景躬身退了兩步,轉身往外走。

走到總兵府的門口,他忽然停下來。

想起一件事。

人頭賞銀。

明代的軍餉,一個邊軍一個月不到一兩銀子,有時候還發不出來。

但人頭賞銀不一樣。

殺一個蒙古人,五十兩。

殺一個後金兵,三十兩。

殺一個倭寇,最高一百五十兩。

殺流寇,也就是金聲桓這一夥,最不值錢,但一個也有十兩。

攢夠六個,可以升一級官。

陳景站在總兵府門口,腦子轉了一下。

他殺了金聲桓兩百多個人。

就算全是流寇,一個十兩,那也是兩千多兩。

他手裡這五百兩,是吳自勉賞的。

人頭賞銀是朝廷發的,走的是另外的賬。

陳景正要往外走,只見外面有人在叫自己名字。

是李卑,一臉的焦急。

“陳守備。”

“大人。”

兩個人並肩走了幾步,李卑開口了。

“有個事得跟你說。”

“什麼事?”

“城外,你的人和我的人打起來了。”

陳景停下腳步。

“為什麼?”

“就為了搶人頭。”

陳景沒說話,跟著李卑往城外走。

....

城外的軍營裡點著火把,兩夥人面對面站著。

左邊是陳景的人,穿著大紅戰襖。右邊是李卑的人,穿著雜色棉甲。

中間隔著十幾步,有人在推搡,有人在罵。

“這是我殺的!”

“放你孃的屁,明明是我先砍的!”

“你砍的是胳膊,我砍的是腦袋!”

“胳膊不算?胳膊不算你把人頭拿走,身子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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