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回榆林鎮(1 / 1)
李卑的人正在把傷亡的弟兄抬到一邊,用布蓋住臉。
陳景的人也在做同樣的事。
李卑看著那些人,沉默了片刻,開口了。
“我這邊,死了二十三個,傷了十幾個。”他頓了頓,“二十三個,都是跟了我好幾年的老人。”
營兵那邊他沒提。
陳景知道為什麼。
那些營兵就純粹是朝廷的兵,死了再招就是了。
但家丁不一樣,是自己花錢養的,死一個少一個。
陳景沒說話。
“你那邊呢?”李卑問。
“還不知道。”
兩個人站著,看各自的人打掃戰場。
陳景的人把屍體抬到一處,並排放在地上。
動作很快,沒什麼聲音。
劉大從那邊走過來,步子不快。
他走到陳景面前,站定。
“守備大人,清點完了。”
“說。”
“咱們這邊,死了三十八個,傷了十九個,傷的不重,大多能養好。”
陳景沒說話。
劉大站在那裡,等了一會兒,見陳景不開口,又補了一句。
“死的已經登記好了,名字、籍貫都有,後事怎麼辦,等您示下。”
陳景點了點頭。
劉大看了他一眼,轉身走了。
陳景站在那裡,看著那排屍體。
三十八個。
他知道其中幾個人的名字。
張石頭,趙家莊人,跟著他去抄趙德財的時候衝在最前面。
孫鐵柱,米脂人,橋山上截來的,剛換上戰襖沒幾天。
現在都躺在地上,臉上蓋著布,看不出誰是誰。
陳景把目光收回來。
慈不掌兵。
這四個字他讀過很多遍,但讀到和做到是兩回事。
他把這個念頭掐了。
但立馬,腦子裡轟的一下。
光幕彈出來,藍白色的光在他視野右上角閃了幾下。
【戰鬥結算中……】
【你的部隊擊殺敵軍:241人】
【獲得經驗值:2410點】
陳景愣了一下。
兩千四百一十點。
沒想到自己的部下殺敵也可以獲得經驗值。
他點開詳細。
光幕跳動,一行一行的字列出來。
【你的部下‘劉大’擊殺敵軍1人,造成100點傷害,獲得10點經驗】
【你的部下‘高一功’擊殺敵軍2人,造成200點傷害,獲得20點經驗】
【你的部下‘李過’擊殺敵軍1人,造成100點傷害,獲得10點經驗】
【你的部下‘劉宗敏’擊殺敵軍3人,造成300點傷害,獲得30點經驗】
一行接一行,密密麻麻。
陳景往下翻了幾頁,大多是普通兵丁的名字,每殺一個,自己就可以從中獲得十點。
隨後陳景開啟
【宿主:陳景】
【等級:3】
【經驗值:3369/3426】
【個人數值:力量13、敏捷7、智力20、魅力15】
【技能:鐵骨6、強擊4、強弓0、騎術0、戰術4、說服力10、統御3】
【武器熟練度:單手武器100、雙手武器0、弓弩0、火器100】
部隊經驗漲的也很快,一場仗,照這個速度,再打訓練個七八天,輕步兵就能升級了。
隨後陳景把光幕關掉,抬起頭。
李卑還在那邊站著,看著自己的人抬屍體。
“大人。”陳景走過去。
李卑轉過頭。
“這次繳獲怎麼分?”陳景問。
李卑沉默了一下。
“金聲桓是你抓的,人你帶走領賞吧,至於繳獲的兵器甲冑,咱們一人一半。”
“行。”
李卑點了點頭,沒再說什麼,翻身上馬,帶著人走了。
陳景站在原地看著李卑的背影。
等李卑的人走遠了,陳景轉過身。
劉大正在指揮人搬運繳獲。
“劉大。”
“在。”
“繳獲清點了嗎?”
“清點了。”劉大從懷裡掏出一張紙,展開,“兵器:腰刀兩百三十一把,長槍一百零七杆,弓四十三張,箭矢大概八百支。甲冑:鐵甲十七副,皮甲八十一副,棉甲一百二十四副。糧草:雜糧大概也就八十石。騾馬:十一匹。”
陳景聽完,沉默了一下。
金聲桓四五百人,就這點家底。
“金聲桓呢?”
“綁在那邊,樹下。”
陳景走過去。
金聲桓坐在樹下,雙手被反綁在樹幹上。
右臂上的傷口被簡單包紮了一下,布條上滲著血。
他抬起頭看著陳景,沒說話。
隨後陳景站起來。
“帶回去吧。”
“是。”
劉大揮了揮手,兩個兵丁走過來,把金聲桓從地上拽起來,推著往前走。
陳景翻身上馬,帶著人朝著榆林堡的走去。
........
到榆林鎮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城門口點著火把,守門的兵丁認得陳景,沒攔,直接放行。
總兵府門口站著四個挎刀兵丁。領頭的那人看見陳景,抱了抱拳。
“陳守備,總鎮大人正等著您呢。”
陳景把韁繩扔給劉大,大步走進去。
正堂裡燈火通明。
吳自勉坐在長案後面,旁邊還坐著一個人。
那人五十多歲,清瘦,三縷長髯,穿著青色官袍,腰間繫著銀帶。
陳景沒見過這人。
但也猜到這應該就是榆林鎮巡撫,張夢鯨。
陳景走進去,單膝跪地。
“卑職參見總鎮大人。”
吳自勉看了張夢鯨一眼。
張夢鯨端起茶盞,抿了一口,然後站起來。
“吳總鎮,本官先走了。”
“送張大人。”
張夢鯨從陳景身邊走過去,步子不快,鼻子裡哼了一聲,聲音不大,但正堂裡安靜,誰都能聽見。
陳景低著頭,沒動。
等張夢鯨走遠了,吳自勉才開口。
“起來吧。”
陳景站起來。
“金聲桓呢?”吳自勉問。
“押在城外,我的人正看著。”
“人沒事吧?”
“傷了一條胳膊,但死不了。”
吳自勉點了點頭,從案上拿起一張紙,看了看,又放下。
“張巡撫剛才來,就是問金聲桓的事。”
吳自勉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案沿上叩了兩下:“金聲桓的事,到此為止,等下帶人來總兵府交接。”
“是。”
“還有,”吳自勉從案上拿起一個布包,扔到桌上,發出一聲悶響:“賞銀,五百兩。”
陳景愣了一下。
沒想到還能吳自勉還捨得給賞銀。
“拿著。”
“謝總鎮大人。”
陳景上前,把布包拿起來,沉甸甸的,壓手。
吳自勉擺了擺手。
“下去吧。”
陳景躬身退了兩步,轉身往外走。
走到總兵府的門口,他忽然停下來。
想起一件事。
人頭賞銀。
明代的軍餉,一個邊軍一個月不到一兩銀子,有時候還發不出來。
但人頭賞銀不一樣。
殺一個蒙古人,五十兩。
殺一個後金兵,三十兩。
殺一個倭寇,最高一百五十兩。
殺流寇,也就是金聲桓這一夥,最不值錢,但一個也有十兩。
攢夠六個,可以升一級官。
陳景站在總兵府門口,腦子轉了一下。
他殺了金聲桓兩百多個人。
就算全是流寇,一個十兩,那也是兩千多兩。
他手裡這五百兩,是吳自勉賞的。
人頭賞銀是朝廷發的,走的是另外的賬。
陳景正要往外走,只見外面有人在叫自己名字。
是李卑,一臉的焦急。
“陳守備。”
“大人。”
兩個人並肩走了幾步,李卑開口了。
“有個事得跟你說。”
“什麼事?”
“城外,你的人和我的人打起來了。”
陳景停下腳步。
“為什麼?”
“就為了搶人頭。”
陳景沒說話,跟著李卑往城外走。
....
城外的軍營裡點著火把,兩夥人面對面站著。
左邊是陳景的人,穿著大紅戰襖。右邊是李卑的人,穿著雜色棉甲。
中間隔著十幾步,有人在推搡,有人在罵。
“這是我殺的!”
“放你孃的屁,明明是我先砍的!”
“你砍的是胳膊,我砍的是腦袋!”
“胳膊不算?胳膊不算你把人頭拿走,身子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