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張懷安留下的賬本(1 / 1)
張承宗在遼東活了十五年,跟女真人打過仗,斷了胳膊還活下來的人,不會輕易相信任何人。
他思考了很久,林牧也沒有催他。
良久,他用僅剩的右手伸進懷裡,掏出一個布包。
布是粗藍布,磨得邊角發白,上面沾著汗漬和油汙,一看就是貼身藏了很多年的東西。
他把布包放在炕桌上,慢慢開啟,裡面是一本賬冊。
紙張已經發黃,邊角磨損得厲害,有幾頁的邊角都碎了。
但上面的字跡依然清晰,蠅頭小楷,工工整整。
“這是我父親在被抓之前連夜交給我的。”張承宗說。
他重新坐到炕沿上,把旱菸從嘴裡拿下來,在炕沿上磕了磕菸灰。
“那天晚上他回來得很急,把我從床上叫起來,把這包東西塞到我手裡。他說,承宗這東西你收好,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能交給任何人。”
“除非有一天有人來找你,問你父親有沒有留下什麼東西。”
他停頓了一下,眼睛盯著那本賬冊。
“他跟我說這話的時候,手在抖。第二天一早,錦衣衛就來了。”
林牧拿起賬冊,翻開第一頁。
張懷安的字跡很工整,每一筆都清清楚楚。
賬冊記錄的是他任戶部侍郎三年間,所有經手的大額款項往來。
時間、數額、用途、經手人,一項一項列得明明白白。
林牧一頁一頁地翻。
前面幾頁都是常規的戶部撥款記錄,邊鎮軍餉、河道修繕、官員俸祿,每一筆都有據可查。翻到中間的時候,林牧的手停了下來。
那一頁上記錄著一筆款項:永熙四年三月,撥大同鎮軍餉二十萬兩。
經山西布政使司轉大同府,再轉大同鎮。
張懷安在這筆款項旁邊用蠅頭小楷標註了四個字:“賬實不符。”
林牧繼續往下看。
張懷安顯然對這筆款項進行了追查。
他在後面幾頁詳細記錄了追查的結果:二十萬兩銀子從戶部撥出後,經過了三道手續。
第一道是山西布政使司,第二道是大同府,第三道才是大同鎮。
每經過一道手續,銀子就少一半。
山西布政使司截留了三萬兩,大同府截留了三萬兩,最後到大同鎮的只有十二萬兩。
中間差了八萬兩,八萬兩軍餉不翼而飛。
但更關鍵的是最後兩萬兩。
張懷安在賬冊裡寫得清楚,布政使司和大同府截留的六萬兩他已經查明瞭去向,唯獨有兩萬兩對不上賬。
銀子到了大同府之後,就再也沒有記錄,像是憑空消失了。
林牧翻到最後一頁。
在賬冊的最後一頁,張懷安用更小的字寫了一行批註。
筆跡比前面的更用力,墨跡滲進了紙張裡,像是寫的時候壓著很重的怒氣。
“布政使司截留三萬兩,大同府截留三萬兩,餘兩萬兩下落不明。臣已上疏彈劾山西布政使,奏疏被通政司扣留。”
通政司扣留了彈劾奏疏。
林牧的目光停在這行字上,停了很久。
他想起柳如是說過的話:“鄭文淵,五年前是都察院御史,現在是通政司右參議。”
而張懷安的彈劾奏疏,就是在通政司被扣下來的。
“通政司扣留了彈劾奏疏?”林牧抬起頭。
“是。”張承宗咬著牙說,聲音裡壓著十五年的恨意說道:“我父親的彈劾奏疏根本沒有送到皇上面前。被通政司的人扣下來了。而當時通政司的右參議,就是鄭文淵。”
張承宗帶來的賬冊,不僅證明了張懷安是被冤枉的,還揭示了更大的黑幕。
林牧把賬冊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越看越覺得觸目驚心。
他現在手上有了一份鐵證。
但這本賬冊一旦曝光,會牽連太多人。
這些人遍佈朝堂內外,從京城到地方,從文官到武官到太監。
這些人,絕不會坐以待斃。
這份鐵證也讓林牧陷入了更大的危險。
張承宗到京城的第三天夜裡,出事了。
林牧那天晚上留在班房整理材料。
他把張懷安的賬冊重新抄錄了一份,第一份抄寫的藏在暗格裡,這次的隨身攜帶。
剛抄完最後一頁,就聽到外面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林牧的手立刻按上了桌上的繡春刀。
趙老四衝進來,臉色煞白的說道:“大人!張承宗那邊出事了!有人摸過去了!”
林牧騰地站起來,抓起繡春刀就往外衝。
趙老四跟在後面,邊跑邊說:“周通讓人來報的信,說至少有四五個人,都帶著刀,已經進去了!”
出了班房,周通和馬六已經等在門口。
周通手裡提著刀,馬六扛著一根熟銅棍,兩個人臉色都不好看。
“騎馬去。”林牧說。
四個人翻身上馬,在夜色中狂奔向城東。
馬蹄踩在青石板路上,發出清脆的聲響,在空曠的街道上回蕩。
從北鎮撫司到城東,正常走要兩刻鐘,林牧四個人只用了一刻鐘出頭。
遠遠地就看到了那條窄巷子。
巷口站著幾個鄰居,探頭探腦地往裡面張望,看見錦衣衛的人來了,立刻縮了回去。
林牧翻身下馬,拔出繡春刀,大步往裡走。
民房的門已經被踹開了。
門板歪倒在一邊,門框上還有刀砍的痕跡。
院子裡很暗,只有正屋的燈光從門口洩出來,在地上投下一片昏黃的光。
林牧跨進院門的那一刻,就聞到了血腥味。
他放慢腳步,舉刀護在身前,一步一步往裡走。
周通和馬六一左一右跟在他身後,趙老四守在門口。
院子中間橫著兩具屍體,都是喉嚨中刀,一刀斃命。
傷口整齊,沒有多餘的切口,手法乾淨利落。
血還沒有完全凝固,在夜色中泛著暗紅色的光澤。
林牧蹲下來看了一眼,那兩具屍體是周通安排保護張承宗的那兩個鏢師。
一個三十來歲,滿臉絡腮鬍子,眼睛還睜著,瞳孔已經散了。
另一個更年輕一些,二十七八,手裡還握著一把刀,刀上沒有血,說明他根本沒來得及出手。
兩具屍體都沒有掙扎的痕跡。
這說明什麼?
說明殺手是從背後下手的,或者速度快到讓他們來不及反應。
林牧站起來,握緊刀柄,朝正屋走去。
門半開著,裡面傳來微弱的呻吟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