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0章 唯死而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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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記清脆的耳光,像是一個休止符,將金河會所內所有的喧囂、憤怒和迷茫,都強行按下了暫停。

然後,我從所有人的視線裡,徹底消失了。

我的手機關了機,切斷了與這個喧囂世界最後的聯絡。

青龍找不到我,徐晴雪找不到我,陳九斤也找不到我。

整個金河縣的地下世界,都因為三天後那場註定血流成河的約戰而風聲鶴唳,暗流湧動。

所有人都以為我正躲在某個不為人知的角落,秘密地調兵遣將,準備著一場驚天動地的大火拼。

他們都猜錯了。

我誰也沒找,哪裡也沒去。

我去了唯一能感受到片刻安寧的地方——城隍廟後面的那片連綿大山。

夜,深得像一潑濃墨,將整個山林浸染得一片漆黑。

山風穿過林間,發出嗚嗚的聲響,像是在低語,又像是在哭泣。

我獨自一人,坐在一條潺潺流淌的小溪邊。

面前,升起了一堆熊熊燃燒的篝火,橘紅色的火焰貪婪地舔舐著黑暗,將周圍的樹影拉扯成各種張牙舞爪的怪獸,投射在冰冷的岩石上。

溪水清澈見底,倒映著天上的疏星和地上的篝火,像一條流淌的,破碎的銀河。

我從那晃動的水影裡,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臉頰上,那個淡淡的五指印依舊清晰可見。

火辣辣的疼痛感早已消失,但徐晴雪那雙充滿了失望、痛苦與決絕的眼睛,卻像兩枚燒紅的烙鐵,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裡,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都伴隨著灼燒般的刺痛。

我拿起一根溼漉漉的樹枝,無意識地撥弄著面前的篝火,看著無數火星在噼啪聲中飛濺而起,奮力地衝向黑暗,然後又在瞬間化為烏有,無力地墜落。

像極了我自己。

三天後,落馬灘,我一個人去。

這個決定,在說出口的那一刻,連我自己都覺得荒唐。

那無異於自尋死路。

吳志豪會帶多少人?

一百個?兩百個?還是更多?

他會把他能調動的所有力量,都毫無保留地壓上來,將我徹底撕碎,以洩他喪弟之痛。

我再能打,終究也是血肉之軀。

我的力量有極限,我的體力會耗盡。

當上百把砍刀同時向我揮來,我唯一的結局,就是被剁成一灘模糊的肉醬,然後像一塊垃圾一樣,被扔進冰冷的金河。

難道,我李阿寶波瀾壯闊,卻又短暫得可笑的人生,就要到此為止了嗎?

為了一個該死的雜碎,為了所謂的江湖道義,為了那點可憐的,不願連累兄弟的“英雄氣概”,就這麼窩囊地,毫無意義地結束?

我忍不住發出一聲低沉的苦笑,笑聲在寂靜的山谷裡迴盪,顯得那麼蒼涼和無力。

我隨手將那根樹枝扔進火堆,火焰猛地躥高了一截,映著我臉上那份無法掩飾的迷茫和疲憊。

我的思緒,不由自主地,像斷了線的風箏,飄回了很久很久以前。

飄回了那個還沒有沾染上賭博惡習的父親,還活著的,貧窮卻又溫暖的年代。

我對母親沒有任何印象,聽村裡的老人說,她生我的時候大出血,沒能從那間破舊的鄉衛生院裡走出來。所以,我的整個童年,都只有父親一個人。

那個時候的父親,遠不是後來那個被賭債逼得雙眼通紅,人格扭曲,甚至想把我賣掉換錢的賭鬼。

他只是一個憨厚木訥,不善言辭的中年男人。

他在鄉里的磚窯廠上班,那是個能把人活活烤乾的鬼地方。

他每天天不亮就出門,天黑透了才拖著一身疲憊回來,賺一點微薄得可憐的薪水,來養活我們父子倆。

他身上總有一股洗不掉的煙熏火燎的味道,指甲縫裡永遠是黑色的,臉上也總是灰撲撲的,只有在笑的時候,才會露出一口因為常年抽劣質捲菸而微微發黃的牙齒。

我記得有一年夏天,天氣熱得像個巨大的蒸籠,村口的狗都耷拉著舌頭,一動不動。父親在磚窯裡幹了一整天,下班回來時,整個人像是剛從墨汁裡撈出來一樣,渾身上下,連頭髮絲裡都滴著混雜著汗水和煤灰的黑水。

他一句話沒說,只是坐在門檻上,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然後,他像是想起了什麼,咧嘴一笑,變戲法似的,從他那破舊的中山裝口袋裡,摸出一顆用油紙仔細包著的糖。

那是鎮上小賣部裡賣的水果糖,五顏六色的,我只在過年的時候才能分到一兩顆。

他把那顆微微有些融化,粘在油紙上的糖,小心翼翼地剝出來,塞進我的手裡,他那粗糙得像砂紙一樣的手掌,佈滿了老繭和被磚塊磨破的新舊傷口。

“吃吧,阿寶。”他咧嘴笑著,看著我的眼神裡,充滿了寵溺。

我把那顆來之不易的糖放進嘴裡,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瞬間在舌尖上化開。那是我記憶裡,最甜美的味道。我小心翼翼地含著,不捨得咬碎,然後把糖舉到他嘴邊,含糊不清地說:“爸,你也吃。”

他卻像被燙到一樣,猛地搖了搖頭,擺出一副嫌棄的表情:“爸不愛吃甜的,那玩意兒齁得慌。你吃,你吃,小孩子家家的才喜歡。”

我信了。

我信了整整十年。

直到很久以後我才知道,那天他為了給我買這顆糖,在回家的路上頂著毒辣的太陽,多走了三里地的山路,就為了去鎮上唯一的小賣部。而他自己,連一瓶五分錢的冰棒都捨不得買。

我還記得,那時候家裡窮,買不起村裡人人都有的二八大槓腳踏車。

每次去十里外的鎮上趕集,都要翻過兩座山。

我人小腿短,沒走多遠就累得氣喘吁吁,跟不上他的步伐。

他也不說話,只是沉默地在我面前蹲下身,拍拍自己那並不寬闊,卻無比堅實的肩膀。

我就會心領神會地,手腳並用地爬上去,穩穩地騎在他的脖子上。

他的肩膀,是我童年時代最穩固,最安全的王座。

坐在上面,我的視野一下子就開闊了。

我可以看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可以看到山腳下炊煙裊裊的村莊,可以看到連綿起伏,望不到盡頭的青色山脈,還可以看到天空中自由飛翔的鳥兒。

他一邊走,一邊用他那並不豐富的詞彙,給我講著那些他自己都半懂不懂的山裡故事。哪裡有野兔窩,哪裡的野果子能吃,哪裡的溪水裡有小魚。

他甚至會指著天上的星星,告訴我,最亮的那一顆,是他給我起名字時看過的那一顆。

他的話語很笨拙,故事也一點都不精彩,但我卻聽得津津有味。

因為他的聲音裡,有一種讓人無比心安的力量。在那顛簸的王座上,我常常聽著聽著,就睡著了。

有一次,我和鄰居家的孩子打架,為了搶一顆不知道從哪裡撿來的,已經磨得看不清花紋的玻璃彈珠。

我被那個比我高大半個頭的孩子按在泥地裡,臉上被他尖利的指甲撓出了幾道深深的血印子,火辣辣地疼。

父親回來後,看到了我狼狽的樣子,和他臉上那幾道刺眼的傷口。

他沒有像別的家長一樣,不分青紅皂白地就抄起掃帚打我,或者怒氣衝衝地拉著我去找對方算賬。

他只是默默地打來一盆乾淨的井水,用毛巾沾溼了,小心翼翼地幫我擦去臉上的泥土和血跡。

他蹲下來,用他粗糙的手指,輕輕地碰了碰我臉上的傷口,用那雙總是帶著疲憊的眼睛看著我,問了兩個問題。

“疼嗎?”

我憋著眼淚,倔強地搖了搖頭。

他又問:“打贏了嗎?”

我再也忍不住,哇的一聲哭了出來,用力地搖著頭。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要罵我沒用。可他沒有。

他只是嘆了口氣,然後看著我的眼睛,用一種前所未有的認真語氣,對我說了一句話。

那句話,像一顆釘子,深深地釘進了我年幼的記憶裡,直到今天,依舊清晰。

他說:“阿寶,記住了。以後跟人打架,就要想著打贏。要是覺得自己打不贏,就跑,跑得越快越好,別當個傻子,杵在那兒讓人白打。”

那是一個最樸素的父親,教給兒子的,最簡單,最原始的生存法則。

不是什麼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卻比任何大道理都實在,都管用。

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跑。

別當傻子。

篝火的火苗,漸漸小了下去,光芒變得微弱。

幾顆倔強的火星在噼啪聲中炸開,將我從溫暖得令人心碎的回憶裡,猛地拽回到了這冰冷刺骨的現實。

父親那張憨厚、疲憊,卻總是帶著討好笑容的臉,漸漸在黑暗中模糊。

取而代之的,是徐晴雪那張流著淚,寫滿了失望與痛苦的臉。

是青龍、陳九斤他們焦急、不解,卻又無可奈何的臉。

是吳志龍死前那張扭曲、驚恐,又充滿難以置信的臉。

最後,所有人的面孔,都像水中的倒影一樣破碎,消失了。

只剩下溪水裡,我自己的那張臉。

那張臉上,有迷茫,有疲憊,還有一絲連我自己都讀不懂的……深入骨髓的孤獨。

父親一輩子教我的,是如何活下去。

可我,卻一步一步,把自己逼上了一條必死的絕路。

我到底在幹什麼?

我究竟,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一個為了兄弟義氣,慷慨赴死的英雄?

可這份“英雄氣概”,換來的卻是徐晴雪的耳光,是兄弟們的擔憂,是所有關心我的人,即將要面對的無盡痛苦。

這真的是對的嗎?

父親的話,又在耳邊響起。

“別當個傻子,杵在那兒讓人白打。”

我現在的所作所為,不正是那個杵在那兒,等著被上百人活活打死的,最大的傻子嗎?

我一直以為,我的力量,我的拳頭,就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最終答案。

我能打,我能殺,所以我能贏。

可現在,我才發現,當敵人強大到一定程度時,純粹的力量,是多麼的蒼白和無力。

我答應吳志豪,是別無選擇。

我讓我的人別去,是不想他們為我白白送死。

然後,我自己去送死。

這一連串的決定,看起來是那麼的合乎“道義”,那麼的“有擔當”。

可這真的解決問題了嗎?

沒有。

我死了,吳志豪贏了,金河會所會散,我的兄弟們樹倒猢猻散,徐晴雪會一輩子活在痛苦裡。

這……就是我想要的結果嗎?

一陣刺骨的山風猛地吹過,將最後一絲火苗徹底吹熄。

世界,在瞬間陷入了絕對的黑暗和冰冷。

我猛地打了個寒顫,不是因為冷,而是因為一種前所未有的清醒。

我錯了。

錯得離譜。

我一直都在用混混的思維,去解決問題。打,殺,拼命。

但我忘了,我不僅僅是個混混。

父親教我的,是“打不贏,就跑”。

“跑”,不是懦弱的逃避。

在絕對的劣勢面前,“跑”是一種智慧,是為“打贏”保留火種的唯一方式!

可我李阿寶之所以走到今天。

就是因為從來沒跑過。

從來沒後退過。

死?

又有何懼?

願賭服輸。

如果再重來一次,在吳志龍如此羞辱自己的情況下。

我也會毫不猶豫的下手弄死他!

我雙手枕在腦後往後一趟,望著漫天星河。

突然不糾結了。

唯有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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