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得寸進尺(1 / 1)
他太冷靜,太清醒,太瞭解她每一絲情緒的走向。
他不會在她遞出一份筆記之後就心軟,不會因為她穿上一件舊裙子就動搖。
可他還站在她門外停留了幾秒。
她聽見了。
那腳步聲,在門口頓住,再緩緩走遠。
她沒動,也沒出聲。
她知道他聽得見,她也知道他心裡明白—她不再用眼淚綁架,不再用情緒要挾,不再用憤怒證明自己存在。
她現在只是安靜地在這裡,像他過去五年一樣,用沉默、隱忍、執拗撐住每一次被拒的靠近。
她甚至不再期待回應。
她只要他知道—她在。
這就夠了。
她喝了口水,將杯子放下,躺進被窩,閉上眼。
她告訴自己,只要撐得久,總會有一場雨落在他心頭,哪怕只是一瞬溼意,她也就贏了。
第二天早上謝淮舟早早下樓,林晚晚卻比他更早。
她已經換好衣服坐在餐桌前,桌上是他喜歡的清粥小菜,湯蒸蛋、涼拌藕片,連醬油都是他最早買的那一款—她去找了好久才買回來。
他看著桌上的菜,眼神淡淡的,沒有說什麼,只走過去坐下。
她沒說早安,也沒開口解釋,只安靜地吃著自己的粥,動作緩慢,像是怕發出一點聲響會打擾到他。
他吃了幾口,最終還是放下筷子。
“你現在這個樣子,是打算演到什麼時候?”
林晚晚輕聲。
“你願意看多久,我就演多久!”
“你不覺得你現在很像以前的我嗎?”他眼神落在她身上,語氣不帶情緒。
“你也是在等一個結果!”
“等我動搖,等我哪天突然看你一眼、說一句‘算了’,你就贏了!”
林晚晚沒抬頭,只說。
“不一樣!”
“你以前愛我,我現在不求你愛我!”
“我只是想,哪怕我走出這座房子,你再也不回頭,你在未來的很多年裡,只要偶爾想起我,不是怨,不是厭,而是—她真的來過!”
謝淮舟安靜地看著她,眼神沉靜。
“你現在是用全身在灼我記憶!”
“你要我燙著你,才放心!”
“是!”她點頭,眼神坦然。
“我承認!”
“你恨我也好,煩我也好,我都不怕!”
“我怕的,是你有一天跟別人說起我,用的是‘無所謂’三個字!”
“我寧願你咬牙切齒,也不要你風輕雲淡!”
“因為我曾在你心裡,掀過風暴!”
她抬頭望著他,目光不閃不避。
“你不是說你最怕演到最後,對方連哭都不哭了嗎?”
“那我就哭給你看,演給你看,瘋給你看!”
“讓你這一輩子,都記得我!”
謝淮舟沒有說話,只是站起身,背對她。
他走到玄關,穿上外套,開門離開。
門關上的那一瞬,林晚晚坐在原地,眼神一寸一寸垂下來。
她沒有追,也沒有哭。
她只是又一次演完了一場。
她知道,他不信她的每一個字。
可他還願意聽。
他沒走。
那她就繼續演。
她要他看見她的瘋,看見她的執著,看見她用盡所有力氣在證明—她不是愛錯了,而是太晚了。
哪怕已經太晚,她也不許他忘得太快。
她要讓他從這一段愛裡掙脫不出,哪怕下一段感情再好,心再穩,也總有某一瞬,是屬於她的。
她不求名字,不求名分,只求一念起,心就痛。
她要的,從來都不是回頭。
她要的是,轉身之後,他也輕不了。
哪怕再愛的人是別人,她也要在他心裡留一道疤,烙上她的形狀,割不掉,抹不去,忘不掉。
謝淮舟開車駛出別墅區,手握方向盤的力道比往常更緊些。
他本想早點到公司,但車子出了門卻沒有拐進主路,而是順著林間小道繞了一圈,緩緩停在城市南端的河堤邊。
這個地方他很少再來。
過去曾無數次在深夜裡開著車晃到這裡,車窗降下,耳邊是風的聲音、是水流沖刷河岸的聲音,是林晚晚睡著後還在後臺處理資料的那點喘.息。
他太熟悉這片區域了。
熟悉到只要閉上眼,就能想起林晚晚曾坐在副駕,懶洋洋地靠著他,說。
“我們什麼時候才不需要天天追資料,追排名?等我火了,就帶你來這兒看日出!”
她說這話的時候,嘴角是帶著笑的。
那年她剛起步,後臺每天掉粉,商單一週一個也接不滿,他一邊安慰她,一邊跑遍江城所有品牌商,軟話說盡。
他當時zhen覺得,有一天他們能一起看日出。
現在太陽昇起來了,她火了,他也不再需要依附她。
可他不知道什麼時候,那場“等日出”的願望,變成了他一個人的執念。
他靠在車窗邊,閉著眼坐了一會兒。
電話震了一下,是章瀅。
【上午你不用來會場,我幫你擋掉BEIDEN那邊的攝影總監了。
他臨時改行程,下午才到。
你歇一會兒也好!】
他盯著這條訊息看了很久,最後只回了兩個字。
【謝謝!】
章瀅沒有多說,也沒有繼續追問。
他知道她向來如此,給他空間,不逼問,不打擾。
她的愛不是瘋,也不是演。
是她在他一步一步失控的時候,默默站在離他不遠不近的位置,等他回頭。
可他沒有回頭。
他還走不出來。
不是因為林晚晚對他還有多重要,而是她現在的每一滴眼淚、每一個表情、每一次靠近,都像是重演他曾經最深的委屈。
他在她現在的努力裡,看見了自己當年的影子。
那種影子,不是懷念。
是撕.裂。
他不能走。
他走了,她就永遠會以為自己沒輸。
她會一輩子帶著“我已經回頭了,是你沒接住”的光環活下去。
她甚至會在未來的人生裡反覆複述。
“我做得很好,是他錯過了!”
他不能讓這句話成立。
所以他要她崩。
崩到自己都說不出口“我其實是為了贏”。
他回到公司時,已經快十一點。
一進辦公室,助理遞來幾份檔案,他翻了一眼,沒急著處理,而是轉身拿了那本林晚晚寫的筆記本,一頁一頁翻過去。
她真的記了很多。
哪怕只是他習慣用哪種顏色的便籤條、喜歡檔案頁角左對齊還是右對齊,她都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