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對簿公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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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周復,見過大人。”

公堂之上,周復落落大方,以學生自居,畢竟是實打實的舉子,有功名的。

他不跪,陳昇是挑不出什麼理來的,哪怕三司會審,人家照樣可以站著回話,除非被削了功名。

那樣的話,在這兒一樣得跪著,所以呢,和前面那兩夥人不同,他倒也不會去計較這些,而是詫異地問,“這麼快?”

從京兆府去將軍府頗有一段距離,就算一切順利,來回也得多半個時辰,本著能拖會兒是會兒的精神,磨蹭三四個時辰那才好呢,轉眼就把人帶回來,無論生理心理他都還沒準備好呢。

李全祥苦笑,“路上遇到,就帶回來了。”

上官什麼意思,做了快半輩子差役了,李全祥怎會猜不出?但他也無奈啊,出門就遇到,還是主動撞上來,那明顯是要搗鼓點事情出來,他小小的班頭,京城誰都踩一腳的小人物,能阻攔的住嗎?

“事情是這樣的,學生閒來無事,上街閒逛,恰巧遇到了李班頭,聽說大人找學生有事,就跟著來了。”周復講完再普通不過的故事,順道問了句,“不知大人找學生所為何事?”

“所為何事”你不知道?

陳昇真想拿驚堂木拍他,真不知道能到這兒來?這麼說話明顯是要氣人,且效果明顯,看那幾個鼻子都歪掉的傢伙就知道了……如果不是有魏有為的前車之鑑,這樣的話入耳,他們肯定就嚷嚷起來了。

“咳咳,本官問你,十月十三日傍晚,也就是昨天下午,你可在陽原街上與人發生爭執?”

周復想了想,很肯定地回,“不曾。”

如此乾脆的否認,其實是出乎陳昇意料的,事情鬧那麼大,聖上都驚動了,再否認有什麼意義?講道理,辯是非,儘量把錯處歸咎到對方身上,這樣才能爭取最有力的態勢。

矢口否認,殊為不智。

陳昇斟酌一下,又問,“據說當時你喝了不少酒,是否有漏記的地方?”

這不是在質疑,而是在提醒,這樣回答是不太好的,而會有這樣的提醒,說明陳昇的屁股已經歪了。

但周復似乎完全不能領會精神,“回大人,學生當時是曾飲酒,但都經歷了什麼,記得一清二楚,絕沒和人起過爭執。”

“滿口胡言!我家小公爺明明是被你打傷!”馬致遠實在聽不下去,出口指責。

“大人,這位是?”周復是真不認識。

“安國公府的管家,叫……什麼來著?”陳昇也是真忘了,一肚子心事,哪顧得理這些,再說了,他們叫什麼毫無意義,關鍵是代表誰來的。

“哦。”周復卻像是明白了什麼,“原來大人叫學生來是為此事,還以為有什麼事情需要學生幫忙,會錯了意,真不好意思。”

裝,繼續裝。

陳昇好笑地看他,“既然想起來了,那是否起過爭執?”

周復再次搖頭,“絕對沒有。”

“你不要仗著有將軍府撐腰,就可以抵賴不認!”馬致遠咆哮。

啪!

陳昇拍了一下驚堂木,“公堂之上,不得喧譁。”

“威——武——”

兩班衙役助力公堂紀律。

看看還趴在地上的魏有為,馬致遠忍了,“草民知錯,但這人信口雌黃,著實令人著惱,還請大人不要被其矇騙,秉公而斷。”

陳昇冷冷看他,“要不,你來替本官審?”

這話有點重,國公爺都不敢越俎代庖,小小管家只能連聲道,“草民不敢……”

“夠了。”陳昇出聲打斷,“公堂之上,本官不問,不許出聲……也包括你。”

周復點頭,“學生是讀書人,禮數是懂得。”

就你還讀書人?

陳昇嗤之以鼻,但相比之下還是他比較不可惡,也就不計較了,“馬致遠,你說他打傷你家小公爺,可有人證物證?”

馬致遠一偏頭,滹亭候府的管家宋三掛馬上道,“我家小侯爺可以作證,當時小侯爺在場,同樣受到了毆打。”

真解氣啊!

這幫子仗著家裡權勢橫行霸道的小崽子們,已經社會的巨大毒瘤,平時惹不得碰不得,有人幫他們教訓了,那是渾身透著舒爽。

兩班衙役這樣想著,忍不住看向周復,算不得文弱,但說一個揍了好幾個二世祖,也有點不可能,將軍府的贅婿不假,可沒進將軍府前也只是個讀書人,總不能幾天工夫就文武雙全了吧?

“依大原律,同為原告不能互相佐證,欲證其事,還需再找證人證言……證物。”他們都不信,陳昇當然更不信了,但還是先表明立場才問,“你們是說他一個人,打了你們家小公爺小侯爺小少爺等一干人?”

馬致遠他們還未進行確認,周復先予以否認,“學生不曾與人動手。”

“你胡說!我們家公子回來說,就是你打傷了他!那臉腫的呦……我家大人也就是他爹,都沒這麼打過他。”吏部侍郎家的管家叫朱駿,人長得不俊,腦袋也不俊。

他這麼一說,許多人忍不住想笑,但在公堂上,強行壓制住了。

各執一詞,無憑無證,陳昇左右看看,“你們是不是覺得爭吵可以解決問題?”

“學生不曾與人爭吵。”周復顯得特無辜。

陳昇一愣,這才省起,除了最初的確定身份,這傢伙沒和那邊搭一句話,既然都不曾說話,何來爭吵一說?

能坐到現在的位置,陳昇能力是有的,智商也不差,不然怎麼可能在這個位置呆了近兩任,所以他舉一反三的本事是極強的。

如果不曾爭吵是這個意思,那不曾爭執,不曾打人,是不是也是同一個道道?

幾年前兩人打過交道,小小年紀就能憑自身的功名,以及官員對帝心的敬畏,輕鬆從大案裡脫身而出,收拾的一眾地痞啞口無言,可見其心計之深沉。數年過去,當不會退步。

想起當年事情,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幫派,現在好像已經是北城唯一了……希望不會和這人有關係。

眨眼工夫,很多東西在腦子裡轉了一圈,陳昇換了問題,“本官問你,昨日可曾見過他們家的小主子?”

“陳槐是見過的。”周復這樣回。

“你終於承認了!”馬致遠有點激動,但陳昇看過來,後面想說的話只能咽回去。

陳昇轉回頭,“其他人呢?”

周復輕輕搖頭。

“沒見過?”陳昇追問。

“不認識。”周復答。

這話差點把滹亭候他們那些人氣岔氣,整個京城誰不認識自家少爺?他這麼說話,簡直欺人太甚!

“你胡說!”

“你放屁!”

“你找死!”

“……”

後面大概沒找到詞,看上去比較無語。

周復當然不會跟他們吵,只把手抬到胸前,輕輕指指他們。

啪。

驚堂木響了。

威——武——

眾管家再次被鎮住,也想明白了一件事,那邊至今不和他們接一句話,其實是在變相提醒他們一件事——兩邊身份不對等。

贅婿身份高不到哪裡去,在有些人家,甚至不如得寵的丫鬟僕人,更別說他們這些能管事兒的。

但話說回來,贅婿是被人看不起,死了祖墳都沒得進,但無論如何,人家不是僕人,屬於不可買賣那撥的,再得寵的丫鬟下人也只是私人財產,嚴格意義上都算不得“人”。

當然,他們要好一些,也只是生活境遇上好一些,主家從不提那張隱形的賣身契,但不代表不存在,而且等他們幹不動了,他們子女還得頂上來。

不光只有王侯可以世襲罔替,僕從也一樣。

和他們不同的是,贅婿的子女可以當主子的。

家裡那些大人派他們來,就是想羞辱人家——贅婿只配和下人對話。

人家不接茬,其實等於是在羞辱他們——下人就是下人。

想通這些,他們個個怒目圓瞪,恨不能上去咬人。

周復看都懶得看一眼,陳昇也一樣,兩人對視一眼,陳昇又問,“那你動手打人沒?”

周復搖頭,“喝多了酒,走路都不利索,一直讓人攙扶回家的……大人不信,可以問她。”

岑冬一直在旁邊默默看著,不曉得他又想弄出點什麼事,單單帶她出來,她不得不小心在意,直到此刻,她大概清楚了自己的作用。

當陳昇看過來時,娉婷行禮,“回大人,當時他……拙夫的確飲酒過量,腳步虛浮,是妾身一直扶著,才勉強能走。”

這時禮法還是嚴的,不管處於什麼原因,一個未婚女子與男子肢體相觸,並行一路,都可稱得上道德敗壞,沒有辦法,只能吃虧喊一聲“拙夫”了。

“大人,夫妻之間可以作證的嗎?”那邊馬致遠問,剛剛他們在同樣的事情上被懟了,自然希望這邊能有同等待遇。

“她不能證明他的夫君沒有打人,但她可以證明她的夫君有沒有喝酒。前面的是公事,後面的是私事,你們當本官公私不分?”陳昇義正辭嚴胡攪蠻纏的模樣還挺像個好官的。

證明喝多了酒不就等於證明打不了人?

面對明顯拉偏架的行為,馬致遠等人是敢怒不敢言,畢竟他們不是官,解釋權又在那位大人手裡,所以只能問一句,“既然他喝多了酒,大人是不是要斷定他無行為能力?”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們也不用再說了,回去跟自家主子一說,要怎麼收拾這個昏官,主子自有辦法,用不著他們操心,他們操心也沒用。

“本官這麼說過嗎?”陳昇就不按套路出牌,把他們將的憋悶住,又回來問。“既然你說沒有毆打陳槐他們,那你有沒有看到陳槐他們被打?”

問的時候,陳昇很篤定,他確定某人的答案,事情鬧這麼大,總得有個說法不是?

會有人出來背鍋的,那時候他也輕鬆了。

“迷迷糊糊好像看到了。”

果然如此,陳昇臉上露出會心的微笑,“準確一點。”

“學生看到有人倒在了地上,哼哼唧唧,挺慘的。”周復表示沒看到過程。

“你喝醉了酒,你傷不了人,你也沒和人起過爭執,然後你只是看到了人被打。”陳昇做了最後總結,“是這個意思吧?”

問出來後,他還鬱悶地想:合著我請了個目擊證人?

證人就證人吧,事情解決就好。

周復點點頭。

沒出么蛾子,陳昇繼續問,“打人的人你可認識?”

周復又點點頭。

終於可以結束了,陳昇長舒一口氣,“是誰呢?”

“我的護衛。”

“……”

還有完沒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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