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再遇(1 / 1)
星期一一上班,陳軒主動向經理要求去南方出差。往年,這可是個誰都不願承攬的苦差。
“陳軒,你這是怎麼了?忽然高風亮節起來?好好幹,別和那些混日子的庸人比。”經理微笑著,拿起出差單迅速寫上陳軒的名字。唯恐怕對方反悔一樣。
這次出差要輾轉南方多個城市,拜訪多家客戶。舟車勞頓不必說,還要催收貨款、撰寫市場調研報告。常費力不討好,是大家避之不及的。
一時興起發朋友圈,陳軒被強吻的事在公司盡人皆知。不免被拿來調侃一番。
陳軒追悔莫及,只能苦笑說:“遇到個女瘋子。喝醉了,拉過來就啃。把我嚇一跳。”
“還嚇一跳?你心裡不知咋美呢。這事兒要落我頭上,我啃死她!不瞞你們,我初吻可還留著呢。”男人婆宋迪表情誇張地說。
“陳軒,那親你的是個姑娘還是老孃們?要是老孃們兒,你可虧大了。”女同事郭雲笑道。
“黑燈瞎火的沒看清,光顧著害怕了。”陳軒不敢說實話。他意識到,把這事發朋友圈實在失策。
“你拉倒吧,不說實話是不是?說,對方到底長得咋樣?”宋迪又扭身子湊過來。
陳軒皺眉不答。
“小心女朋友吃醋啊。你們誰見過陳軒的女友?嘖嘖,真正的大美女哎。”宋迪及時爆料。
說來說去扯到餘楠身上。陳軒胸口被重重一擊,傷口又開裂了。傷口只能自己舔好。陳軒渴望奔波勞累的出差生活。
紅塵孽緣皆自惹,一切都是報應。
調侃後歸於安靜,整整一上午陳軒都鬱悶著。該交接的工作要交接,畢竟一出去就是個把月。
午後領出出差費,回出租屋收拾行李,陳軒一個人踏上征途。但願無休止的忙碌讓一切成為往事。
去火車站的地鐵上,人流擁擠。陳軒站了好一會才等到座位。
車到九王墳站,又一番人流湧動上車下車。陳軒只顧閉目養神。這兩天情緒波動大,休息得很不好。
人聲嘈雜中,忽覺腳上一陣疼痛。陳軒睜眼一看,原來腳趾被行李箱的滾輪壓了。拉箱子的女子似乎沒意識到,依舊前行。
抬腳脫鞋使勁揉著,一股火氣衝到陳軒胸前。
“喂!姑娘等等!你箱子壓人腳了!”陳軒衝背影不滿地叫喊。
那女子循聲回頭,卻戴著一副大大的遮陽鏡。有些鬼鬼祟祟的模樣。
“你喊誰?是我壓的嗎,這麼多人不定是誰呢!”沒有道歉,對方反唇相譏。
“你這什麼態度!壓了人有理啊?”陳軒怒道。
“你有什麼證據是我壓了你?”
女子懟著,索性拉箱子來到陳軒身旁,一副成心尋事的樣子。
對方這態度,把陳軒氣得嘴唇發抖。這麼多人,拿鐵證怎麼拿?難道為這點事去報警調監控?
正無計可施間,忽聽那女孩一聲驚呼道:“好啊,原來是你!那佔我便宜的猥瑣男!”
這聲大叫,整個車廂頓時一片靜寂。
陳軒一下懵掉了。女孩的聲音瞬間無比熟悉。冤家路窄,居然遇到了那個女瘋子。
女孩把眼鏡推到頭髮上,和陳軒隔空對視端詳著。
一看真是她,陳軒的心頭怒火消失無蹤。
無論如何,兩人,也算是親密接觸過。今天又巧遇。茫茫人海,這緣分說來可真不小。但是她叫自己猥瑣男,陳軒不服。
“喂,你不要汙衊人啊。是你先吻得我,拉過來就啃!根本不容拒絕。那一嘴的酒味……”陳軒忍不住反擊道。
“你得了便宜賣乖!信不信我報警抓你這臭流氓?”
女孩毫不示弱,一雙美目全是怒火。眾乘客驚奇的目光都落在他們身上。
此情此景似曾相識,陳軒馬上老實下來。
人家是個妙齡美女,窈窕可愛。素不相識的,倒過來強吻他陳軒,這話說出來誰信啊?
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眾爭辯那事兒誰主動,會叫人笑掉大牙。看眾人目光,自然是相信她的多。
“你說清楚,是我壓了你腳嗎!”見陳軒低頭認慫,女孩得寸進尺。
“不,不是。是我打盹睡糊塗了,自己踩傷了自己。”陳軒賭氣說。
“誣陷好人該怎麼辦?道歉!!”
“對,對不起姑娘,我錯了。有眼無珠,不識荊山之玉。”陳軒語帶譏諷地說。
“哼,知道錯,證明人還有救。”女孩柳眉一動不屑道。
這是個姑奶奶。
損陳軒幾句沒事,怕的是她把水攪渾,拿猥褻什麼的說事兒。
車廂這麼多乘客,人人有手機,把陳軒當色狼錄下來,跳了黃河也洗不清。這幾年,大家見識了網路暴力的可怕。
幾分鐘後陳軒身邊的人下車了,女孩順勢坐下。陳軒沒理會,只要不找麻煩一切好說。
地鐵線的終點是燕京西客站。到站後陳軒稍等了下,乘客下得差不多才行動。女孩居然也坐著不動,看她箱子也似乎是出遠門。
走得倉促,陳軒只能到售票廳買票。那女孩也過來,徑直排在他身後。陳軒沒權利問人傢什麼。買好去上海的動車票,他就到候車室坐等了。
坐在不鏽鋼長椅上,陳軒彈著二郎腿翻看手機。那粉色行李箱帶著滾輪噪聲推到面前,女孩在陳軒對面坐下來。
一連串的動作叫人心神不安,這是要和自己坐同一趟車?坐同一趟車也不犯王法。鐵路是大家的誰都壟斷不了。
“喂,別看手機了!我有事問你。”
須臾間女孩開口,聲音硬的叫人不寒而慄。夜總會那種地方魚龍混雜。這咄咄逼人糾纏不清,難道惹上了個紅塵女鬼?
不是鬼也不算正常人。是人有腦的話,誰會去親不認識的男人?
陳軒看向女孩,對方一雙美目似嗔似笑,也打量著自己。
“你要問什麼?那天的事實情如何,你知我知。求你不要再糾纏了好嗎?”陳軒的態度息事寧人,甚至有點低聲下氣。
素不相識,陳軒怕她一再糾纏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夜總會小姐可從沒進過他的社交圈子。
“好,那事兒不說了。我要說的是,你為什麼把它發到網上?是不是成心侮辱別人!喝醉酒了就沒人格嗎?”
麻煩了,真叫人抓了把柄。
她喝醉了做蠢事,陳軒把蠢事兒發到網上,實際是漠視女性的尊嚴和隱私。女孩看去不過二十三四歲,應該是個沒出嫁的姑娘。這樣一弄,可叫人家怎麼做人?
太欠考慮了。可誰又想到,兩人竟還能陌路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