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替死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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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我一支菸。我需要回憶一下細節。”鄭夢琪小聲說。

“那些細節應該每天都在你腦袋裡上演。”我給她點菸的時候提醒她,“你不可能忘記那天是怎麼和鄭羽琪密謀的,你也很清楚地知道,她殺死沈麗根本不是過失。”

鄭夢琪深深地吸了一口煙,她看著天花板,緩緩開口道:“我那天就不該出門。”

“你去和馮濤約會了?”

“沒有,我原本是想約他第二天,也就是我生日當天去市裡玩。那段時間我身上的零花錢不太夠,還欠了很多網貸,我需要有個男人為我的生日花銷負點責。但是當我告訴媽媽這個計劃的時候,她非常生氣。因為我就是帶著妹妹去市裡玩認識的周傅永,導致妹妹懷孕,讓她十分惱火。所以她說我把妹妹帶壞了,讓我生日就老老實實在家裡。我和她大吵了一架,妹妹因為這次爭吵情緒非常不穩定。她覺得媽媽把她當作一個不檢點的女人是一種侮辱。我一生氣就離家出走了。”

“你出去多久?”

“具體時間我不記得,回來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我一走進家門就聞到一股濃烈的腥臭味,妹妹滿身是血地坐在客廳的地板上看著我。我以為她自殺了,嚇得我趕緊去看她身上的傷口。我當然沒有找到傷口,妹妹也沒有回答我的疑問,於是我才意識到,我回來並沒有聽見媽媽的聲音。於是我就跟著血跡走到廚房,那時候媽媽已經死了,被妹妹用斧頭砍得亂七八糟。我當時就嚇哭了,妹妹這時也走到我身邊抱著我哭。”

“她有沒有說為什麼會殺掉沈麗?”

“妹妹告訴我,我走後她的情緒有些崩潰。媽媽也沒放過她,一直在她身邊唸叨,說她不檢點,說她很爛,年紀輕輕就和社會上的男人混在一起,還生了個孩子,不知廉恥……媽媽的嘴巴很毒辣,我相信爸爸也有相同的體會,所以他總是選擇隱忍不出聲,他知道一旦開始反駁,媽媽會更頻繁地輸出自己的觀點。但妹妹不一樣,從她看到媽媽殺掉爸爸那天開始,她就變了,她覺得自己為媽媽隱藏這麼重要的秘密多年,媽媽居然還這樣說自己,她接受不了,於是兩個人吵了起來。妹妹吵不過媽媽,情急之下就把她知道爸爸早就死了的實話說了出來。她說她和我都知道媽媽做了什麼,然後也說了類似於這麼多年媽媽一直在欺騙自己之類的話。媽媽聽到妹妹說這些,立馬就崩潰了,在家裡大喊大叫。妹妹被她的狀態嚇到了,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也很害怕周圍的鄰居聽見媽媽的胡言亂語。然後她也不知道為什麼,鬼使神差地就用擀麵杖敲了媽媽的頭。媽媽被敲暈後,她覺得世界清靜了,她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寧,所以她想幹脆趁媽媽還沒清醒,用斧頭砍死她,這樣對大家都好,反正如果媽媽被告發也是死刑,不如現在就死掉。於是她就拿起斧頭開始肢解。”

“中途沈麗醒過來,鄭羽琪知道嗎?”

“知道,她告訴我,那時候她覺得沒有辦法回頭了,所以沒有管那麼多,就自顧自地亂砍。”

老胡在旁邊皺著眉頭:“當時為什麼不報案?”

“我愛媽媽,更愛妹妹,我不能讓她去死。”鄭夢琪笑了起來,“你們不知道她小時候有多可愛,為了保護她我為什麼都願意做。”

“所以你就為了她,殺了另外一個人。”我問,“另一個死者是誰?為什麼沒有相關報案記錄?”

“那是我們村裡的一個瘋女人,身材體型和妹妹差不多,雖然有細微的差別,但是在我的操作下,沒有人能看得出來了。”說到這,鄭夢琪換了一種笑容,不是回憶起鄭羽琪時溫暖的笑,而是透露著猙獰。

“仔細說說你是怎麼做的。”

“我冷靜下來後,妹妹問我怎麼辦,她不想坐牢,更不想死,她提議把媽媽直接放進地窖裡,和爸爸的屍體放在一起,也算是讓他們團聚了。我本來也同意了這個做法,但這時候有鄰居來敲門,問我們家裡發生什麼事情了。因為他聽見我們家一直有爭吵聲。我沒有開門,隔著門告訴他媽媽喝多了。然後我就意識到這個辦法行不通,鄰居已經知道媽媽當晚在家喝多了,第二天人間蒸發很不合常理。於是我想到一個計劃,因為我從小到大都被人認為是一個很兇,很不好相處的人,因為我的長相和身材,這些人的刻板印象足夠讓我矇混過關。我讓妹妹放心,我會保護好她,讓她好好待在家裡不要亂跑。我去村裡逛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那個無家可歸的瘋女人。沒有人知道她是從哪裡來的,也從沒有人來找過她。她就每天在村子裡閒逛,吃點別人家不要的剩菜剩飯,我騙她說家裡有好吃的,她沒有任何懷疑就來了。我把她帶到我家裡,直接讓她去二樓吃了一頓飯,然後還讓她洗澡,在妹妹的房間換衣服。她很感激我,我又把她騙到廚房去,但她看到廚房的屍體後嚇得想要逃走,我抓住她,用擀麵杖砸她的腦袋,一直砸到她不動了為止。為了混淆警察的視線,我也用斧頭把她劈得亂七八糟,然後把她的屍體和媽媽的屍體打亂,我對警察說是我想把他們拼起來,但已經分不清誰是誰了,他們相信我就是這樣的人。”鄭夢琪說到這聳聳肩,“大家都怕我,覺得我面目可憎,所以我做什麼壞事他們都覺得是合理的。”

“為了讓鄭羽琪有足夠的生活費,所以你第二天把股票賣了才自首,對嗎?”

“不僅僅是這樣,我還需要佈置案發現場,把瘋女人來過我家的痕跡抹去,但她留在妹妹房間裡的指紋我沒有擦,我看過小說,警察可能會檢驗指紋,屍體的指紋和房間裡的對得上,他們就會認為這個人就是妹妹。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很複雜,我要保證不出任何紕漏。然後我把自己所有的錢都給了妹妹,讓她當晚就走,不要跟任何人說。我囑咐她等股票交易成功後,快速把錢轉出來備用,第二天早上我賣了股票就打電話自首了,然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聯絡過,也不知道她在哪裡。”

“為什麼不一次性把股票賣完?”

“當時想著還是要留一部分錢以備不時之需,萬一她被人騙了呢?但後來覺得這樣也很被動,錢花完了也沒法再取了,她一旦操作股票賬戶,肯定會暴露。不過已經來不及了,我被抓後積極承認罪行,只能默默祈禱她不要傻到去動股票賬戶裡的錢。”

“陳雅在外面幫你還了20萬的網貸,你知道嗎?”

“嗯?這我還是頭回聽說。”

“有機會記得把錢還給她。”

“你真愛開玩笑,我還有什麼機會?案子重審的話,我可能會改判死刑吧?畢竟我從過失殺人自首,變成了故意殺人並且包庇犯罪。”

“你在裡面沒少學法律,不覺得學得有些晚了嗎?你為了保護妹妹,對那個無家可歸的女人的所作所為,應該值得重盤吧?”

鄭夢琪不置可否。我和老胡要離開的時候,她說:“如果找到妹妹,可以讓我見見她嗎?”

“會的。”我說,“應該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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