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不可小覷(1 / 1)

加入書籤

而戚月妝容雖花了,但身上的衣物卻完好無損,沒有被撕下半點,眼神中明顯還有著不服氣和憤怒。

礙於這裡是衙門,她不敢當眾發怒。

“現在都明白了吧!”

王騰非但沒有生氣,反而大聲的笑了起來。

他的笑,讓在場的眾人很是疑惑,起初,叫兩個衙役去扒一個女子的衣物,沒有成功,又叫兩個衙役參與,最後依舊沒有成功。

現在又說了一席讓人聽不懂的話。

這行為太過於荒誕了。

“大人,下官愚鈍,未能參悟大人言語中的意思,還請大人明示。”秦勁孫訕訕一笑說道。

“這你都看不明白?”

王騰一臉驚訝:“崔戚氏不是說蘇羽昶對她不軌嗎?四個牛高馬大的衙役都無法制服她,蘇羽昶一個弱書生,豈能得逞?”

隨著王騰一席話落下,眾人這才明白其中原理。

見事情暴露,戚月更是癱坐在地,目光空洞,嚇得面色慘白,她身邊的崔餘良見勢不妙,趕忙說道:

“大人,這事可與我無關啊。”

“我都還沒說與你有關,你這個時候跳出來,是不是心裡有鬼啊?”王騰雙眼眯起,臉上露出玩味的笑容,目光直視著不知所措的崔餘良。

“這個....”

崔餘良已經嚇得手足不錯,下意識看向王騰身邊的秦勁孫。

秦勁孫看到崔餘良向自己投來求助的眼神,他當即怒不可遏,喝道:“支支吾吾,一看就是心裡有鬼,還不如實招來!”

“大人。”

崔餘良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帶著哭腔道:“這一切都是戚氏所為,草民只是被迫的。”

說著,崔餘良指向癱坐在地的戚月。

繼續道:“草民一年前遇到戚氏,一見面,就被她的氣質所吸引,只可惜,戚氏當時是蘇家的媳婦,草民也不敢奪人之妻,後來經過幾次見面,戚氏見草民家境殷實,便主動投懷送抱,一來二去,草民便是戚氏勾搭在了一起。”

得知了這對姦夫淫婦相識的過程,王騰繼續問道:

“那戚氏的丈夫,究竟是如何死的?”

崔餘良為了不被牽連,面對王騰的詢問,那也是問什麼就回答什麼,只見他哆哆嗦嗦的回答道:“回大人的話,草民家中產業就有藥房,七個月前,戚氏找到我,懇求要半斤砒霜,說是家裡鬧耗子,草民本想拒絕,但架不住戚氏一番糾纏,最後便給了她半斤砒霜,第二天,就傳出他丈夫死亡,並且臨死前,休了戚氏的訊息。”

“那戚氏被蘇羽昶玷辱一事,你可知曉其中內情?”王騰追問道。

“回大人,這事草民真的不知道。”、

提及戚月和蘇羽昶之間的事情,崔餘良頭搖的跟撥浪鼓一樣,表示自己對此事不知情,然後又為自己辯解道:“大人,草民當時也是被美色衝昏頭腦,草民把知道的,都交代了,還請大人看草民初犯,饒了草民吧。”

“饒不饒你,等會自有決斷。”

王騰目光看向戚月,問道:“他說的可是真的?”

光憑崔餘良一人所言,還不能當作口供,必須有多人的口述,方能當真口供。

“他放屁!”

戚月見崔餘良為求自保,故意撇清關係,她頓時火了,說道:“大人,是崔餘良先勾搭民婦的,民婦剛開始也沒同意,但他有錢有勢,還是義幫弟子,民婦不敢不從,一來二去,民婦只得委身於他。”

“繼續說下去。”

王騰一臉從容,示意戚月往下講。

“崔餘良不甘私下見面,後來竟然給民婦一包藥粉,逼迫民婦把藥粉放入丈夫平時飲用的茶水裡,一旦事成,就讓我進崔家,當他第三房小妾。”戚月如實說道。

“所以,你還是照做了?”王騰一針見血道。

戚月沒有說話,而是低下了頭,算是無聲的承認了這一事實。

“你夥同崔餘良。謀害親夫,本身就是罪大惡極,蘇羽昶本是你丈夫的親弟弟,又是你小叔子,你也不肯放過?”王騰面色一沉,對戚月和崔餘良這對姦夫淫婦的行為,很是火大。

“大人,起初民婦並不願意這麼做,但蘇家有一塊地,崔餘良很是眼饞,於是,他就逼迫民婦,讓民婦勾引蘇羽昶,繼而再誣陷蘇羽昶對民婦行不軌之事。”

戚月哭唧唧的說道。

“那蘇羽昶有無真的對你行不軌之事?”王騰問道。

“沒有。”

戚月搖了搖頭,道:“那日民婦將他灌醉,褪去衣物,然後一起趟床上,崔餘良再帶著家丁前來,以捉姦的名義,將蘇羽昶扭送官府。”

隨著戚月把所有的來龍去脈都交代了,崔餘良一臉絕望,嚇得跪在地上,肥碩的身體,止不住的顫抖著。

“事情的真相看來已經大白了。”

王騰長舒了一口氣,先是看向秦勁孫,又看向文宗昌,道:“二位大人,你們有何異議?”

“下官沒有。”

秦,文二人拱手,齊聲回道。

“既然沒有異議,那我就宣判了。”確認二人沒有異議後,王騰拿起驚堂木,猛地一拍,怒斥道:“戚氏,你原本是蘇家媳婦,卻不守婦道,與崔餘良暗通款曲,最後更是害死丈夫蘇羽通,陷害小叔子蘇羽昶,罪大惡極,即刻起,收押監牢,明日與姦夫遊街示眾,再發配三千里!”

戚月哪敢有意見,跪在地上,低著頭不停的抹淚。

“崔餘良,你貪圖美色,奪他人之妻,還與戚氏一同犯下惡事,罪大惡極,明日與淫婦一同遊街示眾,再發配三千里!”

王騰對姦夫淫婦二人做出了宣判。

雖然乍一聽,流放三千里,比起砍頭,要寬鬆許多,但實際上,流放可比砍頭要嚴重太多了。

流放。

首先就得沒收家產。

其次,三千里,得靠步行走過去,並且,身上還得戴著重重的鐐銬和枷鎖。

除此以外。

每天必須得走三百里。

走不了,即便是天黑,也得繼續走下去。

想要不受罪,那就得用銀兩賄賂負責押送的官差,最為重要的是,官差收了錢以後,也不會對流放的犯人有什麼好的態度。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