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徐浦改制(1 / 1)
顧柯眼看眾亭戶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便當眾宣佈道:
“既然要出一千壯丁為團結兵,那便要問問由誰來充當了,現下徐浦場共計三千四百七十九戶,其中兩千六百五十戶為預備亭戶,其餘均是在籍亭戶,本官暫定從在籍亭戶中抽四百丁,預備亭戶中募六百丁。”
預備亭戶們對這一比例並無太大意見,但在籍亭戶們就有些不樂意了,為何自己被抽丁的比例更多?
“被抽丁所在戶免去明年夏秋兩稅所需繳納的食鹽,全部按每鬥二十文收購價收購。
若該丁戰殞則家人可自淨蓮社領取五十緡為撫卹,還是預備亭戶的全家皆可入籍;已入籍的亭戶則可多領三十緡撫卹。
淨蓮社員應募,可提前一年獲得社內支援獨立建房居住,不必再住通鋪。”
待顧柯不緊不慢地說完應募的團結兵享有什麼待遇時,入籍亭戶們一下便沒了意見,甚至開始警惕地互相打量起來,生怕自己在應募時落後了——以顧柯給出的優厚條件,不要說流民,就是他們這些亭戶也很是心動。
在如今的唐朝,一條人命可以換近百緡絹布還能換來一座磚房的話,儘管這樣說很是殘酷,但對他們而言簡直不能更划算了,只靠自己努力勞作,只怕五十年都不一定能積累這麼多財富。
更不用說只靠自己建一座堅固的磚房了,可能需要幾代人的努力,這還得不遭遇大的天災人禍才行。
對於唐朝的底層民眾而言,用命換錢就是最真實的生活寫照,能夠給家人換來更好的生活而不僅僅是餬口續命都已經是想都不敢想的了。
自己能遇到顧柯這樣慷慨公道的東主更是三生有幸,大部分權貴甚至連賣命錢都不想足額支付。
解決了亭戶們的後顧之憂以後,更大的問題便是該以何種方式選拔團結兵呢?
這一點顧柯也早有準備,他指著以徐浦場淨蓮大社為起點,華亭縣青龍港為終點的這條新修大路說道:
“兩日後,應募壯丁到淨蓮大社門前集合,沿大路行至青龍港碼頭,用時三刻鐘以內者視為透過初選,只取前一千六百名。
透過初選後便無需再參與制鹽勞作,專心習武,強身健體,熟悉金鼓,認識號令,至來年清明時透過二輪篩選者便可入選為正兵,餘者為輔兵。”
讓應募者透過長跑來完成初步選拔是最簡單有效的辦法,比起搬石鎖,開鐵胎弓之類單純測試力量的辦法而言,更能直接體現士卒在長距離行軍中的素質。
而忍受長距離行軍的能力對於一支新軍而言,重要性要遠大於其肉搏的技戰術。
在這個時代的戰爭中,超過九成的時間都會是枯燥而艱苦的行軍,以及各級軍官為了保障後勤而絞盡腦汁做出的種種努力。
故而一支軍隊忍受長距離行軍的能力越強,就越有可能在戰爭中生存到最後,而不是在迎戰敵軍前便因為行軍的艱苦而筋疲力竭,或是因紮營不當爆發瘟疫而失去戰鬥力。
儘管宣稱只招募一千名團結兵,但為了補員和後勤考慮,顧柯還是多募集了六百名壯丁,而輔兵的對應待遇按正兵的七成計算,主要自預備亭戶和流民中募集。
但對外則統一按招募僱工的名義宣稱。
亭戶們看著一眼望不到頭的大路,估計比較了一下自己的體力極限後,暗自決定在正式選拔前練習一下長距離慢跑,免得到時候措手不及丟人現眼,萬一連初選都選不上,回到家裡恐怕會被家人好生埋怨一番。
而對於亭戶們對自己應募過後,徐浦場少了這麼多壯勞力該怎麼維持原本的食鹽生產,甚至擴大生產規模的問題,顧柯也有辦法:
“先前修築從徐浦場到青龍港碼頭的大路時,淨蓮大社和鼎新社便嘗試了完全使用僱傭短工來完成工程,事實證明此法完全可行。”
“故而在本官前往潤州赴曹公官宴時,鼎新社也會將募工的訊息傳至浙西各地,招募流民丁壯前來徐浦場做工,每日薪資待遇與築路時相同。”
”募工都按徐浦場的工序進行分工,只負責重體力勞作如提取滷水的工序,精製白砂鹽仍由在籍亭戶完成,不可對外洩露,否則必遭阿彌陀佛降罪!”
再次警告了亭戶不準擅自洩露他傳授的製鹽法後,顧柯敲定了年後徐浦場製鹽業繼續發展的方針:
更充分地利用僱傭工完成簡單工序,把原來的亭戶轉化為掌握技術的匠人,徐浦場的護衛或監督僱傭公的監工,把徐浦場發展成一個簡單的製鹽手工工場。
當然可不要以為這種手工工場模式在唐代是什麼超越時代的“發明”。
自兩稅法改制以來,朝廷不再平抑土地兼併,破產失地農戶數量與日俱增,不得不進入城市或在城市之外的市鎮靠出賣勞動力為生。
兩稅法按戶等高低和資產多寡分級徵稅的模式等同於取締了人頭稅和徭役,而這也造成了當下民戶中每戶人丁數量相較於均田制還未敗壞時代的普遍增加,幾乎達到了人均六口的地步。
大量失地農民開始從事僱傭勞動補貼家用乃至經營小手工業的情況更是比比皆是,關於這一現象,唐人筆記小說中有大量農夫經商的記載:
如《玄怪錄》卷二《尼妙寂》講元和年間一個叫尼妙寂的村姑替父、替夫報仇的故事,她的仇人申就是一個亦農亦商、從事多種經營的民戶。
貞元年間李翱在進士策問中對當時農民經商的狀況作了一個估計:“百姓日蹙而散,為商以遊十三四矣。”
德宗朝名相陸贄也雲:“商農工賈,各有所專,凡在食祿之家,不得與人爭利。”
尤其在地狹人稠的江南,早在八十多年前的唐德宗貞元年間,華亭縣所在的蘇州西去三百餘里,便是太湖西南岸的湖州,其中有顧渚山的製茶工坊和茶園貢院,僱工數萬,僱傭時間更是長達數月:
“貞元以後,每歲以進奉顧山紫筍茶,役工三萬人,累月方畢。”
而穆宗長慶時期,京畿至周至縣:“三署移民,遊首其間,市閭雜業者多於縣人十九,趨農桑業者十五。”
文宗大和年間時則有“江淮人什二三以茶為業”的說法。
宣宗大和年間,京畿地區“百姓多端以麥造面,入城貿易”。
而長安、洛陽、廣州等巨型城市甚至還出現了專門以種花為業的花農,宣宗大中年間司馬紮所寫《賣花者》詩對花農的生產經營作了描寫:
“少壯彼何人,種花荒苑外。
不知力田苦,卻笑耕耘輩。
當春賣春色,來往經幾代。
長安甲第多,處處花堪愛。
良金不惜費,競取園中最。”
宋代的《太平廣記》中《嶽州人》也記載:
“唐鹹通中,嶽州有村人,涸湖池取魚,獲龜猶倍多,悉剜其肉截龜板,至江陵鬻之,厚得金帛。”
陸龜蒙在《江邊》詩中記“蘇州某菜農種菜達十畝之多”。
由此可見,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主要集中在種植業,紡織業、製茶業、礦業等需要勞動力較多的行業。而且資金有限,經營的區域比較狹小,仍舊持有輕商懼富的心理。
儘管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在農民家庭中仍佔有不可動搖的地位,但相對均田制下的農村來講,商品生產和交換已經是大為發展了,並且為後來宋代的商業繁榮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如果沒有唐亡之後混亂動盪的五代十國時期和唐亡前空前血腥的兼併戰爭,或許這種繁榮會來得更快。
故而顧柯大量採用僱傭工來為官府鹽場工作反倒是相當符合時人認知的合理做法,只不過是換了個行當,只要他能出得起錢,亭戶們也不會有什麼意見,只會樂見其成。
顧柯見亭戶們已經開始熱烈地討論兩日後的長跑選拔,有些人還不服輸地互相打賭看誰才能透過初選,心知自己的計劃已經成功,便笑著宣佈今日的法會已經結束,亭戶們可自行離去。
隨即便扶著“身受重傷”在榻上躺得已經腿麻的二兄顧博往後院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