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五指山下(1 / 1)
早晨,
暖陽,
五指山下,
“噢吼……”
“噗通……”
一隻半大牛犢般的野狼,帶著不甘倒在了狂風之中。
它身上好幾處箭傷,淅淅瀝瀝地流著鮮血,幾乎噴湧而出。
碩大的身子結實地在地上砸出了一個坑,蕩起了無邊塵土。
“呼呼……”
“嗤嗤……”
在野狼三米遠的地方,一個身材瘦長健碩的黑色身影,一屁股結實地坐在地上。
腰上掛著一個酒葫蘆,手裡拿著一把烏黑髮亮的弓箭。
正是五行山下的啞巴少年秦奮,這世的陳舟。
已經整整找了四年,人也從十二歲的羸弱少年,長大到十六歲的壯小夥了。
他臉色蒼白如皂,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
兩隻眼睛烏溜溜發亮,正在盯著不遠處的野狼在看。
渾身上下,臉上,身上,全部都是血液。
也不知道哪兒是他的,哪兒又是野狼的,反正整個就是一個血人降世。
“噢吼……”
“噗通……”
半大野狼拼盡了最後一絲力氣。
在秦奮屁股沒有坐熱的時候,它從地上直直地跳了起來。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它竟然來了個裝死,來個絕命大反擊。
碩大的身子,就這麼迎著秦奮所在的方向,活活地壓了下來。
死,也要拉個墊背的。
不過,這次它再次撲了個空。
而且腦門上多了一個血窟窿,一隻烏黑髮量的箭羽正插在其上。
痛得它直搖頭。
就在剛才,秦奮哪怕是坐到地上,也沒有絲毫的懈怠。
獵人的本能。
只要沒有確定獵物徹底死去,就不會放鬆對獵物的警惕。
在他呼哧呼哧喘著粗氣的時候,秦奮也沒有放鬆對野狼的警惕,兩隻眼睛忽閃忽閃地盯著。在野狼身子躍起撲過來的時候,他身子彎曲人腳底一滑,整個人滑到了兩三米外的地方。
野狼也從空中落了下來,正好落到秦奮剛才所在的地方。
不得不說,這隻野狼成精了。
它竟能精確地算準,他和秦奮之間的距離。
怎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秦奮比他算得更準。
在野狼身子落地的功夫,秦奮始終在手的弓箭再次射了出去,噗嗤正好射到它腦門上。
嗚呼哀哉,這下野狼帶著滿腹的疑惑,再一次倒在了血泊之中。
只是這一次,它再也沒有站起來,它生命的最後反擊以失敗而告終。
約莫過了兩分鐘左右的時間,野狼再也沒有任何動靜。待秦奮確定了野狼徹底死去了,他才真正放下心來,從樹上一個跳躍跳了下來,正好落到野狼的身旁,還特地觀察了一會。
“再狡猾的狐狸碰到了我這個獵人,你也難逃被捕獵的命運!”
“就你這點小把戲,對你秦爺爺來說壓根就是小兒科!”
秦奮來到這個世上,始終都沒有忘記他姓秦。
人前他姓陳,人後他依然姓秦。
當然了,這個秦奮,也只有在無人的時候,他提醒自己不是這個世界的人。
“咕嚕嚕……”
秦奮坐下來不大一會兒,他的肚子發出了咕嚕嚕的抗議聲響。
“嘿嘿嘿!”
秦奮揉了揉肚子,嘿嘿一笑。
從早上起來到現在中午時分了,他硬是滴水滴米未沾,早就餓得前心貼後背了。
而今天之所以來這麼早,主要是因為逃婚。
村裡的阿牛有個妹子,跟秦奮差不多年紀,這幾天一直都在託人說媒。
白鬍子爺爺笑得更是兩眼合成了一條縫,當場就給拍板決定了。
“狼兄,發揮一下你的餘熱吧,這麼好的腱子肉不能浪費了!”
秦奮捂著餓得咕嚕嚕的肚子,把目光放到了眼前的野狼身上。
“有價值說明你還有用!”
秦奮嘟囔著站起來身來,咳嗽了幾聲,拿出隨身尖刀噗嗤一聲就開始了庖丁解牛。
秦奮本身就是個獵人,對於解剖獵物自然是手到擒來熟練得很。
三下五除二的功夫,這隻野狼就被秦奮解剖得差不多了。
四周也沒有水源,湊活著用酒衝了衝血水,就地弄架子生火,來了個野外燒烤。
又從身上掏出了一個百寶箱,什麼蜂蜜食鹽,還有他自己製出的孜然胡椒粉等等。
箱子雖小,那也是五臟俱全,燒烤該有的調料一應具有。
經常打獵在外,一去就是大半天。
有時甚至是一兩天三五天,沒有點野外燒烤技能,還真是很難熬得過去。
光是這吃飯,就是個大問題。
作為一個來自未來的人,這都不是問題。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他的燒烤技藝還是相當不錯的,是村裡有名的烤手。
當然了,主要還是來自於氣球上那段難忘的歲月。
大學時候,和心愛的那位女孩,兩人沒事時候就約著一塊出去吃燒烤。
都吃出技術來了。
也就是一個小時的功夫,四周蕩起了無邊香味,兩隻狼腿被烤得金黃流油。
看著就讓人蠢蠢欲動,很有胃口的。
秦奮顧不得燙,他實在是餓得緊了,吃啦一聲撕下了一塊來,直接扔進了嘴裡。
“嗯,味道差不多了,就是火候還差點!”
秦奮一邊品嚐著美味,還一邊在那自我陶醉著燒烤火候。
“滋拉……”
滋拉一聲,一口七日醉入口。
酸甜苦辣鹹,五味俱全。
舌尖觸動,感覺甜得舒適還不膩,舌的四周還有點微酸。
唇齒間,香氣四溢又不發悶不豔香。
就連呼吸都有淡淡的果香花香,加上淡淡的木香烘焙香,清純的好酒。
這是白鬍子老者平時對七日醉的中肯評價,說是這個秘方來自於一個夢中仙人指點。
說得那麼多,反正秦奮是沒怎麼感覺出來。
不過說實話,這酒喝著確實感到舒暢不上頭,比起後世所謂的好酒來,不知強了多少倍。
至少,這不是酒精勾兌出來的,不傷身體。
“滋拉……”
“吃啦……”
“好吃,真好吃!”
秦奮一邊吃著燒烤,一邊喝著小酒感嘆著人生。
感到人生真的很美好。
如果不是那幾個牽掛的人,就這麼過完下半生也沒什麼不好的。
“喂,誰家的娃子這麼沒有公德心,隨便亂扔骨頭?”
就在秦奮喝得暈暈乎乎感受美好的時候,一道罵罵咧咧的莫名聲音響起。
聽起來若有若無。
“嘿嘿,在這荒無人煙的地方,連個鳥都不見,哪有人來!”
秦奮自言自語著。
附近十里八村的人很少過來。
自從孫猴子三百年前從天而降,接著附近村莊就死了好幾百口人,這裡就成了禁地。
平時鮮有人來。
漸漸地就成了荒山。
關於孫猴子的傳說越來越少,以至於好多後輩都不知道這就是五指山,還有隻猴子。
“喂,娃娃,你傻不愣登地看什麼呢,說的就是你!”
在秦奮又喝了一小口酒吃了一小塊肉的時候,再次聽到了一聲喊叫。
雖然很微弱,可是於獵人的秦奮來說,很真實了。
這次他確認了自己沒有幻聽,就是有人在喊叫。
“嘿嘿嘿!”
秦奮先是心裡咯噔了一下,隨後就傻傻微笑起來。
心裡盤算著不會時來運轉,真的讓他找著了傳說中的齊天大聖孫猴子了吧?
也不知道這隻猴子,現在還認不認得自己。
不過不管怎麼說,秦奮都是心潮澎湃的。
如果真是孫猴子,那他就可以幫自己尋找出魔方了。
自己也就可以再次回到未來,回到他所在的那個地球了,見到想見的那幾個人了。
“喂喂喂,你是誰家的娃娃,一個人在那兒傻笑什麼呢,還不給俺老孫過來受死?”
秦奮傻笑的功夫,再次聽到了那個聲音。
這次秦奮強行鎮定自己,猛地甩了甩頭,把酒勁甩出去了大半。
他也不再猶豫,既來之則安之,碰到了就走過去看看再說,不管是不是孫猴子。
相見,即是緣分!
打定主意,秦奮放下手中燒烤,雙眸泛動暗暗地弓箭在手,悄悄地走了過去。
獵人本能,什麼時候都不能放鬆對未知的警惕。
“喂喂喂,娃娃,你踩著俺老孫的頭了!”
秦奮急忙收腳。
可是看遍了四周,不僅沒有看到有孫猴子,就是一根猴毛也沒有看到。
正打算撤回以為聽錯的時候,再次聽到了這聲罵罵咧咧。
但是,他還是沒有看到人在哪兒。
“你個無知娃娃,給俺老孫往後退!”
秦奮遲疑地退出三米外的地方,就看到他剛才立腳的地方,起了一片蘑菇雲。
一陣風吹過,雲霧散盡露出一顆頭來。
準確地講是一顆猴頭。
他長得尖嘴猴腮,活生生的雷公在世,嚇得秦奮激冷冷一個後退,差點摔倒。
孫猴子的這個看相實在是難看。
頭上臉上都是塵土,髒兮兮的,哪還有半點當年神勇的英雄模樣。
頭上竟然還長有幾顆野草,一朵狗尾巴花開得好不鮮豔。
一種悲涼湧上了心頭,秦奮心裡很不是滋味。
作為華夏兒女,孫猴子那可是吉祥的象徵美猴王,是東方豎立起來最有美感的神話人物。
可是現在,他看到了什麼,一隻如此落魄的猴子,哪有美猴王的半點美好形象。
曾經的齊天大聖孫悟空,誰人不知誰人不曉,是何等的威風何等的英雄。
走到哪兒不是人群的焦點。
再看現在的他,這副乞丐模樣,秦奮一時之間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他可能,還是這個事實的始作俑者。
鼻子酸酸的,搞得他好傷悲,當年的內疚情緒越加濃厚了。
若不是自己在關鍵時刻出賣了他,說不定現在的孫猴子依然是風光無限颯爽英姿。
怎麼,也不至於弄了個乞丐形象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