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我們終於可以寫史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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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ㄧ山舟至ㄍㄙㄝ鷹陽ㄇㄨ。”這個例句其實還有不少玄機,比如這兩天雅言論議所確定的領屬結構,不使用南支澳龍語使用的名詞屬格,而是使用物主代詞來充當詞綴。

在北支澳龍語,第三人稱物主代詞有一個專門的語素:ㄧ(i),就這麼簡簡單單的一豎,直接便可以表達“的”的意思,比日語的の(no)還便利,何樂而不為呢?

“山舟”(ㄏㄨㄧㄚ-ㄨㄚㄌㄧ,huya-wali),則是將澳龍人對大帆船的俗稱轉正的結果,以區別於他們傳統的蒲草筏子或者小舢板。

至於“鷹陽”這個地名,鄭克殷根據在場與會者的意見得知,番民對鷹陽城或鷹陽管轄的那一帶地方有多種稱呼——

用得最多的,乃是衛邊社原來的冬季營地澳蓮渡(ㄠㄌㄧㄣㄉㄚㄍ,aulintak);

其次則是其漢語發音ㄧㄥㄧㄚㄥ(yingyang);

用得較少但也存在的,則是一部分已經會一點漢語又非常驕傲地要給同胞們炫耀的人,將鷹陽意譯成了ㄙㄧㄌㄧㄙㄇㄝㄣ(sirismen)——這是由ㄙㄧㄌㄧㄙ(siris“鷹”)和(ㄏ)ㄧㄙㄇㄝㄣ((h)ismen“太陽”)組合而成的詞。

地名的書寫允許不同的發音,也再一次顯示出了漢字書寫的優越性。

而且,讓不懂澳龍語的明人只看漢字,提取出“夷、山舟、至、鷹陽”出來,也基本可以把這句話的意思猜個十之七八!

力主用大量漢字來書寫澳龍語的陳夢球頗為得意地說:“不僅如此,我認為,我們現時的工課還有更大的好處。

“那便是無論是神話或是歷史,我們也都可以用澳龍語來書寫了。

“如此一來,於碎石時代碎裂的知識,便得以長久地傳承下去。”

用經過標準化的澳龍雅言以及一套全新的文字來書寫神話經文,本就是鄭克殷的規劃之一;

而這一回,顯然是“夷ㄧ山舟至ㄍㄙㄝ鷹陽ㄇㄨ。”這個例句給陳夢球等人帶來了重要的靈感,讓鄭克殷也想到,書寫歷史,正是文字最重大的功能之一。

有了寫下來的歷史,人們便能稱頌君王們和英雄們的功績,具體到扶桑轄地這兒,自然就是要稱頌他鄭克殷!

尤其是澳龍人缺少對人世歷史的傳承,這項工課的必要性其實遠超鄭克殷原來的預料。

“的確……而且我們可以現在就做點嘗試。”

比如說——

漢人ㄇㄚㄍ至了扶桑ㄇㄨ,作了多厝。

(Hanlang-makwate-kneHusang-mu,haše-kneirihcu.)

堂酋鄭克殷一了北民,建立了鷹陽,敗ㄇㄅㄧ了脊民,入ㄇㄅㄧ了此ㄧ烽ㄨㄚㄕ、南民。

(TupenimetušT.èngkhè'inhime-kneAwaštes,kienlipYingyang,payi-mpi-kneRumsen-tes,wate-mpi-knenu-iHumontwašKakuntes)

儘管只有兩句話,卻在語言形式和內容上都非常飽滿,有大量的細節可供分析,可以說是鄭克殷與同僚們凝結心血的作品。

而且基本上,這些句子對於明人來講都是可以透過提取漢字來理解的——

第一句話,講的是漢人們來了扶桑,建造了很多房子。

這裡使用“漢人”而非“明人”,也很明顯包藏了鄭克殷的小心思——“明朝”大概再過半年時間就將不復存在,要表示他們漢族人,自然“漢人”才是最合適的表達。

除了“漢人”、“扶桑”這樣的專有名詞,“厝”也是一個早已經被借入澳龍語的單詞——他們用厝(ㄗㄨ)來表達高大、方正、美觀、舒適的磚瓦房屋,而將他們自己語言中原有的ㄌㄨㄚ(ruwa)專門用於表達生番營地裡的泥巴枝葉築成的小屋,鄭克殷等人給其分配了“廬”字。

除了“厝”,更多的漢語藉詞在下一句話有充分體現,那便是“建立”(ㄍㄧㄝㄣㄌㄧㄅ,kienlip)和“敗”(ㄅㄚㄧ,payi)。

至於鄭克殷自己的名字,他規定了官話發音而非閩南話發音,有趣的是部分澳龍方言裡的發音t.聽起來很接近官話裡的zh,鄭克殷便將其安排為此發音;

“堂”“酋”二字,其實都是鄭克殷和陳夢球等人給澳龍語中的單詞分配的漢字,分別是ㄉㄨㄅㄝㄣ(tupen)和ㄇㄝㄉㄨㄕ(metuš)。

前者原意為生番營地中的儀式屋或者汗屋,後來澳龍人也用來稱呼番禮堂,並繼續擴大來指代衙門、司邸等地;

後者原意為番人各社的酋長,與明人接觸之後,嵐袂道士部澳龍人首先用ㄇㄝㄉㄨㄕ(metuš)一詞來先後稱呼楊朝棟和鄭克臧,這是因為這二人是他們所能接觸到的明人的最高首領。

到了神州東渡之後,儘管熟番已經認識到其實那個叫延平王的人才是明人的最高統治者,但用ㄇㄝㄉㄨㄕ(metuš)一詞來稱呼殖民司司長已經固定下來,只是為了區別於番社酋長,加上了ㄉㄨㄅㄝㄣ(tupen)一詞;生番們也都傾向於認“堂酋”為明人的首領。

這也是為什麼相信“明人是歸來死神”的澳龍人會把矛頭指向鄭克臧。

至於鄭克臧、鄭克殷有時被稱為大巫公,那都主要是因為生番見識太淺,以至於稍微見到點新奇的物件或者聽到點重要的知識,便會覺得那是巫術。

只是在殖民司治下的熟番之中,大多番民都認識清楚了“堂酋”並不是真的會巫術……更何況,番人們認為巫公、巫婆要在社裡施展能力,最重要的工課必是跳切地舞。

殖民司的司長卻根本不會跳舞。

而這個重要句子裡的北民(Awaštes)、烽ㄨㄚㄕ(Humontwaš)、脊民(Rumsentes)、南民(Kakuntes)顯然都是對南方各方言部的稱呼,只是因直接有漢字分配,因而顯得如同意譯。

畢竟北、南、背脊都確實直接對應ㄚㄨㄚㄕ、ㄍㄚㄍㄨㄣ、ㄌㄨㄇㄙㄝㄣ[合江方言]等發音。

比較特別的當屬虎蒙大士的漢注寫法“烽ㄨㄚㄕ”,其中“烽”字並非指烽火,而是指蜂鳥,而之所以在場的識字澳龍人提出要用火字旁,自然是因為蜂鳥神鴻濛乃是神話中的盜火英雄!

字尾ㄨㄚㄕ,則不過是虎蒙方言的屬格字尾,這在澳龍雅言中是沒有的。

由於眾人太過興奮,以至於這日的論議延至晚飯之後——甚至陳夢球忍不住再寫下一個“夕ㄧ食”“ㄇㄨㄌ-ㄧ-ㄚㄇㄚ”(muri-ama),再準備離開。

“不過我們好像還落了些什麼……”陳夢球起身之後,正要拱手告別眾人,卻又來了新的靈感,“我知道了,司長,我還有一項建議。

“那就是設立規範的澳龍語禮節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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