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霸凌(1 / 1)
詛咒殺人,我在上學的時候就學過。
根據刑法理論,詛咒他人的嫌疑人雖然主觀上有故意殺人的故意,但是詛咒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不能認定具有因果關係,所以詛咒殺人不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但是如果詛咒的行為,包含了對被害人的侮辱或者誹謗,並造成了嚴重後果,還是構成侮辱誹謗罪的。
我腦子裡還在想著法學知識,盧相權卻突然問樸麗娜:“你們老闆張恩熙在嗎?”
樸麗娜立刻說道:“張恩熙會長不在。”
盧相權笑了笑:“雖然我們穿著便裝,但是現在也是在辦理刑事案件。警察詢問的時候撒謊,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樸麗娜自然不清楚,她這種與案件偵破無關的謊言不會受到處罰。只能笑了笑,說道:“那我再看看會長回來了沒有。”說完她起身告退,不多時又回來笑著說:“正巧,會長回來了。”
於是我們見到了傳說中的妮可。
不得不說,盛名之下必有其實。張恩熙是真的漂亮,就是單純的漂亮。如果說韓娜妍的美還有一絲腹有詩書氣自華的氣質,那麼張恩熙的美就真的只是美。從臉蛋到身材像是在現實中開了美顏,嬌豔明媚的像是發著光。
三個臭男人忍不住站起身來清了清喉嚨,盧相權甚至都沒有伸手去主動握手。
張恩熙對我們行禮後,坐在我們對面,臉上保持著微笑,輕聲說道:“不好意思,我在現實中有些社恐,本來想躲著各位的,但是如果可可的案子真的需要我做什麼,我一定全力配合。”
見到張恩熙的瞬間,盧相權之前被怠慢的氣憤煙消雲散,隨之而來的倒有些慚愧。因為他並沒有什麼非要問張恩熙的問題,叫她出來與其說是為之前被怠慢的事情鬥氣,不如說是為自認被怠慢的部下出頭。
我見氣氛尷尬,便沒忍住自己心中的疑問,小心翼翼地問道:“張會長可知道李河娜的紋身是什麼時候紋的?”
在場眾人都沒想到是我開口提問,明顯都有些意外,但是張恩熙還是認真回想了一下,說道:“可可在來我們公司面試的時候,我們就問了。可可說,她初中的時候老是被欺負,後來初中畢業的時候就紋了紋身,現在長大了,也後悔紋了身。”
“您是說她後腰上的紋身還是小腿上的紋身?”
“她後腰上也有紋身嗎?”張恩熙回答道,“我不知道她後腰上也有紋身。”
我點了點頭,剛想再問,盧相權也終於回過神來,問道:“你們提交的那個影片是怎麼來的。”
“可可的案子發生後,各種各樣的訊息和謠言都在網路上傳播。我們公司有專門的大資料部門收集並分析這些網路資訊。大資料部門主要是收集網上大資料,然後嘗試找到流量密碼的。實話實說,網路上熱度該蹭我們會蹭,但是消費死者的事情我們公司是不幹的。一開始我們發現這個影片,認為是黑粉或者有人惡意蹭流量,但是後來經過我們技術專家的分析,發現這個影片確實是與可可同時間的直播影片。我們也知道這種詛咒殺人很扯,也不知道算不算線索,但是還是決定給你們專業人士看一下,有沒有用還要看你們怎麼說。”
“對了,原影片我們已經舉報下架了。”
張恩熙說了不少,樸東旭簡單做了個筆錄,問清楚了那人的賬號,複製了影片,便也打算告退。
張恩熙親自把我們送到樓門口,樸東旭去開車的功夫,張恩熙突然問我:“那個,您是KOK嗎?”
盧相權向我投來疑惑的目光,我尷尬的揉了揉鼻子,點了點頭。
張恩熙好像很高興,說道:“我覺得您還是很有潛力的,能給我留一個您的聯絡方式嗎?要是有機會咱們可以搞個聯動啥的。”
我只好拿出手機新增了對方的TALK,正好樸東旭把車取來,我們揮手告別上了車。
上車後盧相權問我:“張恩熙認識你嗎?”
我只能硬著頭皮說:“以前年輕的時候,在短影片平臺發過一些影片,關注的人還不少,這個張會長是做相關產業的,大概留意過。”
樸東旭卻直接揭我的老底:“警正,這您就不知道了,咱們俊秀啊,網名KOK,可是大邱市最有牌面的精神小夥兒”
好在盧相權算是年輕的領導,只是提醒我注意點警察形象,外加囑咐我千萬不要把案件相關內容發到網上。隨後又問我:“你問被害人紋身,是有什麼發現嗎?”
“也不是有什麼發現。”我說,“之前看過一個被害人的訪談影片,她自爆說初中的時候因為長得好看遭受過校園霸凌。我看她的紋身社會氣十足,有些疑問而已。”
“剛剛張恩熙也說過她在初中的時候被人欺負。”樸東旭說,“看來長得漂亮也是原罪。”
我卻不認可樸東旭的說法,說道:“我覺得還是有問題。”
“什麼問題?”盧相權問。
“一呢,腰上和小腿上的紋身,正常來講,我覺得不會是同一時間段紋的。二呢,說句冒犯的話,我覺得她腰上的紋身有些……有些……騷氣……不像是因為被欺負紋的樣式。”
樸東旭顯然有些不屑:“那照你這麼說,不正好嗎?之前先紋的小腿,後來覺得紋身有意思,又紋的後腰。”
我不知道他是不屑於我的說法,還是不屑於我這個人,於是故意示弱的問他:“如果東旭你被欺負,為什麼要紋身?”
“當然是嚇唬人,紋個身,告訴別人別欺負我。”
“那應該紋在哪?”
樸東旭沒有回話,但是答案已經不言而喻,自然是顯眼的地方。
小腿算不算顯眼的地方呢?
樸東旭顯然還是不服,於是又說:“可是說半天,和這個案子有啥關係?”
這時盧相權開口道:“樸東旭,你這就純抬槓了。瞭解被害人社會關係不是偵破案件的手段嗎?”
樸東旭趕忙道歉:“是,警正,我一定會注意的。”
盧相權又說:“不過,下載的問題是這案子到底是不是個刑事案件。”
我知道盧相權的意思,這個案子本來是可以按照意外或疾病死亡結案的,現在因為這個新的證據出現,如果不繼續追查,怕是會被輿論譴責。
樸東旭自然也明白上司的憂慮,於是說道:“有沒有可能是優豆那邊害怕承擔員工猝死的責任,故意轉移視線?”
其實我覺得張恩熙還是比較真誠的,好像對員工死亡的態度是積極配合、努力解決,未必如樸東旭想的一樣。但是人心難料,如果真的認定李河娜死亡是過勞死工傷,優豆一個私人企業也要賠不少錢,而且名聲也會受到影響。
但是這些都是瞎想,沒有什麼意義。我乾脆開啟短影片軟體,輸入之前詛咒李河娜的人的ID。意外的是,那人正在直播。
那人ID叫超級加倍,直播風格一如既往,全黑的背景、帽衫面具,顯示器方向一道光打過去。我進入直播間,發現直播間的名字叫《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直播間裡人數只有各位數,大部分人看一眼就走。此時,超級加倍已經換上了笑臉,抱著殘破的娃娃晃來晃去,然後伸手關了直播。
我沒想到自己竟湊巧趕上了直播的尾巴,這個平臺沒有直播回放功能,我只能點進超級加倍的主頁。裡邊只有孤零零的一個影片,也只是一張截圖,加上一大段文案,大體意思是之前影片被舉報下架,但是自己絕不會妥協云云。
我正逐字逐句研究那文案,賈隊長的手機響了起來,賈隊長接了個電話,然後對我們說:“走,直接去樂居小區。又出了人命。”
我微微一怔,這麼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