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我叫鄒浩(1 / 1)
我叫鄒浩,今年三十五歲。
要是在三年前,你在城郊的工地上喊一聲這個名字,準能看見一個渾身裹著水泥灰、汗衫能擰出水的男人直起腰——那就是我。
那時候我最大的夢想,是把租的那間十平米小屋換成帶陽臺的,是讓女兒樂樂每天能喝上進口奶粉,是讓老婆不再對著賬單掉眼淚。
可現在,我連夢都不敢做,怕一閉眼,就看見樂樂揹著粉色書包站在門口問“媽媽去哪了”,怕一伸手,只剩滿手的風。
2020年的冬天來得特別早,巴城十一月就飄了雪。
我裹著洗得發白的棉襖往家走,手裡攥著剛發的工資,三千二百塊,扣掉房租和樂樂的幼兒園學費,剩下的連給老婆買件新棉衣都不夠。
路過便利店時,我猶豫了半天,還是沒捨得買老婆愛吃的烤麵筋,只買了袋樂樂愛喝的草莓味牛奶,揣在懷裡捂熱了。
出租屋在巷子最裡面,窗戶裡的燈亮著,可我走到門口,卻聽見裡面傳來爭吵聲。
是老婆和我媽在打電話,聲音拔高了些,帶著哭腔:“媽,不是我不給生活費,鄒浩這個月工資就這麼點,樂樂要交學費,房租也快到期了,我總不能讓孩子餓肚子吧?”
我推開門,老婆掛了電話,眼圈通紅。
桌上擺著兩盤菜,一盤炒白菜,一盤鹹菜,都涼透了。
“你回來了?”她的聲音沒起伏,指了指桌上的錢,“這是這個月剩下的五百塊,你拿著,我明天就走。”
我手裡的牛奶“啪”地掉在地上,灑了一地白花花的奶漬。
“你說什麼?走哪去?”我抓著她的胳膊,手都在抖。
“回孃家。”她甩開我的手,開始收拾行李,帆布包被塞得鼓鼓囊囊,“鄒浩,我跟你過夠了。結婚五年,你媽每個月催著要生活費,你工資連三千都不到,樂樂的奶粉錢都得省著花。”
“我跟你說想找個兼職,你說‘女人家別拋頭露面’。”
“我跟你說想換個工資高點的工作,你說工地穩定。穩定?穩定到連頓飽飯都不安穩!”
她頓了頓,拿起樂樂的照片,眼淚掉在相框上:“我看不到未來。跟著你,我怕樂樂以後連件新衣服都穿不上。”
我想辯解,說“再等等,工地馬上要漲工資”,可說出口的只有“別走,我會努力賺錢”。
她沒理我,扛起帆布包就往外走,我伸手去拉,只抓住一片衣角,她用力甩開,頭也不回地消失在巷口的雪地裡。
門“砰”地關上,屋裡的燈還亮著,可我覺得整個世界都黑了。
我蹲在地上,看著滿地的牛奶漬,突然覺得自己像個廢物。
連自己的女人都留不住。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喝了酒,買了瓶最便宜的二鍋頭,就著涼透的鹹菜喝到天亮。
樂樂被吵醒,揉著眼睛問“媽媽去哪了”,我騙她說“媽媽去外婆家拿好吃的,過兩天就回來”。
從那天起,我成了工地上的“酒鬼”。
收工就去小酒館,喝到醉醺醺地回家,樂樂總是坐在門口等我,手裡攥著畫滿吊車的紙:“爸爸,你別喝酒了,媽媽會生氣的。”
我摸著她的頭,說“爸爸沒事”,可心裡的苦,只有酒知道。
我不敢看樂樂的眼睛,怕她問“媽媽什麼時候回來”,更怕自己說實話——媽媽不會回來了。
工友老王勸我:“別喝了,孩子還小,你得好好照顧她。”
我嘴上應著,可轉身又進了酒館。
我知道自己在逃避,逃避老婆離開的事實,逃避自己的沒用,可我除了喝酒,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十二月的一天,工地下了早班。
老王拽著我去喝酒,說“陪你解解悶”。
我本來想拒絕,說“要接樂樂放學”。
那天樂樂值日,放學比平時晚半小時。
可老王拍著我的肩膀笑:“孩子自己回一次家沒事,就喝一瓶,耽誤不了事。”
我架不住勸,跟著去了工地旁的小酒館。
啤酒一杯接一杯,老王聊起他老家的兒子,我想起樂樂舉著畫的樣子,越聊越投機,把接女兒的事拋到了腦後。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我看了眼手機,已經晚上七點半了。
樂樂放學已經一個半小時了。
我心裡“咯噔”一下,抓起外套就往學校跑。
雪地裡路滑,我摔了好幾跤,膝蓋磕得生疼,可我顧不上揉,腦子裡全是樂樂的樣子。
路上,樂樂的班主任打來電話,聲音急得發顫:“樂樂爸爸!你怎麼還沒來接樂樂?她同學說沒看見她,是不是自己走了?”
我一邊跑一邊說“我馬上找,馬上找”,心臟跳得像要炸開。
跑過學校附近的十字路口時,我看見圍了一圈人,還有警車的燈在閃。
我的腿突然軟了,連滾帶爬地衝進去。
粉色書包掉在路邊,一件帶血的校服,旁邊還有幅畫,畫紙上的吊車歪歪扭扭沾了血,旁邊寫著“爸爸,媽媽什麼時候回來”,“媽媽”兩個字被染得通紅。
一個交警攔住我:“你是鄒浩?孩子過馬路時被貨車撞了,司機疲勞駕駛,已經送醫院搶救了。”
我瘋了似的往醫院跑,鞋子跑掉了一隻也沒顧上撿,雪水灌進襪子裡,凍得刺骨,可我一點都不覺得冷。
衝進急診室時,醫生正摘口罩,他搖了搖頭,聲音很輕:“對不起,送來的時候已經沒呼吸了,頭部創傷太嚴重,我們盡力了。”
我撲在搶救室的床上,樂樂的小臉白得像紙,比雪還冷。
我喊她的名字,她沒應。
我摸她的手,只剩冰涼。
我跪在地上,把頭埋在樂樂的床邊,哭得像個孩子。
是我,是我忘了接她,是我喝了酒,是我害死了她。
我把樂樂的屍體抱回家,放在她的小床上,給她蓋了最喜歡的粉色被子。
屋裡的燈還亮著,可再也不會有人等我回家,再也不會有人舉著畫喊我“爸爸”。
我坐在床邊,看著樂樂的臉,突然覺得活著沒了意義。
我想跟著樂樂一起走,可又不敢。
我連死的資格都沒有,我得活著,活著記住自己是怎麼弄丟最後一個親人的。
從那天起,我徹底成了街上的遊魂。
工地把我辭了,我把樂樂的書包和畫收進紙箱,堆在牆角,然後開始沒日沒夜地喝酒、賭錢。
存款被我輸光了,我睡在橋洞下,餓了就去便利店偷麵包,冷了就裹著撿來的破棉襖。
有時候醉醺醺地看著地上的水窪,能看見樂樂揹著粉色書包跑過來,喊我“爸爸,別喝酒了”,可一伸手,只有滿手的冰涼。
我知道,我這輩子,都欠樂樂一句“對不起”,欠她一個完整的家。
可我連彌補的機會,都沒有了。
我記不清是怎麼進閾限的了。
只記得一個雨夜,我醉倒在網咖門口,醒來時躺在一個滿是鐵籠的房間裡。
頭頂的白熾燈晃得人睜不開眼,鐵籠裡關著十幾個人,有穿西裝的白領,有揹著書包的學生,有像我一樣的流浪漢,每個人眼裡都透著慌。
一個穿黑西裝的人走進來,手裡拿著擴音器,聲音像砂紙磨木頭:“歡迎來到萬相閾限,本次任務‘籠中獵殺’。三個鐵籠相連,每小時電網收縮一次,最後活下來的三個人,才能離開。”
電網第一次收縮是在半小時後。
一開始,有人喊著“我們一起找出口”,穿西裝的男人還掏出手機想聯絡外界,可手機螢幕只亮了一下就黑了。
當電流“滋滋”響著從籠壁竄出來時,所有人都瘋了。
一個穿高跟鞋的女人為了搶籠子裡唯一的角落,把一個老太太推到了電網邊,老太太的胳膊碰到電網,瞬間就焦黑了,慘叫聲刺得人耳膜疼。
一個學生模樣的姑娘,手裡攥著水果刀,對著靠近她的人嘶吼:“別過來!這是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