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妄想與偏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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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裡,整個城市裡的百分之七十的人早已入睡。

只剩下朱迪斯站在窗臺前,雙手微微綁在身後,嚴肅又憂愁地望著窗外的世界。

普通法院

有關人員已經從外面走進了法庭,陸陸續續地坐在相應的位置。

朱迪斯很早就到了法庭,很安靜地坐在自己的位置,收拾東西,準備了法庭上該用到的檔案,誰看了她的背影都能猜到她有心事。

黑澤明這個不知所謂的傢伙,還很懶散、遲遲地出現在法庭內。手裡提著一個公事包,走進來的時候還不忘打呵欠。看到朱迪斯還不以為然地說:“哇,今天來那麼早?”

朱迪斯沒有回答他,他也意識到對方的不愉快,他只好閉上嘴巴。

帕特麗夏到達法庭的時間比朱迪斯稍微還要再早一點點,她整理好桌子上的檔案以後,故意地繞到朱迪斯的跟前,展露著得意洋洋又信心十足的表情。

黑澤明剛要發作,朱迪斯及時拉住了他。

帕特麗夏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法官已經進入法庭,按照正常的程式來說,法官到了,庭審就要正式開始。

遲到的人員是不允許入內,當然辯方律師與控方代表人是可以進入法庭,但他們的律師功績會記錄在案。

遲到對於一名專業的律師來說,是非常致命的。

法庭書記員大喊著:COURT!

所有人紛紛起立。

“長夜公寓謀殺案現作第四次公開審訊。”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帕特麗夏: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金溫斯頓先生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准。

庭警:傳召金溫斯頓出庭作證。

旁聽席的人議論紛紛,互相交頭接耳。

黑澤明像是遇到了不可思議的事情那樣,皺著眉頭說:不會吧?傳召一個那麼有殺傷力的人?我告訴你,昨晚的預測是非常的準確無誤。

朱迪斯依然很冷靜地維持著優雅的坐姿,冷眼旁觀地望著從法庭外面進入的證人。

金溫斯頓坐進了證人欄,帕特麗夏拖著神聖的黑色衣袍,邁著揚長的步伐,自信滿滿地笑著,抱著雙手,很優雅地開始發問:金溫斯頓先生,請問你與本案的死者是什麼關係?

金溫斯頓:我們是父子關係。

帕特麗夏轉動著眼珠子,轉向被告:請問你認不認識本案的被告?

金溫斯頓望了一眼被告,眼神裡有遲疑,但最後還是說了句:認識。

帕特麗夏稍微挪動了一下身子:你可不可以簡單地形容一下你們的關係?又或者向我們簡要地陳述一下,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金溫斯頓稍微改變了一下坐的姿勢:我與被告的父親曾經是很好的朋友,被告很小很小的時候我就已經見過他,他很乖很單純,我對他就像侄子那樣。

帕特麗夏這就不明白了,提高了說話的聲音:為什麼你要用曾經是很好的朋友呢?

朱迪斯:反對!法官大人,我認為控方的盤問證人話題越來越扯,已經偏離了我們今天的審訊案件的細節。

帕特麗夏面向法官鞠躬著:法官閣下,很抱歉,今天我要在這裡向陪審團證明一件事,但因為這件事比較複雜,所以我的盤問過程可能會稍微有點漫長,但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們,我要問的事情絕對與本案有著莫大的關聯。請法官閣下批准我繼續問下去。

法官:反對無效,控方請繼續盤問證人。

帕特麗夏再次重複道:證人,請你回答我剛才的問題。

金溫斯頓:我們曾經是最好的朋友,因為我們是很好的生意搭檔,我們一起開創了一間金融公司,熬了很久才熬了出頭。

帕特麗夏:你既然用了“曾經”兩個字,是不是說明你們現在的關係沒有以前那麼好那麼融洽了?

金溫斯頓:是的,可以這樣說。

帕特麗夏下意識地望了一眼被告:麻煩你告訴我們,你們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金溫斯頓:大約在四年前,我懷疑他利用股票的內幕訊息進行內幕交易,企圖擅自動用公司的股份,我知道這件事以後,就向商業調查科備案,結果他被逮捕了,後來還因此而坐牢。他一直指責我,說整件事是我弄出來陷害他的。

帕特麗夏:事實上呢?

金溫斯頓:事實上根本就不是這樣。我只是為了公司的利益才向商業調查科備案,絕對沒有任何的公報私仇的成分,也沒有牽涉到任何的利益。

帕特麗夏:他後來是不是一直很憎恨你?

金溫斯頓:是的。

帕特麗夏:請問這件事與被告有什麼關聯?

金溫斯頓:因為被告受了父親的影響,也以為是我在搞鬼,於是一直懷恨在心。

帕特麗夏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出一份檔案,高高地舉了起來:法官大人,我手裡有一份商業調查科的結案報告,報告裡提及到的事情與證人所說的完全吻合。

帕特麗夏雙手撐著桌子:你聲稱被告對你心存不滿,有沒有哪些具體的表現?

金溫斯頓:他試過在公司的門口找我麻煩,痛罵我忘恩負義,見利忘義。他當時還差點想動手打我,但被後來趕到的保安給制住了。

帕特麗夏又拿起一份檔案:法官大人,我手裡有一份警局裡的筆錄記錄,它的的確確記錄了被告曾經騷擾以及恐嚇過證人,不過因為他是公眾人物,他的經紀人費了很多心思才堵住了媒體的嘴巴,所以這件事根本就沒有人幾個人知道。

帕特麗夏:證人,被告曾經騷擾以及恐嚇過你,他有沒有對你說過什麼恐嚇的話?

金溫斯頓:他說過要我走著瞧,並且揚言要讓我沒有兒子送終!

帕特麗夏:這件事發生在什麼時候?

金溫斯頓:五月初。

帕特麗夏:你兒子什麼時候遇害的?

金溫斯頓:六月一號。

帕特麗夏:只是隔了一個月的時間。現在種種證據都指向是被告殺害你兒子,你是否會因此認為……

朱迪斯: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企圖對毫無證據證實的事情作出非常不必要的結論。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問題。

帕特麗夏:你承不承認被告很憎恨你與你的兒子?

金溫斯頓:承認。

帕特麗夏:你有沒有想過,被告會傷害你們?

金溫斯頓:有想過,但他是音樂家,我想他不會那麼魯莽。

帕特麗夏:結果呢?

金溫斯頓:看來我對他太自信了……

帕特麗夏:那麼也就是說,你也相信……

朱迪斯:反對!

帕特麗夏: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朱迪斯很生氣地坐下去,望著被告,被告羞愧得不敢抬起頭。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朱迪斯坐在自己的位置,若有所思地望著自己那雙用來墊高的鞋子,遲遲滯留在椅子上沒有站起來,她深呼吸著,直到法官友善的溫馨提醒,她這才站起來,移動至證人的跟前,一如既往地凝望著證人。

帕特麗夏剛要喊反對,朱迪斯就開口了。

朱迪斯:證人,你口口聲聲說我當事人曾經恐嚇過你,那麼我的當事人有沒有攜帶攻擊性的武器,又或者有預謀地對你進行人身傷害?

金溫斯頓茫然地搖搖頭,過了一會他又斬釘截鐵地說:“他雖然沒有攜帶武器,但光是那幾句話就已經夠惡毒了。”

朱迪斯慢條斯理地重複著:被告聲稱讓你沒有兒子送終,他有沒有具體說清楚如何讓你沒有兒子送終?

金溫斯頓異常激動地敲響著桌子:我兒子死了!這難道還不能證明什麼?

朱迪斯不慌不忙地再次重複道: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被告當時有沒有很具體地說清楚,如何令你沒有兒子送終?

金溫斯頓:沒有!

朱迪斯面向陪審團:各位,相信你們應該很清楚,所謂的“讓你沒有兒子送終”的做法是有很多種的。例如普通的中下階層頂多也就是當成詛咒咒罵他人;又例如是一種很友善的警告,你小心沒有兒子送終;又或者他覺得死者很有可能會與他的父親脫離關係;又或者在他父親病重的時候故意不去探望他……

帕特麗夏站起來舉起手掌大喊:反對!抱歉,辯方律師的言論似乎不適合在這個如此嚴肅的場合進行公開討論。

法官:反對有效!辯方律師請你尊重一下你自己的身份,也尊重一下神聖又莊嚴的法律精神。

朱迪斯又面向證人:你口口聲聲說,被告想謀害你們,請問被告除了恐嚇你之外,還做了哪些事情會讓你有這種感覺?

金溫斯頓:他父親本來持有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這些股份一旦套現,大概是六百多億美元的金錢,現在因為外界的流言蜚語,他認為是我害得他父親一無所有,最後還在牢獄裡自殺了。我相信任何一個人有過像他那樣的經歷,都會對我產生怨恨。

朱迪斯很優雅地說:換言之,你認為被告怨恨你,是因為貧窮與金錢的糾紛。

金溫斯頓:可以這樣說。

法庭內頓時引起一片譁然,法官很生氣地敲著木錘:肅靜!肅靜!

朱迪斯慢慢地露出了笑容,似乎證人已經中了她的圈套。

朱迪斯:你認識被告,那麼你對被告的具體資訊應該很清楚對吧?

金溫斯頓:是的。

朱迪斯:被告是什麼職業?

金溫斯頓:與我兒子一樣,是很聞名的音樂家。

朱迪斯:音樂家,能賺很多錢囉?

金溫斯頓:可以這樣說,我兒子的經濟一向是獨立的,他自己創作音樂,表演音樂都能賺到足夠的金錢,他完全不用依靠我這個父親。

朱迪斯:既然你這麼說,那你憑什麼一口咬定被告是因為不滿意你的富有而對你產生怨恨與報復的心理,他自己都能賺錢,他根本沒有必要仇視你!

金溫斯頓急了起來,整個人站起來脫口而出:那是因為我搞砸了他的音樂會!我讓贊助商不支援他的演出,臨時臨急將音樂會的演奏人選撤換,換成了我的兒子!他知道這件事當然會心生怨恨!

法庭內再次引起一片譁然。

法官不得不再次維持秩序。

朱迪斯:那也就是說,你親口承認音樂會的事情是你弄出來的。

金溫斯頓:是又怎麼樣?!我支援自己的兒子有錯?

朱迪斯:如果真的像你所說的那樣,你搞砸了被告的音樂會,似乎是你對被告有很多的不滿,而不是被告對你有很多不滿。

帕特麗夏站起來大喊: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企圖對未經證實的事情妄下判斷。

法官:反對有效。陪審團不需要記錄辯方剛才那番言論。

朱迪斯:你口口聲聲聲稱被告殺了你兒子,請問你有沒有親眼目睹被告殺人?

金溫斯頓:現場不是找到了他的指紋嗎……

朱迪斯:你只需要回答我,有沒有親眼目睹被告殺人?

金溫斯頓欲言又止,極度不情願地回答著:沒有!

朱迪斯:那也就是說,你承認你認為被告殺害你兒子,只不過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以及你對被告的偏見……

帕特麗夏:反對!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以一種不信任的目光望著證人,隨後說:控方的人證物證已經全部傳召完畢。控方如果沒有更多的人證物證,下一輪的審訊將會由辯方傳召證人。

帕特麗夏:法官大人,控方暫時沒有其他的證人要傳召。

朱迪斯:法官閣下,由於辯方沒有證人要傳召,只有被告作自我辯護,故此辯方要求審訊時間往後延遲,希望法官大人批准辯方的請求。

帕特麗夏:反對!法官大人,控方不希望延遲審訊時間,這樣只會浪費納稅人的金錢!況且我認為辯方延後審訊的理由過於牽強,辯方分明是在拖延時間。

法官:辯方沒有證人要傳召,的確是一個很不利的因素,故此本席將會考慮延遲審訊的時間!今天的庭審暫時到此為止,四天後再繼續審理。退庭!

書記員:COURT!

等到所有人紛紛散去以後,黑澤明這才拉著朱迪斯的衣服,很驚訝地問:你瘋了啊!我們沒有證人要傳召,勝算已經很低了!你偏偏還要求押後審訊!這樣只會影響法官對我們的觀感!況且你押後審訊對這個案件的幫助也不是很大!

朱迪斯不慌不忙地收拾著其他的檔案,望著空缺的犯人欄,慢悠悠地說:“有些事情我需要解決它,自然需要一點時間。不解決這個問題,哪怕我們有更多的證人也是於事無補的,這一點我希望你能夠明白,別整天反對我,我不是控方!”

黑澤明有氣無力地說:“希望他能明白你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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