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埋藏的槍聲(1 / 1)
在案件的審訊階段進入最後時刻的時候,我沒有慌張,我也沒有不自然。
通常在結案陳詞之前的那一天的晚上,都是所有負責該案件的律師最煩惱的時候,他們要對該案件的最後時刻進行結案陳詞,做法庭上的總結。他們往往需要翻查過往發生過的案例,組織總結的陳述內容。他們都喜歡躲在公寓的房間裡埋頭苦幹,享受著苦澀的香菸,不太美味的紅酒,思考過多的問題,儘量為案件作詳盡的總結。
不過這只不過是普通律師的做法,本來一開始我接手這個案件的時候,是感到很大莫名其妙的壓力。可是到了這個時刻,我心裡竟然毫無波瀾,甚至有點想自我放縱一個晚上。拋開關於法律的書籍,撕毀珍貴的案例檔案,摒棄備受困擾的心理狀況。
我變得無拘無束,找了以前的高中同學,一起在餐廳聚餐,我們高舉著載滿飲料的杯子,喊著友誼天長地久。這很容易讓我想起了英國在脫歐的那一天,上議院的議員們唱起了《友誼天長地久》這首歌。那一天我受到議長的邀請,參加了英國的脫歐儀式,我與英國計程車兵開懷暢飲,覲見了英女王,去了蘇格蘭逗留了兩天,隨後又去了愛爾蘭。
在英國的愉快經歷使我很渴望分享,可是我的同學們似乎在其他的領域創造了驚人的成績,他們的事業紛紛處於上升期,有的已經踏入婚姻的殿堂,有的已經在準備,有的則在路上。他們的臉龐依舊年輕,充滿著活力,富有想象力,全身注滿了冒險的精神。
他們談到國家的未來,談到社會未來的發展,談到可能會爆發的南北戰爭,談到國際政治佈局可能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整個飯局最安靜的人估計也就只有我了。
我無法欣賞,無法帶著贊成的心情去祝福他們對未來的憧憬,我覺得我們之間的區別太大了,我們的差距一直在拉大,在他們的世界裡似乎容不下律師這個行業,我又再次變得無人問津。他們偶爾還會提起劉易斯的案件,他們對我為黑人起訴聯邦警察的行為感到不能理解,紛紛詢問,我是否很需要資金週轉才會淪落到為黑人討回公道的地步。
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我也不明白他們為什麼對黑人會有那麼偏激的立場與想法。
但是我幾乎可以肯定的是,我要參選議員的事情是泡湯了。
當然,人生不能那麼悲觀,無論如何,到了明天我仍然為繼續戰鬥,直到我找回其自身的存在價值方能停止追尋。
在這段時間裡發生了太多的事情,我匆匆忙忙地告別了高中的同學,跑回來把這段時間所遇到的事情全部都寫了下來,或許我寫的這些東西會被人重新翻出來閱讀,或許不會。誰會在乎呢?對吧?
在案件審理過一段時間,終於來到了結案陳詞的階段。
哈丁·奧斯法官可高興極了,這宗案件一旦完結,他就可以無憂無慮地跑去享受假期了。
陪審團對這宗案件的態度似乎很輕佻浮躁,對劉易斯的遭遇並沒有太多的想法。
在寧靜的時刻,令人萬分激動的場面即將要到來。
哈丁·奧斯:法官:鑑於案件的審理持續到了結尾的階段,本席現在再次詢問控辯雙方,是否可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是否有新的證人要傳召?
他在詢問的時候,眼睛可盯得死死的,我很明白,無論是控方繼續打破僵局持續傳召證人,還是辯方,以後都會因此得罪法官。
喬治·威爾士一位非常聰明的律師,他當然明白不可能在關鍵的時候得罪法官。
因此我們都沒有說話,法官自然就宣佈進入結案陳詞的階段。
哈丁·奧斯:主控官,你可以開始結案陳詞。
我做著祈禱的手勢,轉而站了起來,整理著白色的領帶:
“聯邦警察是一個維持正義的形象代表,我一直是這樣認為的,至少在遇見這宗案件之前我是這樣認為的,可是當我擔任了這宗案件的檢控官之後,我的態度以及觀點都發生了改變了。為什麼會這樣呢?理由很簡單,因為這宗案件是一宗十分簡單、清晰、毫無疑問的謀殺案,一宗手持槍械的故意謀殺案。本案的被告斯潘塞在巡邏的時候遇到本案的死者,在一處根本看不清樣貌的暗處,僅僅只是因為死者是一名黑人,而且他做著很奇怪的動作,讓被告覺得他有危險的動機,於是在毫無警告的情況下,對著死者連續開了數槍,而且每一槍均落在致命的位置,最終導致這個黑人無辜慘死……而事後,被告方才發現,死者只不過是一名非常普通的市民,身上並沒有藏有任何的攻擊性武器,但是卻被被告活生生打死。被告在法庭上聲稱,因為自己經歷過同僚的死亡,目睹太多的突發事件從而導致他的精神脆弱,過分敏感,稍微有一點點危機的跡象,就會忍不住拿出武器保護自己。作為一名日日夜夜在外面維持治安的警察,我也很明白每天都要面對不同程度的危險,危機意識過分敏銳是很正常;可是我也在法庭上聽到被告的陳述,他認為黑人是萬惡之源,認為黑人只不過是一種沒有智慧,沒有文化,沒有進化的低等生物;他批評這個種族是罪惡的溫床,犯罪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他對黑人的批評顯而易見地顯示出,他對這個種族是有著十分嚴重的偏見,他痛恨這個種族,從心裡就歧視這個低等的生物……因此他為什麼會在毫無警告的情況下開槍?而且還要朝著危險的部位開槍,嚴重違反了警務人員的《開槍條例》以及《警務人員的日常守則》我相信原因已經很容易被找到,你們也會看在眼裡。或許被告聲稱是為了保護自己,保護搭檔才會選擇開槍,可是我希望你們想明白一件事,當時開槍的人只有被告一人,他的搭檔一槍都沒有開,這就足以證明被告對死者的膚色是有著很嚴重的偏見。我很難想象,如果今後每個人都像被告這樣執法,那麼司法制度就會受到很嚴重的挑釁,法官們每日要處理的案件何止上百宗,停屍間的屍體只會越來越多,非法開槍的現象更加氾濫,槍支管制的現象永遠都不會出現。難道這就是我們想要看到的局面嗎?我們真的沒有辦法阻止一系列悲劇的發生嗎?答案是否定的,我們當然有權利阻止悲劇,也有方法不允許悲劇再次發生。那麼我們就要抓緊機會。在被告所提供的供詞,在控方提出的各種確鑿的證據的情況下,基於社會的穩定發展,基於法治理念,在這裡,我懇請陪審團判被告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謝謝。”
我坐了下來,陷入了沉思,當然接下來我還要看辯方律師的表現如何。
哈丁·奧斯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結案陳詞。
“是的,我的法官大人。”
喬治·威爾以堅定的目光掃視著陪審團: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一位警察,一位出色又意志堅定的警察,我相信任何人都會幫他,替他辯護。我的當事人無疑就是這樣的一位警察,他多年從事警察的職業,對罪惡懲罰有功,以維持社會秩序為己任,打擊罪犯為日常的工作。他痛恨罪犯,厭惡犯罪,因為他曾經目睹同僚的死亡,終日在死亡的邊緣不斷地徘徊,他對罪惡的敏感程度是建立在同伴犧牲的次數上。因此他明白到必須要在保障自己生命的大前提下才能懲罰罪犯。請你們要記住一件事,在案發那天,巴士槍擊案被譽為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犯罪,擊斃了司機,導致車上的乘客大量傷亡。根據統計,百分九十的黑人都是攜帶槍支的。我的當事人在警告死者多次,但是沒有效果,此時死者正在做著奇怪的動作,我當事人擔心情況會失控,也擔心會危及附近的居民,他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開槍制服這個可疑的人。很不幸的是,後來他證實了死者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人,身上並沒有攜帶攻擊性武器,這件事我只能用悲劇來形容,況且在法庭上,我們也曾經指出,死者是有過多次的犯罪記錄,他並非一個對社會沒有危害的人。當然,或許很多人都覺得,我當事人連續開數槍是違反了警務人員的守則,也是違反了人道,可是最早的人道主義只不過是那些貪婪的資本家為了爭取合法的犯罪手法而杜撰出來的一個名詞。何為人道主義?我們可不能光是第三者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更加不可以用上帝的視覺去審判這個問題。所謂的人道主義,其實是應該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去思考,我們大可以考慮我的當事人當時是處於怎麼樣的處境。退一萬步說,如果死者真的持有槍支,真的是一個危險人物呢?我當事人的處境是十分危險的,如果他沒有辦法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那麼我真的不敢想象一個安定繁榮,井然有序的社會秩序該如何維持下去,如何使其他的警務人員對這個社會對這個國家,對這個優越的制度保持著強硬的信心。每個人都有精神脆弱的時候,每當有事故發生的時候我們總是急於找出應該負責任的人,究竟誰該為這一次的悲劇負上責任呢?巴士裡主導了槍擊案的黑人?不,不應該是他,那樣會顯得太不負責任;動作遲緩,遲遲沒有拿出藥片的受害人?那肯定不行,他本來就是受害者,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那麼是一個面對隨時會有生命危險而開槍保護自己的熱血幹探?如果我們真的認為這位警務人員應該負上所有的責任,那麼我不得不說,我們的司法制度太可悲了,甚至所有的法律條文都一定要作出一定程度上的更改。不更改,我們是否就要認為這件事純粹就是一宗悲劇事件,沒有人應該為這件事負上任何的責任呢?很不幸的是,我認為這是唯一可以向所有人交待的最終結果。在以上的種種證據確認的情況下,在這裡,我希望各位陪審員判我的當事人謀殺罪名不成立!謝謝。”
我看著喬治·威爾很冷靜地坐了下去,我覺得他說得很好,硬生生地把一個殺人兇手說成了第二個受害者一樣。像他這種扭曲事實的專業能力,我總是學不會,顯得笨笨拙拙。
哈丁·奧斯法官:陪審團,你們現在可以暫時退庭商議。
法庭每次的休庭時間都了落在午飯時刻,所有參與的工作人員都只能在這個時間段匆匆忙忙地用餐,我不餓,但是胃部一直在折騰著我,胃液似乎在獨自消化著我的胃壁,我能感覺到那種空前絕後的聲音,我站在窗臺的位置,看著大街上來來往往的車輛,手裡拿捏著懷錶,偶爾會開啟蓋子。
喬治·威爾一聲不響地站在我旁邊,似乎用試探的口吻向我發問:是不是覺得我很沒人性?
說實話我從來沒有這樣認為,只是覺得他很專業,專業得有些過分。
我皺著眉頭,眺望著遠方,隨口地回答他:沒有,你只是在做你應該做的事情罷了。
他心情貌似不錯:你是第一個這樣跟我說話的人……噢!我的家人都認為我太過極端了。他們甚至不肯要我賺回來的律師費用。
我再次開啟了懷錶的蓋子:做律師很難被人理解的,這個很正常。
他好奇地問著:要是我贏了這宗官司,你還會這樣體諒我嗎?
我並沒有正面回答他的問題:誰知道呢?誰勝誰負還是一個未知之數。
他很虛偽地強行與我握手:其實我一直都欣賞你作為律師的能力,我覺得我們不一定是敵人的狀態,希望以後我們有機會可以一起合作。
這是他的客套話,我當然不會輕易上當,我沒有回應他的問題。
終於,我們回到了嚴肅的法庭上。
氛圍變得尤為緊張,特別是劉易斯的家人,他們都很期待法庭最後的宣判結果。
哈丁·奧斯:陪審團,請問你們是否有了結果?
其中一名陪審員拿起檔案宣讀著:法官大人,我們一致裁定,被告斯潘塞·摩爾故意謀殺劉易斯·安納,謀殺罪名不成立。但是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
哈丁·奧斯:本席現在正式宣判,斯潘塞謀殺罪名不成立,但是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依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但是考慮到斯潘塞長期擔任聯邦警察的職位,由於工作的原因導致出現心理的問題,故此可以緩刑三年,在這三年的期間裡,斯潘塞不可以再擔任警隊裡的任何職務,並且要長期受心理醫生的監管,接受心理治療,直到心理治療結束的康復報告遞交上來方能開始判刑。
退庭!
在法官離開之後,法庭內頓時引起了一片騷亂,更多的是劉易斯的家人的痛苦吶喊,他們認為法庭的判決不公平,並且不合法。
喬治·威爾與斯潘塞握手之後,就一起離開了,相信他們要去某個餐廳慶祝勝利的時刻。
我命令其助手幫忙收拾東西,我走到他們的身邊,心情複雜地說著:對於這一次法庭的裁決,我很抱歉,也很遺憾。
“我們要上訴!不能就這麼讓我們的孩子死得不明不白,意義不明!”
“很抱歉,法庭的裁決是很難駁回,我不是律政司的人,我幫不了你們……”
話音剛落,我的臉龐被狠狠地扇了一巴掌,他們指責我:你跟他們就是一夥的!你們都是壞人!都是社會的敗類!他們憤然地離開,就留下猶如空殼的我。
我的電話響了起來,電話那頭傳來更悲催的訊息:林肯先生,我們想通知你,你參選國會議員的資格已經被取消……
聽到這個訊息,我很憤怒,很無助,一下子把桌面上的雜物一掃而光。
我狠狠地一拳打在桌子上,發出巨大的聲響……
是的,毫無疑問,我失敗了,而且是十分失敗的那種。
我辜負了劉易斯家人對我的期待,也辜負了國會對我的期望。我沒有辦法替可憐的死難者伸冤,眼睜睜地看著罪有應得的人逍遙法外。
我第一次做檢控方就處理得那麼糟糕,真的是難以想象。
第二天,我約見了辛波斯卡弗,她當然也知道案件的結果,或許她沒有接觸到該案件的其他內情,她對案件的失敗並沒有太多的情感要宣洩,要醞釀。她不認為我已經失敗,相反還在不斷地鼓勵我,我心裡不是沒有感動,當然我也知道她處理的案件獲得了空前的成功,可是你是否清楚一個成功者對你作出的安慰都那種感覺是多麼的奇怪,簡直就像是一種變相的炫耀。不過我不會怪她,她已經想盡辦法安慰我了,我可不能那麼沒有良心。
也不知道是悲哀還是高興,因為劉易斯的案件結果,我的聲名一夜之間大噪起來,很多人因此認為我是黑人的守護神,也是黑人的英雄,媒體們把我撰寫為黑人的救世主。
這種炒作方式對我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困擾,我無法想象被人框定的形象該如何改變。
辛波斯卡弗讀完林肯回憶錄的前面一大部分,心情顯得特別沉重,她已經想不起來那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難道她真的安慰了林肯?她想不起來這些細節上的問題,可是她不會懷疑林肯回憶錄的真實性,眼看他的回憶錄只剩下後半部,她不忍心接著看下去。
直覺告訴她,更多驚人的秘密或許藏在最後面的部分。
她站在視窗的前面,手裡拿著香菸,想著點燃它,但又沒有這樣做。
此時此刻,她竟然情不自禁開始擔心布斯的下場。
他刺殺失敗而且無罪釋放,他還能往哪裡跑呢?他毀掉了北方聯邦政府的英雄,聯邦政府是不會輕易放過他的,南方聯盟政府那邊還拋棄了他。他現在可謂是腹背受敵,走投無路,就業問題肯定是無法解決的,除非他可以越過邊境線,重新返回南方聯盟的勢力範圍。儘管聽起來很小,但也勉強可以容納藏身之所。
改變歷史的一頁似乎即將要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