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車內車外兩世界(1 / 1)
抑鬱的心情讓我婉言謝絕了毛梅梅提出的請我們吃蛋炒飯的邀請,然後和任建悶頭走出茶樓,又沉默著沿著蜀都大道慢慢向天府廣場方向走去。
益州是一座來了就不想離開的消費性城市,早在西漢便是全國六大都市之一。獨特的地理環境和生活理念的歷史沉積,成就了其別樣的繁華和悠閒。以至於杜甫長期眷戀著這座“喧然名都會”,李商隱喟嘆“美酒益州堪送老”,張藉也興奮“萬里橋邊多酒家”,陸放翁更是驚呼“益州海棠十萬株,繁華盛麗天下無”。
如此,像我和任建這樣芸芸眾生中最為普通而又不願離開這座城市的人,便悲催地成為更加渺小、最微不足道的人;甚至,我們只要在大街上抬頭四下看看如潮般的人流,便再難以找著自己。
行屍走肉一般,我和任建來到了益州的城市中心天府廣場。
我有些疲憊地叫住任建,然後在毛主席雕塑旁邊的臺階上坐下休息。眼前是川流不息的車輛,多得讓人心煩意亂。我甚至懷疑這些車是永無休止地在路上迴圈馳騁,否則哪裡會有這麼多呢?
我忽然覺得這個世界很陌生,很遙遠;覺得自己這樣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就如同塵埃一般無足輕重。沒有人會注意或在意足下的任何一粒塵埃,哪怕這粒塵埃有著一顆飛翔的心。
沉默,如塵埃落定。
突然,任建大鵬展翅般一躍而出,一邊狂奔一邊揮舞著雙手,大聲叫道:“亞姐!亞姐!”
我循聲望去,見一輛白色寶馬車從我們面前一晃而過,那尾號518的車牌顯示應該正是韓亞的車。
車內車外,註定是兩個不同的世界。車內的韓亞肯定聽不到車外的任建那歇斯底里的叫喚,是以,那寶馬車一溜煙便迅速而漠然地遠去。
任建追出數十米遠才徹底放棄,然後彎下腰,雙手扶著膝蓋,兩肩誇張地上下起伏,如同冬日裡逐食未遂而狂奔乍停的瘦狗。斜挎的包公文在任建腿邊顫悠悠地晃著,似乎在向他提出無聲又無力的抗議,又或是嘲弄。
不知為何,我突然覺得鼻尖一陣酸楚。
恰在這時,柳靜宜發來一條簡訊,說道:“耶!國土局的業務被本小姐拿下!恭喜我吧!”
瞬時,一種從心底散發出的力量推著我的嘴角不住地上揚。
柳靜宜此刻一定是手舞足蹈的歡天喜地,她一定先是仰天大笑然後迅速而警惕地捂住嘴巴。
我忍不住輕笑出聲。
地上落定的那粒塵埃似乎被這聲輕笑吹動,飄揚上了天空。鼻尖那股酸楚的感覺不復存在,我只感覺心裡有種淡淡的、甜甜的味道。繼而,我暗自責怪自己何苦因為毛梅梅幾句話就如此自損心情。
我可是律師!
正如基舒.普LS德說的那樣,律師是才能者的偉大職業,無論環境的榮衰,還是命運的變遷,都不能阻止這些有才能者前進的步伐。
我仰起頭吁了一口長氣,然後邁著前進的步伐走到任建身邊,說道:“確定是亞姐?”
任建喘著氣,點了點頭,說道:“亞姐太不仗義了。”
我笑道:“人家肯定在車裡聽著音樂,怎麼可能聽到你那狗叫聲?”
任建稍顯羞澀,解釋道:“我沒想讓她幹嘛,就想讓她捎帶送我們回崇州。”
如果是另外一個人,或許會相信任建如此單純的目的,但作為多年的兄弟,我自然知道他不僅僅是在掩飾剛剛的失態,更多的則是在掩飾他對韓亞那老闆父親垂涎的情不自禁。
我不打算現在揭穿這賤人,但絕對打算在以後某個合適的時機、合適的場合以此來調侃、侮辱他。
終歸,兄弟就是用來調侃的、侮辱的。
我一動不動地盯著任建,說道:“你打電話讓她專門送你回崇州,她肯定會來。不信我可以給你打賭。”
任建歪著頭看著我,問道:“幾個意思?”
我晃著腦袋慢慢說道:“我感覺亞姐對你好像有點意思。”
任建張著嘴巴,瞪圓了雙眼,說道:“不會吧?”
我想了想,說道:“怎麼說呢,有幾次看到她的眼神,以及對你的態度,我就有這種感覺。只是你一心都在那電視臺小妹身上,沒注意罷了。”
任建白了我一眼,說道:“別胡說,時至此時此刻,我和厲歡之間都是清清白白的。”完了又說道:“塵世間最大的痛苦莫過於此。”
二人大笑。
年輕的最大好處就是任何抑鬱、低落、傷心等負面情緒都不會糾纏我們太久;相反,一句毫無建設性的無厘頭俗語就隨時可以讓我們體內荷爾蒙散發,渾身充滿激情。
我們不僅年輕,我們還是年輕的律師。
用戈帕爾吉.梅羅特拉的話說,我們可以熱血沸騰,我們可以激情滿腔,我們可以不用束縛自己奔放的情感。
於是,我和任建充滿激情地回到崇州,為那個奔放得像反季節蔬菜一樣甚至熱血得敢打法官的鄧念剛的案子做些準備工作。
在鄧念剛重獲自由的第二天上午九點半,白仁政訴其賠償損失的案子開庭。雖然本案適用簡易程式,但從起訴到開庭畢竟只有一個半月時間,這種效率快得讓我種不真實的感覺。
我有些困惑。
白仁政委託的律師是蜀州所的杜濤,據鄧念剛介紹,杜濤是崇州為數不多混得風生水起的知名律師之一,也就是當初張素蘭口中的杜二娃。
而本案的主審法官,正是被鄧念剛重重一耳光打得聲名鵲起的苟志文。
我隱有擔憂。
開庭時間已過去五分鐘,包括苟志文都正襟危坐以後,一個三十多歲的寸頭男匆匆趕來,一邊大聲叫著苟哥一邊掏出中華煙,老遠便遞了支給苟志文。
苟志文臉上湧出尷尬之色,沒有伸手接煙,沉聲說道:“請原告代理人注意一下法庭紀律。”
這寸頭男顯然就是杜濤。
杜濤嘿嘿一笑,堅持把那隻煙放在苟志文桌上,一邊就坐一邊解釋道:“顧問單位有急事,實在不好意思。”
苟志文迅速進入主審法官的角色,核實了原、被告身份後,又詢問雙方是否申請法官、書記員迴避。
我看看鄧念剛;鄧念剛目不斜視地大聲回答道:“不申請。”
苟志文悶聲嗯了一聲,也不知道是失望還是欣慰。
本案事實清楚,雙方沒有太多證據也沒有其他分歧,就是圍繞鄧念剛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展開辯論。
杜濤說話很慢,甚至有些結結巴巴。但一年多的開庭經驗告訴我,對方律師越是這種表現越表明他信心充分或者庭下工作越是紮實,是以在庭上才會顯得隨意甚至漫不經心。比如當初王會林案仁至義那個老頭江宏民。
我充滿警惕。
杜濤繼續說道:“冤有頭,債有主。當初原告將四萬八千元現金交到被告手中,被告又將其交給了案外人辜全樹,這是雙方認可的事實。現在問題來了,辜全樹已經起訴原告,讓他再賠償四萬八千元,這是必然會產生的損失,而這損失正是由於被告的過錯造成的。所以,本代理人認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四萬八千元是無可爭議的。”
客觀地說,杜濤的辯論意見實在沒有說服力。但一是對杜二娃在崇州數一數二名聲的重視,二是對捱過鄧念剛耳光的苟志文主觀傾向的擔憂,我和任建保持著慎重,不敢有一絲大意。
我針對鄧濤的意見說道:“第一,賠償損失的前提是該損失已經形成,而本案中原告所稱的損失正在訴訟過程當中,還沒有經過司法審判確定,目前只屬於一種待定的結果,並不是實際的損失。所以本案的起訴條件尚未成就。第二,事發當RB案原、被告以及案外人辜全樹均在場,被告是經原告同意和授意才將錢交給辜全樹,其付錢行為是一種被動支付,所以被告不存在任何過錯。”
我抬起頭,看見苟志文很認真地在聽我說話,便又說道:“第三,這一點我請求法庭同意,由原告直接回答。原告既然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那麼被告承擔的究竟是違約責任,還是返還不當得利?”
這一點是我和任建精心準備的一個二難命題。
不當得利的前提是鄧念剛得到實際利益,但對方既然已經認可鄧念剛當時就把錢交給了辜全樹,那不當得利自然是不成立的;違約責任的前提是雙方簽訂合同,並約定了明確的違約責任,而本案中白仁政與鄧念剛之間顯然不存在合同應當具備的必要條件,自然談不上違約責任。
苟志文點點頭,側首問道:“請原告正面回答,你們主張被告承擔的是違約責任,還是返還不當得利?”
杜濤低頭看著面前的卷宗,手指不停地在桌面上敲擊,半晌說道:“違約責任。”
我和任建對視一眼,長吁一口氣。
只要杜濤不另闢蹊徑予以辯駁,無論他選擇哪一個答案都將等同於把自己置於永不復生的絕境。看來,杜二娃確實是顧問單位有急事,而並非江宏民那樣成竹在胸啊。
我正在得意,卻見杜濤舉手示意,說道:“審判長,我想補充一個問題。”
苟志文微微皺眉,點頭同意。
杜濤說道:“被告代理人稱被告向辜全樹付款是被動支付行為,這顯然是不正確的。被告並不是機器,而是有意識的人,不可能無意識地完成被動支付的行為。事實上,被告這種行為是經原告授權的代理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既然是民事法律行為,當然要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我初聞愕然,緊跟著便有些發急。
對於鄧念剛向辜全樹付款行為的定性,我和任建討論多次而沒結果。本以為剛剛我已矇混住杜濤,不想竟被這廝又給揪了出來。更為要緊的是苟志文聽杜濤說完後便一直保持著若有所思的樣子,實在令人擔憂。
正此時,我忽察身邊一震,卻是任建騰地一聲站起來,大聲說道:“審判長,被告付款行為絕對不是民事法律行為。”說完又騰地坐下。
我怔了怔,微微側身,低聲道:“為什麼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這賤人不動聲色,嘴唇微動,輕聲道:“不知道。”
我氣結無語。
不過,對面的杜濤出乎意料地沒有反駁,甚至面上還有些不自在。
苟志文倒是明顯愣了一下,說道:“書記員把這句話記下。嗯,雙方還有沒有新的意見?”
我和任建自然無話可說;杜濤也神色複雜地搖搖頭。
辯論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