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酒不醉人錢醉人(1 / 1)
自從認識韓亞以來,她從未如此嚴厲地對我說過話;我總是感覺她骨子裡帶著一絲不屑俗塵的清高,萬萬想不到她沉下臉來也會如此接地氣。
是以,我有些愕然。
卻又聽韓亞低聲說道:“我最討厭你們男人這樣不負責。不想和人家女孩談戀愛就別整天搞得不清不楚的;如果你真喜歡人家,就一定要挑明你們之間的關係,至少這樣能給人家女孩一些安全感。可別讓我瞧不起你。”
韓亞說完便一口飲盡杯中酒,丟下我繼續愕然。
半晌,我方明白韓亞是因為我沒有明確承認柳靜宜是我女朋友而飆了火。
我感覺訕然的同時,也暗責自己僅僅因為一絲感覺便作出如此模稜兩可、無責無任的回答實在該當數落。
我確信自己喜歡柳靜宜,但與此矛盾的是,同時我又感覺隱隱有些不對勁。
這種感覺彷彿是將第一顆紐扣扣在了第二排,又或是將左手手套戴在了右邊的手。
說不清楚,但很奇怪。
或許,這種不對勁只是確定戀愛關係之前的一種忐忑?
好像又不是。
或許,是我對自己沒有信心,不敢給柳靜宜一個未來的承諾?
好像也不是。
或許,我只是面韓亞突然提出的問題而本能採取的自我保護或者躲閃?
好像……
“想什麼呢?”柳靜宜笑吟吟的臉突然出現在我眼前,她抓著我的手臂,悄聲說道:“我發現任建酒量不好,好像已經喝高了。”說罷便嗤嗤低笑,如清池荷花。
我心中一動,只覺得在柳靜宜笑容綻放的一瞬間想通了一切。
這個如花兒一般的女孩,本就在我身邊燦爛,本就是真實的存在。最重要而又最奇妙的是,她似乎正是我夢中那藍裙女子!
兩情相悅是真情,為何要在乎那似有似無、莫名其妙的感覺呢?
不對勁算個屁,誰愛誰拿去!
我拍了拍柳靜宜的頭,笑道:“他喝高了才好玩,你讓他跳脫衣舞都可以。”
柳靜宜笑著瞪了我一眼,便又去拉著韓亞點歌;我則深深看了任建一眼,但覺心中五味雜陳。
雖然晚宴喝了些白酒,但KTV總共就剩半打啤酒,還是四個人喝,豈能將這賤人喝高?
不管出於何種心情,先前我們想玩開心、玩盡興的目的卻是一樣。只是,從韓亞進門第一瞬間,這賤人就與我示意今晚酒量要總量控制,萬萬不能再花錢。
如此,又如何能開心、盡興?
就像那三月裡的風箏,呼啦啦擺尾欲要隨風起;奈何身下只有三尺線,焉能遂其青雲志?
酒不醉人錢醉人啊!
坐在任建身邊,我向他點了點頭;他則回我一臉遺憾。
沉默片刻,這賤人緊銷皺眉,低聲道:“今晚住哪裡?”
我微微沉思。
任建問的這個問題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的、無情的問題。晚上吃飯花了二千四百八十元,這KTV包斷消費五百八十元,我和任建通身只剩下九百四十元錢。再扣除即將退給仇有軍的六百元,我們實際可支配資產只有三百四十元。
如果住賓館那至少得花一百多元;而金沙車站坐拼車到崇州,則每個人只需花二十五元。
我嘆道:“還是回崇州吧。”
任建低聲笑道:“主要是看你啊,我和亞姐同居屋簷下可不止一次兩次了。”
我瞪大雙眼。
任建嘿嘿一笑,低聲道:“你顯得那麼吃驚幹嘛?我是說我們同居屋簷下,人家亞姐屋簷下可有三間房。”
我猛地把臉一沉,狠狠地說道:“混蛋!”
任建一愣,問道:“誰混蛋?”
我瞟眼韓、柳二美正在放歌,便緩慢而有力地說道:“我最討厭你這樣沒有責任心的男人。不想和人家女孩談戀愛就別整天搞得不清不楚的;如果你真喜歡人家,就一定要挑明你們之間的關係,至少這樣能給人家女孩一些安全感。可別讓我瞧不起你。”
任建睜大了眼睛,說道:“你有病吧?以前我到益州多半都是住她家,你知道的啊!我們真是清清白白的。”
我心裡暗暗發笑,卻也沒理這賤人,而是閉上眼睛休息……唉,裝醉。
片刻,包間音樂戛然而止,聞得韓亞說道:“兩位大律師來不起了,今天就到此為止吧,改天我請你們。”
我眼開眼說道:“我沒問題,只是賤人倒下了。”
任建乜斜著眼睛環視了一番,說道:“我……也沒問題,只是想……想睡覺。”
星光燦爛門口,寒風如刀。
柳靜宜一直住蜀漢路幸福春天小區,而韓亞最近也剛好搬到蜀漢路錦城苑,兩個小區之間只有不到五百米距離。
是以,我說道:“麻煩亞姐把我家二姐送回家,我和賤人就直接回崇州。”
韓亞眼睛一瞪,說道:“不行,這大晚上的,你們兩個臭男人說不定安了什麼壞心思,都不準跑。”
我嗨了一聲,起身走到柳靜宜身邊,摟著她的肩頭說道:“我是有女朋友的人,平生最注重的便是潔身自好四個字。”
當說到女朋友三字時,我明顯感覺柳靜宜身體顫抖了一下,更感覺她用一隻手在我背後用力一擰,勁道十足。
韓亞笑道:“那更不行,你得自己送女朋友回家,然後再到我家來住。我套三的還不夠你們住啊?一人一間房都沒問題。”
任建夢魘一般喃喃說道:“聽亞姐的。”
當車到幸福春天門口時,韓亞指使我把柳靜宜送上樓,她則和任建在車上候著。
小區既名幸福春天,自然帶著一絲春意,哪怕是如此寒夜。
與柳靜宜擁抱良久,她仰頭說道:“我就住四樓,你不用上去了,別讓亞姐她們久等。”
我點點頭,又輕輕拍拍柳靜宜的臉,說道:“好吧,我看你上樓。”
柳靜宜嗯了一聲,正欲轉身,卻又張開雙臂將我脖子緊緊摟住,我便也再度將她環抱在懷裡,問道:“怎麼了?”
柳靜宜微微搖頭,呼吸卻漸漸加重,忽然說道:“你自己說的,我是你女朋友。”
我笑道:“那當然。”
柳靜宜頓了一下,又說道:“那你是不是我男朋友?”
我一愣,問道:“難道你不想對我負責?”
柳靜宜撲哧一笑,說道:“放心吧,本小姐會對你負責到底的。”說罷鬆了手,一陣小碎步跑上樓去。
我看著一層一層的路燈亮起,最後響起開門聲,接著四樓一間房亮起燈光,又聽到關門聲,便向小區外踱去。
回到車上,我發現前排的韓亞和任建都默不作聲,心中雖然疑惑卻也不敢唐突相問。任建倒是回頭瞟過我幾次,但街邊路燈光線泛黃,我也辨不清他臉上到底是尷尬還是猥瑣。
…………
錦城苑位於一品天下大街和蜀漢路交叉口,屬於益州高檔小區之一。
韓亞一個人住著一百多平米的套房。
任建或許是見慣不驚,我則忍不住將韓亞暗暗批評,浪費可恥啊!
待洗漱完畢,任建不要臉地繼續裝醉,死皮賴臉地堅持和我同住一室,說是多住一間房韓亞便要多收拾一間,實在不忍。
我雖然不習慣與同性同睡一床,哪怕是與任建這樣的關係;但聽到他說的也在理,只好將這賤人笑納。
韓亞直言看不慣我們如此慘烈的基情,便笑著回房;並囑我倆放隨意一些,就當自己家云云。
我把自己家觀賞一番,讚道:浪費得讓人豔羨,可恥得讓人嚮往。
既歇,任建嘆了口氣,說道:“你和柳靜宜就這樣確定下來?”
我想了想,說道:“是她,沒錯。”
任建沉默了一會,說道:“先前你說的那番話很有道理,不過版權應該是我的吧?”
我嘁道:“你那名正言順啥的最多算個原始素材,我這是全新的文學藝術作品。兩碼事。”
任建沒言語,半晌,忽然說道:“我給亞姐挑明瞭。”
我精神一振,問道:“你給她說了喜歡她?”
任建嗯了一聲。
我又問道:“那你確定你喜歡她嗎?”
任建遲疑道:“她漂亮、有錢、有品位、有魅力,這些……和我都不般配。”
我嗯了一聲。
“但是她有車啊!”任建忽然提高了聲音,說道:“我們拿了駕照這麼久,最需要的就是有輛車。”
不管什麼事到了這賤人口中,不超過三分鐘便全是扯淡的意味。我踹了他一腳,追問道:“她什麼態度?有沒有同意?”
任建嘖了一聲,說道:“不好說。反正先前在車上我應該是非常明確地表達了我是非常喜歡她的,但她說這種話在酒後說出來作不得數,然後……就沒有然後。”
聞得此話,我不禁微感詫異,因為我很早就覺得韓亞應該是喜歡任建的,為何今夜又拒絕這賤人的表白?忽又想到厲歡,便問道:“亞姐和厲歡,你到底喜歡誰?”
任建又嘖了一聲,說道:“厲歡很活潑、很青春,人也漂亮。嘿嘿,和她在一起我很…….怎麼說呢?應該是自由?放鬆?和亞姐在一起我倒沒什麼其他感覺,只是覺得她時時刻刻都散發著一種無法抗拒的吸引力。”
我在心裡默默分析了一會,正想對任建說他極有可能一不小心已經喜歡上兩個女孩,卻聽到這賤人已經傳來微微鼾聲。
…………
清晨醒來,我依例是先打坐煉功一個小時左右,然後便把任建叫起來,準備回崇州去把仇有軍這傢伙的事作個了斷。
而此時韓亞已經出門,我終究不知道她對任建的表白到底是怎樣一個態度。
我笑道:“賤人,這打鐵得趁熱,要不再給亞姐打個電話表白一下?”
任建嘿嘿嘿地笑道:“表白個屁啊,昨天喝多了,我只是想把她車借來開幾天。”
我白了任建一眼,說道:“別在我面前裝,昨晚我就分析過了,你肯定喜歡亞姐,雖然她不一定是你惟一喜歡的人。”
任建一愣,問道:“我是那麼花心的人嗎?”
我點點頭,說道:“有過之而無不及。”
任建沒有繼續反駁我,而是抬頭在房間打量一番,說道:“案子,你說咱們這樣的窮光蛋有資格談戀愛嗎?亞姐隨手買個包包,咱就得做三四個案子,我這壓力山大啊。”
我故意調侃道:“你傍上亞姐以後哪裡還用做案子?直接吃軟飯就行,可得羨煞多少男人。”
任建眯著眼睛點點頭,說道:“有道理。”說罷又掏出手機說道:“我還是給亞姐發條訊息辭個別,不管情之所歸,這朋友肯定是要繼續做下去。”
我欣慰地點點頭。
這時雞哥打來電話,說鍾少強的案子在他童姐手裡,他已經給他童姐說過我在做這案子;而童姐表示幫忙沒問題,但要拖到元旦後,爭取成為檢察院07年一號案,可以作點正面宣傳。
接完電話後我心情大好,催著任建一起回到崇州。
任建約了仇有軍處理退費的事情;我則去了鄧念剛辦公室因為毛梅梅週末很少到崇州,說是要照顧孩子。
我把鍾小強案子的最新情況說與鄧念剛,他面色感概,說道:“還是你和任建要專業些,毛梅梅畢竟是女律師,對法律研究得不夠精啊。”
我聽鄧念剛話裡有話,便問道:“她是哪個案子沒處理好?”
鄧念剛搖著頭說道:“前幾天我有個親戚遇到點事情,當時你和任建不在,我就讓她幫我看看能不能打官司。當時她一口說沒問題,收了我親戚一千五百元錢,也立了案。但現在法院又說案件主體有問題,叫我親戚撤訴。我親戚想退費換律師,但是她不幹,說簽了合同不能違約,否則叫我親戚承擔違約責任。我又不好說話,夾在中間很尷尬啊。”
我有些詫異,趕緊向鄧念剛問清原委。
原來,鄧念剛有個侄女叫鄧成瓊,前年和她老公錢貴遠離婚時,約定娃娃由鄧成瓊撫養,而錢貴遠每月給娃娃生活費三百元。現在鄧成瓊覺得每個月三百元太低了就想提高標準,但錢貴遠不同意,二人遂產生糾紛。
這案子法律關係非常簡單,錢貴遠作為被告,娃娃作為原告,鄧成瓊應當作為娃娃的法定代理人。但毛梅梅當時不知怎麼想的,按照二人的離婚協議以鄧成瓊的名義起訴了錢貴遠,這顯然是錯誤的。
當然,這個錯誤目前也沒有造成現實危害,畢竟沒有開庭,毛梅梅只需撤回案子再重新以娃娃名義起訴就行,這也費不了她多少成本。但我不明白毛梅梅為啥就不願意,難道還想這案子輸了然後再重新起訴,以期再次掙一回律師費?
應該沒這麼離譜吧?
我想了想,覺得還是應該給毛梅梅說一聲,畢竟和鄧念剛熟人熟事的,太過分了可不好。於是便撥通了她的電話,說道:“毛姐你好,聽鄧老師說鄧成瓊那個案子,法官讓撤訴?”
毛梅梅在電話那頭顯得有點氣憤,說道:“就是。這法官實在可惡,儘想和稀泥,他就是想嚇唬當事人,然後他就能調解結案。我給當事人說了,不能上他的當,該要多少錢我們就得要多少錢,不能讓步。”
我一陣無語,又略想了一下,說道:“那案子你是以鄧成瓊的名義起訴的?毛姐,我覺得主體似乎不妥,應該……”
我話還沒說完,毛梅梅就笑道:“何律,你怎麼也像鄧念剛一樣啊,別人說什麼你就信什麼。作為律師,你不可能不知道合同的相對性啊?娃娃撫養費是約定在離婚協議中的,而離婚協議是鄧成瓊和錢貴遠籤的。所以本案的原、被告分別是鄧成瓊和錢貴遠,這是沒有爭議的。”
面對毛梅梅的振振有詞,我竟無言以對,只好掛了電話對鄧念剛說道:“鄧老師,毛律師確實有些固執,不好溝通。你可以給你親戚說一下,提前有點心理準備。”
鄧念剛顯得無可奈何,說道:“我侄女倒還好說,關鍵是她又諮詢了張四平,張四平說毛梅梅這是嚴重違反律師職業道德規範,還讓我侄女去司法局投訴她。這可不好啊。”
一聽到投訴二字,我心頭便是一緊,皺眉道:“張四平這隻老狐狸也可惡,都是同業,何必做得這樣絕。”
鄧念剛滿臉憂鬱,默不發聲。
值此,門口進來一箇中年男人和一個三十多歲的女子。
中年男子操著濃重的崇州鄉下口音問道:“你們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