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我為人民服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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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我吐氣收功準備休息,卻又心下一動再次放出道識,池水如水銀一般漫過客廳,漫進臥室。

一片荷葉上,任建穿著個褲衩仰面躺著,似已熟睡。我心念微動,一尾金色的魚兒跳上任建的肚皮,這賤人猛地坐起身來……

任建突然消失,池塘上方多出一片淺黃的雲霧。

我驚道:“你也能用道識?”

任建嘁道:“本聖人應該比你還早一步吧,你瑟什麼?”

我笑道:“屁的聖人!哎不對,你是不是早就偷看過我?你小子夠陰啊,既然早就能夠用道識,為什麼沒聽你說過?”

任建笑道:“第一,咱沒有偷窺那愛好,尤其對你這種臭男人!第二,我給你說了又有什麼用?不是白白眼氣你麼?嘿嘿,案子,給你說個正事,你說咱們這樣的本事有什麼用?難道就這樣聊著玩?我總覺得咱們應該好好利用一下自己的優勢。”

我遲疑道:“白天老神棍才問我這個問題,我都還沒想明白。違法犯罪的事咱不能幹吧?再說,上回嚇蘇小月的事已經被我師兄知道,我不想再做那些無聊的事。”

任建嘆道:“無聊的人才會想出無聊的事,我可不是無聊的人。蘇小月那事我當時也欠考慮,怪我!不過,咱們不可能犯兩次同樣的錯誤,現在咱們可以做些利已不害人、甚至利已又利於人的事情。”

我納悶道:“試舉例說說。”

任建嘿嘿一笑,說道:“明天黃經緯的案子開庭,上回我說那辦法可以試試。”

我收回道識,皺眉糾結。

八月份,左力宏和曲布直一天就找了四個案子回來;左力宏那三個案子倒好說,曲布直這個案子卻有些麻煩。

黃經緯系黑江人,暑假帶小孩來益州旅遊,不想在益州金花與被害人李某發生糾紛。李某系無業遊民,長期混跡在金花,是謂地頭蛇。

其時,李某與身高馬大的黃經緯糾纏時略略吃了些虧,便糾集二十餘人追打黃經緯。黃經緯勢寡,又要護著小孩子,只有力奔躲避。

李某手持砍刀追得甚急,黃經緯見路邊遺有鋼管,情急之下拾起自衛。李某並未因黃經緯手持鋼管而卻步,反倒一躍而上揮刀砍向黃經緯。黃經緯舞動鋼管反擊,不巧正中李某頭部,致其倒地。

值此,其餘二十餘人手持木棍砍刀也追至黃經緯身前數米處。黃經緯不假思索又向李某敲下一棍,亦中頭部。

李某死亡。

我和任建均認為黃經緯的行為有些難以區分屬於正當防衛,還是屬於防衛過當。

若是李某死於第一棍,則黃經緯採取當時唯一可以採取的措施制止李某的侵害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若是第二棍才致李某死亡,黃經緯的行為卻又屬於防衛過當。

但是,法醫鑑定並不能確定致李某死亡是第一棍還是第二棍。

根據國情和辦理刑事案件的經驗,我和任建均傾向於黃經緯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適於做有罪辯護。但是,黃經緯親屬主動要求在合同中加上一條,即能讓黃經緯無罪,則獎勵我們三十萬元。

我和任建緊急商量,認為替黃經緯做無罪辯護似乎更能體現法律正義。

只是,黃經緯親屬的獎勵條款寫進合同不妥,我們便與其訂立口頭合同,謂君子之約。但是,這君子之約卻讓眾君子愉快地犯了難。

左力宏積極協調此事,公局方面的工作基本做通。不想檢察院提出異議,道是人命一條,不判刑怎麼也說不過去。

周敏顯得極度無奈而憤概,說他從未求他老爺子辦過事,本以為第一次張口怎麼也會得到老爺子的支援和理解,不想周老爺子不但不支援,還將其痛斥一通,言其不懂局勢云云。

案子進到中院,用左力宏的話說,他那僅比周敏遜色一點點英俊的小臉蛋被馬齊兒那小巴掌拍得幾乎完全喪失英俊,結果馬齊兒最終回報給他的卻是無數個白眼和不務正業的嗔怪。

眾君子齊苦悶。

某天任建倒是莫名其妙地給我說了一句,說是實在不行就走非常之路,他能讓法官當庭宣判黃經緯無罪。

其時我尚不能運用道識,並未領悟這賤人所說的深意。現在聽他再如此一說,我明白他的具體想法,一時心動起來;只是葉榮的警示歷歷在目,我又覺得有些心虛。

正此時,我心中忽然有些異樣,感覺頭頂上方似乎有雙眼睛在窺視我一般。我放出道識,果見池塘上方有一抹淺黃。

我沒好氣地說道:“你急什麼?我還得考慮一下。”

任建嘆道:“案子,不是我說你,你發急衝動什麼的那都屬於人格上的小瑕疵,不重要。但這樣優柔寡斷那就是大缺陷,你能成什麼大事?我再提醒你一次,我們不是為我們自己,我們代表的當事人的利益……就像當初的白一茫。”

我微微一怔。

任建又道:“我們即便使用什麼手段來獲得預期的判決結果,卻也是為當事人謀得利益,此謂動機純而善。至於賺取三十萬獎勵的目的,那是純而善的動機順帶出來的結果而已。你說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我微微揚眉。

任建嘿嘿再道:“再者,咱們這種方式和當初你去裝神弄鬼去恐嚇蘇小月畢竟不同。裝神弄鬼不但沒有檔次,還將你暴露在別人的視野裡;這次卻僅僅是動用道識,應該是神不知而鬼不覺啊。”

半晌,我長舒口氣,向那片淺黃放去兩字,道:“同意。”

在任建的大讚聲中收回道識,我心下一片堅定。

此事可為!

就算葉榮知道此事……我就搬出老神棍來,他不是問我學一身本事做什麼嗎?不是說誰誰誰需要我嗎?

黃經緯就需要我!

我要為人民服務!

………

黃經緯背銬著雙手站在被告席,起初他還時不時瞟向我和任建,眼神中充滿期待和忐忑,後來猛地雙眼迷茫,又隱帶一絲懼意。

我知道任建已經將一些重要的案情細節傳遞給了黃經緯,至於黃經緯聽到任建那道分不清是來自於天堂還是地獄的聲音會是怎樣一種心情,我已顧不上理會。

我的注意力全部在對面的公訴方以及……江宏民身上!

本案出庭公訴的是簡玉,一個二十多歲的女檢察官。以前曾在市檢和她打過照面,但我不確定她是否對我這樣的小律師還有一絲印象。

至於江宏民,則是一個意外之喜;開庭前我只知道對方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卻沒想到代理律師竟然是仁至義的江宏民。

真是冤家路窄!

或許是察覺到我直勾勾但絕對不是含情脈脈的目光一直盯著她,簡玉在宣讀起訴書時,也忍不住抬起頭來細細地盯了我幾眼。

一眼便已足夠。

池水漫過,簡玉端坐在一朵荷花下;我心念動,她說道:“……鑑於以上事實和證據,公訴人認為被告人黃經緯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應當負刑事責任。”

江宏民猛地扭頭看向簡玉。

黃經緯的眼睛瞪得快要掉下眼珠子。

審判長李斌和兩名陪審員同時側頭看向簡玉,然後面面相覷。

我正感解氣,卻悉任建放來道識,嘶道:“你是豬啊?開始還是應該按正常的程式走,等黃經緯翻供以後,咱們可以做第一次,讓簡玉和李斌承認這個事實。再等到法庭辯論結束以後,咱們做第二次,直接讓李斌口頭宣判。你倒好,一開始就想掌握整個庭審,每一句話都要咱們說出來,你這不是自己找死嗎?”

我微感慚愧。

半晌,李斌咳嗽一聲,說道:“公訴人,請再說一遍對被告人黃經緯的具體指控。”

簡玉一臉茫然,說道:“被告人黃經緯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

李斌點頭,正色道:“被告人黃經緯,你對公訴書所稱的事實有無異議?”

黃經緯遲疑片刻,說道:“有!當時我第一棍把李某擊倒後,他迅速起身,用刀砍我小孩,我當時著了慌,便又向他敲了一棍。我當時只想救我小孩子,根本沒時間去想別的。”

李斌皺眉道:“之前你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中均稱第一棍將受害人擊倒在地後,他便躺地不起;而別的人距離你們還有幾米遠,在這種情況下,你又照著被害人頭部擊打一棍。為什麼今天當庭說的和供述不符?”

黃經緯清清嗓子,說道:“法官,我是一個本本份份的生意人,從沒做過犯法的事,連派出所都沒進過。現在突然給我戴著手銬、關在牢房,我腦子懵得一塌糊塗,再加上我之前不懂法,不知道這些細節的重要性,那些警察問得又緊,態度還兇,我就稀裡糊塗地簽了字,所以供述材料並不真實。”

李斌繼續皺著眉頭,問道:“被告人黃經緯,你在公安機關一共作了五份筆錄,每次說的都是一致的…….”

我側眼一瞟任建,胳膊輕輕碰他一下;任建面色不變,嘴角含笑。

李斌微愣,點頭道:“……不管幾次筆錄,均以本庭查明的事實為準。公訴人對被告人的辯稱有無異議?”

簡玉一臉正氣,說道:“審判長,被告人黃經緯之前的所有筆錄均有其親筆簽名…….”

我虛眼看向簡玉,再將池水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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