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另一件紗衣(1 / 1)
廷尉府來晉家拿人那日,眾人都錯愕非常。他們不知發生了什麼,晉璋的兄長也只來得及叮囑他:“不論什麼罪名,千萬別認!挺住!五天,五天後你就能回來!”
晉璋不知道屬於他的五天期限還剩多久,在這裡他完全沒有了時間概念;但他始終相信,只要自己一直不認罪,就一定有辦法出去。
早知就不該因為害怕父親責罰而瞞著此事,他十分懊悔:要是早點讓家人知道,他們定會幫他掩飾,他連這幾日的活罪都不用受。
商縱卻知道,還有不到兩個時辰他就必須放人了。真沒想到,這個一無是處的紈絝竟然比他以為的能熬;不過話又說回來,殺人的罪名,誰敢輕易認下呢?肯定是拼死也要扛一扛的。
“這是你在府裡抄的《地藏經》,”商縱示意人將不久前才從晉璋屋裡蒐羅來的手抄經卷扔到他面前:“據我所知,府上近來無人身故,晉公子父母兄弟俱在,請問《地藏經》是為何人所抄?”
“得知月桃死訊,畢竟相識一場……終是於心不忍。”
一想到自己再熬一陣或許就能出去,晉璋又稍微恢復了一些精神,對答也逐漸恢復了一開始的裝腔作勢。
“月桃死後,晉公子不僅喜歡抄寫往生經文,還多了不少毛病。”商縱讓人向他呈上剛從晉府抄回來的口供:“夜驚、夢囈、害怕出門見人、一日內洗手多回。吶,您自己低頭看看,手指都洗皺了。”
晉璋面色變了變:“個人生活習慣而已,商提刑連這也要管嗎?”
“幾日前,有小道訊息稱,飛花居的金師傅在幫月桃裝殮時,偷偷留下了她的外衫,外衫上沾著足以成為證據的重要物事。沒兩天,飛花居遇襲,金師傅被人打傷,東西被搶走了。”
晉璋牙關咬緊又鬆開:“剛剛說了,這不關我事。”
“她那所謂的證據剛被搶走,聽說晉公子的病就好多了。既不夢囈驚懼了,也不洗手抄經了。晉公子難道不覺得,這也太巧了嗎?”
此時晉璋基本回過味兒來了——派人搶了那件衣服是對的,商縱現在拿不出真正關鍵的證據,只能用這些雖然可疑、卻說明不了實質問題的旁證來拖延時間。
他心底湧起一陣竊喜,心想名滿天下的廷尉府,也不過如此。
“商提刑斷案,不能講巧合吧?還是得講證據。《地藏經》裡有諸多對煉獄景色的描寫,抄久了難免心生驚懼、憂怖,夜間驚醒、夢囈也是人之常情。”
一名廷尉使匆匆進來,對商縱耳語幾句。
廷尉府門外此時熱鬧非常。晉老太爺已經備下車馬;還不只是普通車馬,是長長一溜車隊,一看就知是來向廷尉府施壓的。只等時辰一到,就風風光光接晉璋回府,順便打一打當朝尚書的兒子的臉。
商縱眯眼看了看晉璋,側過頭低聲吩咐使者:“時辰一到就放人吧,後面查到重要證據再找個由頭把他拘進來便是。”
他放在案桌下的手卻鬱悶地攥緊了。那件衣服,要是那件衣服還在……
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回家,晉璋膽子大了不少;加上連日來不被允許睡覺,他的精神一時亢進到了有些狂躁的地步;此刻竟然用囂張的眼光看向商縱:“或許像商提刑這樣慣用刑獄的人,不覺得《地藏經》裡那些描寫恐怖;我們普通百姓嘛,倒還是怕的。”
商縱怒極反笑,剛準備出言懟他幾句,只聞廳外一陣騷亂,似乎還有孩子的聲音;下一秒,堂下側廊的竹簾被一把掀開,金季歡向門口跑去:“小滿,是小滿!商大人你放他進來,他帶了證據!”
門一開,金小滿寶貝一樣護著自己懷裡的東西,跟個小皮球一樣連滾帶爬地跑了進來,直跑到高高的案臺下方,看見商縱,甚至還結結巴巴地和他打招呼問好,憨態可掬的模樣瞬間沖淡了先前一觸即發的緊繃氣氛。
晉璋斜眼看著這滿身油煙味兒的小男孩,只見他抱在懷裡的是一個鹹菜罈子。他嫌棄地皺了皺眉:“什麼東西,給我拿遠些!”
“哎哎哎,還真不能拿遠了!”金季歡一邊說,一邊接了過來:“廚房灶臺下做了記號的鹹菜壇……是這個沒錯!”
她嫻熟地撬開蓋子,拎出來一團布料,大大方方走到晉璋面前抖開——是一件紺色縐紗女式外袍。
所有人都安靜了,紛紛把目光投向了晉璋;晉璋果真不負眾望,霎時跟見了鬼一樣,臉色變了幾變,先是霍地站起,復又重重跌坐在椅子裡,嘴唇顫抖,喃喃著“不可能”三個字。
“商大人,這件就是月桃出事那晚穿在身上的、沾染了重要證據的外袍!你現在讓人去晉家,就說晉公子想念家裡下人做的醒酒湯,帶到這裡來,請人驗一驗,是不是和這衣服上沾的,味道一模一樣!”
晉璋方寸大亂,嘴唇直哆嗦:“你方才不是才衝我撒潑,說衣服……衣服被人搶了?”
“那一件是假的。月桃比我高出好些,你當時如果不是急於交代手下銷燬證據,就會發現那件外袍短了不少,是我的尺寸。”金季歡笑得痛快而得意:
“真的一直被我藏在灶臺底下。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將它交出去。聞到荔枝蜜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殺她的人非富即貴,或許還和官府有諸多勾連。從頭到尾,你們所有人,我一個也不信,我只想在公堂上把它當眾甩出來,抽爛你虛偽的臭臉!”
商縱示意手下將縐紗外袍呈上來,一邊細看一邊心情愉悅地吩咐道:
“把金師傅的話轉告晉老爺,順便通知他,車馬可以回去了。本案關鍵證據既已呈上,接下來要繼續多留晉公子五天。五日後若還未能定罪,他們可再來接他回府。”
晉璋還想站起抗議,兩條腿已經不聽使喚:“五天?還要五天……”
一想到自己還要繼續這般點燈熬油地受審,他瞬間暴起,瘦長的手指直直指向商縱,口沫橫飛地大罵:“你、你……狗官,狗官!!”
商縱笑眯眯地看著他:“嗯,很多人都這麼說過。”他一邊說,一邊朝金季歡看去,後者撇了撇嘴別過臉去。
“晉少爺,廷尉府確實是狗,只不過是陛下親自豢養的狗。”說罷,他左手打了個響指,渾厚的夔鼓再次被敲響。
金季歡順著鼓聲,好奇地往另一邊的側廊望了過去。商縱命人將那邊的簾幕掀開,只見一面一人多高的巨大鼓面立在黑暗中,敲鼓人是一等一的壯漢,赤膊被汗水沖刷得油亮。
“此鼓乃東海夔牛之皮所制,聲聞五百里。”
商縱介紹起來他的寶貝,甚是得意:“有它在此處日夜奏響,我可是精神得很,再來五天也不在話下。晉公子覺得呢?”
夔紋鼓的餘韻還未散去,商縱抬起左手,眼看又要打一個響指。
只見晉璋捂住耳朵,縮起身子,絕望地蹲到了椅上,儀態、風姿統統不要了,聲嘶力竭地尖叫起來。
連續四個日夜不得閤眼的疲憊其實已經壓垮了他,搖搖欲墜的精神全憑很快就能回家的希望支撐著,此刻一聽還要再過五日不得閤眼的日子,他只覺自己掉進了地獄經文裡的真地獄,身上有數不盡的蟲蟻啃噬。
所有人都面無表情地看著他,所謂困獸,不過如是。
“我……我認,我認還不行嗎我認……求求你,求求你讓我睡個覺吧,五日……再來五日,我會死的啊啊啊!”
商縱重新提筆蘸墨:“說吧晉公子,慢慢說,說完馬上讓你睡,廷尉府大獄裡的衾被可是出了名的軟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