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白楊林埋屍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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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片地處偏僻,遠離公路,周圍又有大片的楊樹林,行人尚且稀少,不該有旅館這種地方。

時霆想了想:“這個旅館我倒是聽說過,是專門給採蘑人和垂釣者居住的。”

他指了指這片廣袤的林子:“楊樹林裡盛產一種野生蘑菇,叫做油蘑,這種蘑菇口感滑嫩,味道極佳,據說還有防衰老的功效。每年蘑菇成熟的季節都有人前來採摘,開旅館的這戶人家本身就是採蘑人,他們平時吃住都在這裡,想著趁機賺取外快,索性就把自己的家改成了旅館。不過蘑菇一般在秋季成熟,現在冒出來的,都是一些小個頭的沒有什麼價值的。”

“原來老闆只是順手做生意,也是蠻有頭腦的。除了可以招待採蘑人,也有垂釣者可以入住。”言卿有些懊悔,“早知道這裡有家旅館,昨天就不在老伯家裡湊合了,我看你整夜都睡得不安穩。”

“你夜裡醒來過?”時霆深邃的眼睛看了過來。

言卿頓時不好意思,趕緊扭轉話題,“你知道這裡有旅館,為什麼不早說?”

時霆很無辜:“我只是聽說,沒想到真的會有,而且林子這麼大,我不確定它的位置。”

“我們要不要過去看看,向老闆打聽一下。”

“好。”

此時不是蘑菇成熟的季節,旅館裡冷冷清清,一個身材微胖的中年男子手持蒲扇,正坐在門口曬太陽。

聽到腳步聲,他睜開一雙眼睛,笑眯眯的坐起來,“二位,住店嗎?便宜實惠又幹淨。”

時霆回答:“我們不住店,只是路過,隨便看看。”

見老闆又重新躺回去,一副愛搭不理的樣子,時霆從兜裡掏出一根菸遞給老闆:“老闆,跟你打聽個人。”

老闆一見那香菸包裝精緻,再瞧了眼牌子,立刻將手在褲子上搓了搓才接過來,眉開眼笑的說道:“這方圓十里,就沒有我不知道的事兒,問,儘管問。”

言卿環視了一眼這片無邊無際的林子,心裡暗笑。

方圓十里連戶人家都沒有,他知道的莫不是飛鳥走獸的事兒?

“你認識順子嗎?”時霆拿出打火機,老闆立刻雙手聚攏到一起,擋著風把煙點著了。

“順子?”老闆抽了一口煙,“順子死了啊。”

“死了?”兩人同時一驚。

“是啊,不知道被哪個王八羔子打死的,頭蓋骨都給敲碎了,我看到的時候,腦漿子流了一地。我看著可憐,就挖了個坑給埋了,唉!”

言卿急了:“你為什麼不去報警?”

“啊?報警?”老闆一臉茫然,“報什麼警啊?”

言卿剛要感嘆一下這人法治意識淡泊,時霆衝她眨了一下眼睛,“我知道了。”

他抬頭看了眼面前的二層小樓,這是一座木頭搭建的房子,做工不算細緻,二樓幾扇朝陽的窗子開著。

旅館的院裡還曬了一些衣衫,有男有女。

“老闆,你這裡住人了?”

老闆道:“是啊,有幾個採蘑菇的幾天前來到我這兒,說是要住上一個星期。”

“現在也不是蘑菇成熟的季節,怎麼有人採蘑菇?”

老闆把腦袋湊過來低聲罵道:“一群城裡來的二百五,小年輕,根本不知道蘑菇只在秋天成熟,現在別說看不到蘑菇的影子,就算僥倖遇見了,也是不能吃的。不過他們願意住,我也不能攆他們,白給的錢誰不要。”

時霆又給了老闆一根菸,老闆喜笑顏開的接了過來,“謝謝啊,這煙我就在報紙的廣告上見過,想都不敢想呢,貴的很。”

“老闆,再問你最後一個問題,你把順子埋在哪裡了?”

老闆用手往屋後面指了指,“往那邊一直走,有棵紅皮楊樹,我把順子埋在樹下面了。”

“能借我一個鋤頭嗎?”

“就在門後面,自己拿,用完記得還回來就行。”老闆美滋滋的將香菸別在耳朵上,捨不得抽。

時霆推著言卿離開旅館後,言卿忍不住問:“這是命案吧,聽老闆的描述,順子是被人打死的。”

時霆答非所問:“我們先找到紅皮楊樹。”

“我記得楊樹都是白皮的,哪有紅皮楊樹。”

“我看這地上有紅色的苔蘚,估計是苔蘚長到了樹皮上,看上去像是紅皮的。”

兩人在白楊林裡輾轉了很久,終於找到了一棵紅皮楊樹,果然同時霆猜測的一樣,一些本該生長在地面上的苔蘚密密麻麻的包裹住了這棵楊樹,以至於遠遠看去,如同裹了一層紅色的皮兒。

“土質鬆軟,有翻動的跡象。”時霆拿過鋤頭,“看來順子就埋在這裡。”

想著即將見到一具屍體,言卿的心始終提在半空,是什麼人如此殘忍,將人打擊致死又拋屍荒野。

老闆埋得並不深,所以只挖了幾下便露出一截骨頭。

那骨頭上面包裹著一層肉皮,肉皮已經腐爛,發出刺鼻的臭味兒。

隨著時霆又一鋤頭挖下去,這截骨頭露出全貌,上面竟然還粘著一片黃色的毛髮。

“這……”言卿呆住了。

時霆將屍體從土中完全刨出,這個失蹤了三天的順子也露出了它的真容。

“是我們搞錯了,還是老闆搞錯了。”言卿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是一條狗。”

時霆擦了把額上的汗,蹲下來拂去狗頭上的泥土:“我留意過那老伯的家裡,無論是衣物鞋子,都只有一個尺碼,就連被褥也只有一床,這說明他平時只有一人居住。還記得窗子下面那隻碗嗎,如果我沒猜錯,那就是順子的飯碗,老伯每天把它的食物放到碗裡。順子是跟著老伯的一隻老狗,老伯親切的喊它兒子。”

他掰開狗嘴巴,“看這牙齒老化的程度,估計也有十七八歲的年紀,用我們人類的年齡計算,已經是個古稀老人了。”

“是誰這麼殘忍,連一條狗都要殺。”言卿凝眉:“顱骨碎裂,應該是被鐵質鈍器打死的。”

她看了眼旁邊的鋤頭,“兇器很像鋤頭,會是老闆做的嗎?”

時霆搖搖頭,“我問起順子的時候,老闆表情很自然,沒有掩飾,如果是他把狗打死了,他不會告訴我們狗被埋在這裡。而且這條狗應該跟老闆很熟,平時喜歡來到旅館玩,老闆知道他是護林老頭的狗,出於好心把它埋了。”

“我們把順子帶回去吧。”言卿心生疼惜:“讓老伯來處理它的屍體,免得他日夜惦記,順子年紀已高,老伯應該知道它活不了多久。”

“好。”時霆忍著刺鼻的臭味兒將順子從土坑裡拉了出來。

昨天一場大雨,泥土被大力沖刷,導致順子的身上全是爛泥,這些泥土讓順子變得又沉又溼,時霆用了大力才將它整個弄出土坑。

隨著順子被拉上來,土坑下露出一根森然的白骨。

言卿眼尖,喊道:“時霆,下面還有東西。”

時霆將順子的屍體放到一邊,沒敢用鋤頭,而是伏在坑邊用手拂去上面粘著的泥土,一具完整的肋骨露了出來。

兩人相視一眼。

言卿道:“看大小和數量,像是人的肋骨。”

她往四周看了眼,“這林子也裡沒有墳地,這具屍骨八成有問題。”

時霆又返回到旅館,向老闆借了鐵鍬,老闆很熱情的要幫忙,被時霆婉言拒絕了。

直覺中,這具屍體的存在應該沒那麼簡單。

泥土又溼又軟,挖掘的工作並不順利,為了保持屍骨的完整性,時霆的每個動作都是小心翼翼。

這樣挖了兩個小時,日頭都已懸在頭頂,向下散著熱氣,六月的天氣逐漸開始炎熱,時霆的汗把衣服都溼透了。

言卿掏出手帕,挪動著輪椅走到他身邊,他手上全是爛泥不方便,她便給他擦汗。

時霆看向她,目光溫柔,“你去樹蔭下避避,小心中暑。”

“沒關係,我陪你。”

又是半個小時過去了,時霆總算挖出了一具完整的骨骼,這是一具顯而易見的人類屍體,已經完全白骨化。

它們就擺放在坑底的位置,組合成一個人類的形狀。

骨骼外包著的衣物已經破破爛爛,上面粘滿了泥土

“時霆,你把頭骨拿給我。”

“好。”時霆俯身把頭骨取了上來,遞給言卿。

言卿仔細觀察了一番,得出結論:“死者男性,頭骨完整,第三磨牙未完全萌出,第一磨牙磨損較輕,推斷死者年齡在二十一歲到二十三歲之間。”

她往坑底看了看:“甲狀軟骨上角骨折,死者應該是被勒死的。掩埋死者的坑深大約有一米,此地氣候乾燥,四季分明,屍體完全白骨化,推斷死亡時間大概在兩年到三年之間。”

白骨化的屍體,推斷死亡時間最為困難,很難精確到幾個月的誤差。

言卿解釋:“在理想狀態下,屍體的白骨化只需要2-4周,夏天加速,冬天減慢,而埋在土層下面的屍體,白骨化時間則要更長一些,這個跟埋藏的深度和氣候有關,埋得越淺,白骨化時間越短。”

時霆翻了翻死者的衣物:“準確來說,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在兩年前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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